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去一别天永绝,他日只便梦相寻。
明天,大壮就要走了。
这是大壮在老程家的最后一天。
李世民很不要脸。
他在圣旨里说,封大壮为监兵神君,担心老程家养不好,要接到宫中供养。
半路杀出个程咬金,这句话得改改了,半路杀出个李世民!
早知如此,当时就应该第一时间答应长孙无忌,十一万贯卖给他。
程处亮看的很清楚,长孙无忌离开宿国公府时,脸色就跟吃了苍蝇似的。
而那个李淳风,一脸悲痛,就跟死了亲娘一样。
李世民抠的一分钱没给,一道圣旨就把大壮带走,虽然给了自己一个兴平县子的爵位,可这能当饭吃吗!
呃……好像真能当饭吃哎!
有五百户食邑,还有八百亩地。
卧槽,哥们成地主了?
而且还是沾了大壮的光。
大壮,这些年,哥们真没白疼你啊。
你就安心的进宫享福吧,在那里,吃得好睡得好,肯定还有活太监伺候着,比跟着我强。
以后,你可就是国宝了,享受大熊猫的待遇。
大壮并不清楚自己的命运,一如既往围着程处亮上蹿下跳,也不嫌累。
可程咬金一进来,它立马就蔫了,老老实实趴在程处亮脚边,一动不动。
可见老程给它留下的心理阴影面积有多大。
老程摸了摸大壮的头,笑呵呵道:“陛下喜欢大壮是好事,送给陛下,总比卖给长孙无忌强!况且它是祥瑞,养在咱家也不合适。”
“过会儿你哥哥就回来了,把处弼也从国子监叫回来,晚上咱们喝点!”
终于要见到传说中的哥哥了。
都说程处默力大如牛,一杆长枪挥舞起来,百十个人近身不得。
今天一定要见识见识。
可程处亮的心情仍然高兴不起来。
全都是因为那个可恶的林英儿,忘恩负义的混蛋!
醒过来没多久,连个招呼都不打,就偷偷闪人了!
你以为这是你家?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要不是哥,你个小丫头早被申兰抓回去按在地上摩擦好几回了!
而且,哥还给你做了手术,治好了你。
这可是哥们穿越唐朝后,做的第一台手术,很成功。
程处亮一肚子气,所以今晚必须得加餐,吃鸡,吉利!
顺便给大壮践行。
让高二娘去买了老母鸡,鱼,猪肉、猪排、菠菜、莴笋、黄瓜、藕、萹豆、菹蔡、鸡蛋……
总之,能买的都买了。
此刻,只有吃吃吃,才能化解程处亮内心的悲伤。
高二娘觉得二少爷似乎脑子出现问题了。
“连平头百姓都不吃的猪肉,您买它干嘛?”
程处亮尴尬的小脸红彤彤的。
草,忘了,苏东坡之前,很少有人愿意吃猪肉,因为猪长得丑!
长得丑,也是一种错。
但是,既然哥穿越来了,就要引领风潮,等着吧,哥一定要培养一批养猪专业户,让猪肉端上家家户户的饭桌,为满足大唐百姓的口腹之欲做出突出贡献。
二师兄,你就等着哥为你正名吧。
半个时辰后,来福和高二娘就把所有的食材置办了回来。
“不许告诉任何人我在厨房,有找我的,就说我很快就回。”
来福瞄了一眼二少爷手里握着的菜刀,赶紧表态:谁说出去谁就是丧良心的王八蛋,不得好死!
程处亮一头扎进厨房,开始了烹蒸炸炒。
好几天没下厨了,竟有些生疏。
穿越的这些天可把他馋坏了,今天一定要好好吃一顿。
在一旁打下手的高二娘看着程处亮华丽的动作,都傻眼了。
二少爷的刀法竟然比自己还娴熟,自己真是枉称厨娘,在二少爷面前,简直就是个小学生。
而且,二少爷手中的食材从来没见过。
有红色的,有手指那么长……
还有圆的,比鸡蛋大,一刀下去,里边金黄一片……
二少爷用的锅也不一样……
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作为一个专业的厨娘,这一刻,她突然对厨房有了一种陌生感。
……
一阵马蹄声惊醒了正在打盹的门子。
是哪个挨千刀的?还有没有公德心?
天都快黑了,还骑着马在大街上闹腾,能不能让人好生睡个觉!
他刚要破口大骂,发泄不满,可看清来人后,不仅硬生生憋了回去,还立马换上了一副笑脸。
原来,自我修养很高的专业演员,自古有之。
“大少爷,三少爷,你们回来了!”
门子三步并两步跑上前,拉住马匹,扶着来人下了马。
“爹爹可在?”
“国公爷正在厅里等着呢!”
门子口中的大少爷自然是程处默,三少爷名叫程处弼。
两人并排进了府门。
程处默一到跟前,程咬金就抱着程处默的胳膊,使劲拍了拍,“又长高了!”
程处弼幽怨的看着,心理极其不平衡。
“爹,我也想像大哥那样上阵杀敌,你就别叫我去国子监了吧,天天之乎者也,难受的很!”
果不其然,程咬金紧跟着就给了他一个脑瓜崩。
“狗屁!突厥那帮鸟人蹦跶不了几天了,我大唐很快就能国泰民安,我们家虽然是将门,但也得会读书识字,等你成年了,再让你去军中历练,到时候能文能武,岂不更吃得开!”
“爹,二弟和宝林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