“此发簪流传百年,乃是前身洛水堂的信物,无关原由,身携此物者,便是洛水堂的堂主。
虽过去百年,但这一准则,依旧流传,时至今日,亦是没有变。只要总队长愿意,此发簪,今日就可易主,同样的,我洪灵组,甘愿向您献出心脏!”
同样的地点,同样的夜幕,有改变的,无非是发簪与棒棒糖的转变。
默然良久,当日面对那翠绿的发簪迟迟没有伸出的手,此时在面对这一根普普通通的棒棒糖,却是一把抢了过来。
“呵……这样的事情,也就你能干出来。”
“便宜你了。”
江凌市。
离开工的日子还有些时日,但这些天屈春华也没能闲着,几乎天天都要走街窜巷,应付着年轻人眼里的繁文缛节。
这天下午,刚从朋友家回来的屈春华,像往常一样进了楼道口,向着自己家里走去。
只是,当她快到自己家门口时,似是发现楼梯上面正有着一道身影静静站立。
抬眼看去,身姿妙曼,有着一头波浪长发,虽不见正面容貌,但仅仅是一个侧面,就留下了不小的印象。
“请问你”
话还没说完,当站在门口的那道人影转过身来,看着她时,顿时面色大变。
“姑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