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义是售卖人的内脏。
“是你?”
“你怎么在这里?”
冯笑笑临走的时候,余光扫到了在人群里的丁洁,沉着脸,问了一句。
“我来这里买点肉。真巧。”丁洁笑着道。
“我们走。”冯笑笑没有再搭理丁洁,说完就带队走了。
雷厉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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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猪刀没买到。
好亏。
回家!
没武器,就没武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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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八点。
一条新闻惊住了丁洁。
“猪肉铺?人肉铺?”
“本市某一猪肉铺。挂着猪头,卖人肉!”
“经市警察局查明,朱大鸣用菜刀杀害妻子,再由肉铺售卖出去,证据确凿。”
“本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将会对朱大鸣进行公开审判。”
好快的办案速度。
这就查出来了?
才几个小时?
等等!
朱大鸣用菜刀杀妻卖肉?
好残忍!
凶器是菜刀。
换而言之,杀猪刀好像还在集发市场的摊位上。
下午警察只是把血骨头、脊椎骨、和内脏带走了。
其余的只是封了。
借用一下?
好像不太好。
出门!
去‘借刀’!
ps:猪内脏和人内脏在外观上很像。不信的,可以百度一下。我查了,才这样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