譬如说,成为偶像。
……
合作的前提是坦诚。
林海没有隐瞒自己的想法,结果遭到大岛晓美的强烈反对:“不行!”
大岛晓美深吸了一口气,苦口婆心劝说道:“偶像没有你想的那么好,虽然也能发唱片,但是通常不会获得太好的资源,比如和金牌制作人合作之类……另外,做偶像不仅要唱歌,还要演戏,要参加各种综艺节目,这会占用你大量的精力,你有歌唱天赋,应该把精力都放在唱歌上……”
为了避免少年步入歧途,大岛晓美也是拼了,说起话来如同机关枪一般。
光靠嘴说还嫌不够,大岛晓美掏出名片递给林海,诱惑道:“我认识很多音乐制作人,我可以把你推荐给他们,甚至直接和艾回签约也不是没有可能……”
林海看了眼手中的名片,感到有些意外。
之前没想起来,现在结合对方职业,他终于想起对方是谁。
大岛晓美,《摇滚日记》的作者,在未来被称作视觉系发展的见证者,是个狂热的摇滚信徒。
难怪她的反应这么大。
前世有个段子:在音乐圈有个鄙视链,玩古典的看不起玩爵士的,玩爵士的看不起玩摇滚的,玩摇滚的看不起玩流行的,但是所有人都瞧不起玩说唱的。
这是从音乐风格的角度来说。
如果从艺人的角度来说,还要加上一句——
玩摇滚的看不起所有人,所有人都看不起偶像。
听起来像是笑话,却是不争的事实。
想想偶像身上那些标签吧:唱功不行、演技稀烂、拉帮结伙、靠脸吃饭……
好吧,虽然有些夸张,但并非全无根据。
见大岛晓美一脸怒其不争,林海知道她是好意,但还是摇头道:“你对偶像有偏见,在我看来,无论职业歌手还是偶像,终究要靠作品说话……”
“这不是我的偏见,而是圈内人都这么看,换做你是制作人,会把最好的作品交给一个偶像?离了制作人的支持,还谈什么好的作品?”
“怎么不行?”
林海不以为然道:“我可以自己写歌。”
“你?”
大岛晓美气乐了,摇了摇头,没有继续与他争论。
现在说什么都没用,等这小子见识到差距,才会明白自己的好意。
……
虽然细节存在分歧,但是大方向上,两人还是达成了一致。
大岛晓美固然舍不得林海这个好苗子,林海更舍不得她这条大腿——对他来说别的都是虚的,解决身份问题才是迫在眉睫的事情。
吃过饭,大岛晓美带着林海回到了家。
“失礼了。”
林海面对敞开的房门,犹豫了一下,没有往里走。没办法,这半个月,他洗漱都是在公园洗手间解决的,为了方便跑路,衣服基本没洗过,身上的味道堪比化学武器。
“没事,进来吧。”
看出他的尴尬,大岛晓美招呼他进门,说道:“你先洗个澡吧,衣服先穿我的,明天带你去买新的。”
……
林海足足洗了半个小时,这才从洗手间出来。
大岛晓美坐在沙发上喝着啤酒,听到响声扭头看去,顿时有种眼睛被闪瞎的错觉。
之前脏兮兮的看不出来,现在才发现,这小子居然这么帅!
林海赤着上身,随着擦头发的动作,两侧肋条清晰可见。尽管很瘦,但是居然还有六块腹肌。顺着腹肌向下看,两条修长的腿格外引人注目,她的黑色棉布睡裤硬是被他穿出了七分裤的效果。大岛晓美估算了一下,自己身高一米六八,这小子比自己踩上高跟鞋后还要略高一些,也就是说身高接近一米八。
更令人惊艳的是他的脸。
林海长得很像曾经的偶像歌手尾崎丰,只不过发际线略低,面部线条也更柔和些。
“有这种底子,做偶像好像也不错啊……”
大岛晓美情不自禁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