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靠,你这是正经nokia。”汪凌赞道。
“那必须,它从来不会让我失望。”王粒丁十分嘚瑟的解锁,然后将手机举起,对着三人拍了个照,“回去发个微博,就说我要看看世界。”
“你别整这些没用的,能不能先给咱定个外卖。”
“唉,那估计是没戏了,这些软件都取消对wp系统的支持了,这上边的微信连小程序功能都没有呢。”王粒丁挠了挠脑袋,有些尴尬地说。
汪凌都无语了,“那你告诉我你这手机现在能干什么。”
“能…能砸人。”
“我随便从地上摸一块石头也能砸!”
“哎呀,你俩别吵了,你们闻!”林灵忽然一人一脚,把两人都踢了个四仰八叉。
“闻?闻什么?”汪凌好奇,这荒郊野岭的,除了羊屎蛋的味道还能有什么。他看林灵闻得很认真,也忍不住撅着鼻子一顿嗅。“诶?我怎么感觉,我闻到了炒肉味呢。”这空气中确实弥漫着一股淡淡的香味,就像是有人正在附近炒菜。
“胡说,分明是烧鸡。”王粒丁也闻到了,一个鲤鱼打挺跳了起来,刚才半死不活的样子也顿时不见了。
三个人都来了精神,虽然不能确定到底是什么东西,但是有一件事是确定的,那就是一定有人正在做饭!都说人类发现条件反射是巴甫洛夫的摇铃实验,对着狗一摇铃铛狗就会流口水。可是这实验此刻在三人身上体现的更加真实,王粒丁的口水都从嘴角流出来了。
汪凌只觉得自己的头都不那么疼了,拄着黑伞立刻就站了起来,三人循着香味飘来的方向摸了过去,比刚才的速度不知道快了多少。在林中穿梭了几百米后,面前的树林消失了,变成了一片田地,而在远处则是一排民房,是一个村子。
“哎呀,同志们,我们伟大的长征终于到达目的地吴起镇了,胜利就在前方。”王粒丁一挥手,首先跳下了田埂,如同脱缰的野狗跑的飞快。
这个村子看上去比较落后,到达村子的路还是土路,村村通都没有修到。不过倒不至于说连电都没有,是个很普通的乡村。此时太阳已经快要彻底落下了,天变得有些昏暗,村子里没有路灯,盏盏黄色的白炽灯散发着温暖的光芒。
三人走到了被压实的乡间土路上,这久违的坚实的路面让三个走了半天烂泥的倒霉蛋差点舒服的叫出声。可是,当走到村里的时候,三人又犯难了,总不能随便敲开一扇门说我们要吃饭吧,那估计会被人直接拿着扫帚打出去。
身后传来一阵吱呦吱呦的声响,只见一个老农正蹬着一辆三轮车从远处的土路上骑了过来,三轮车看上去有些破旧,看着就像要散架了似得,车斗里不知道拉着什么。
犹豫了半天后,还是汪凌主动走了上前,“您老大爷,我想问您一下,这村子里有没有宾馆啊。”刚问出后,汪凌就想抽自己一个嘴巴子,这小村子怎么可能有宾馆,这问题问的有点太沙雕了。
大爷一愣,“啥,宾馆?那得到镇子上才有啊,我们这小村子哪有什么宾馆啊。你们这是…”
林灵怕汪凌再说出什么神语,忙也走到近前,“大爷,我们是远足的,这迷路找不到方向,就走到这里来了。”
“你们是远啥?我们旁边没这个村啊,你们是城里人吧。”大爷停住车,有些警惕的看着这三人,这快到晚上了,突然被三个从没见过的年轻人拦住了,大爷显然担心几人不是好人。
“哎呀,这个远足啊不是个地方,就是…就是…对,我们从城里来的,这不是想到乡下看看风景吗,结果这里路太难走了,还不小心掉进了河里,你看我这朋友都摔成这样了。”汪凌指着王粒丁说道。
大爷对着王粒丁看了一眼,见这个小孩确实看上去有点惨,确切的说三个人都挺惨,衣服破破烂烂的被刮的全是口子,除了这个小姑娘还算利索,两个男孩都鼻青脸肿的,一时也有些心疼。“唉,我们这附近确实是不怎么好走啊,到镇子上就这一条路,其他的地方都是林子,这要是找不到路,非要转晕了不可。我看你们是不是找不到住的地方了啊,要不你们就跟我回去吧,我那老婆娘应该已经做好饭了。”说完,从三轮车上下来,一边推着一边示意三人跟上自己。
“你们这些城里娃娃,不好好在城里享福,跑到乡下来做什么,这除了林子就是田地,哪有什么好看的风景。”
三人有些尴尬,有点不知道该怎么接话,支支吾吾的也没说出什么来。大爷说话口音比较重,三人其实听得并不是太明白,但是能感觉到大爷那有些责备的话语中透着的关心,让三人不免心中一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