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命啊!杀人啦!人而无信,不知其可?忠贞候的后人不讲道理呀!乱杀无辜啊!救命啊,杀人啦!”
孙可望撕心裂肺高喊,完全没一点皇帝的形象,马万年端起枪大喝一声,“住口!凭你也配借用圣人之言,还有脸问我人而无信不知其可?尔等这些畜生,推翻朝廷我都可以原谅你们,全做你们是为了个人的衣食而聚众造反。
大明的多少精兵劲卒葬送在你们手里我也不怨,毕竟军人战死沙场马革裹尸没得话说。
可你们手里的血债有多少是大明军人的?你们到底杀了多少无辜百姓?
你们滥杀无辜的时候,可曾和那些可怜的百姓讲过道理?你们吃人肉,喝人血,奸淫掳掠,杀人全家,灭村屠城,坏事做绝,还敢说自己无辜?
孙可望,你是在搞笑吗?也别怨我了,不过我也不在乎,要告状,下地狱去告吧!你若不死,天理不容!全体御营都有,一个不留,杀光他们!”
“杀!”
马万年除了是御营骑兵指挥使,还是西征军副将,自然有这个发号施令的权力。
明军将士齐声高喊,举起刀枪冲向前去,将大西军的残部统统当做粘板上的鱼肉,钝刀子狠狠剁下去。
现场惨绝人寰,却是没一个人抱怨马万年冷血,他们都觉着只有杀光了这些畜生,才会觉着自己的血是热的。
而大西军残部的血却是越来越凉,他们曾经最惯使用的屠刀,终于落到了自己的头上,明军不分青红皂白,见大西军就杀,而且所有人的死相都惨不忍睹。
直到最后,还有四个人背靠着孙可望,他们惶然无措的时候,现场静悄悄的。
取孙可望的命,是马万年说好了留着自己亲自动手的,士兵们通过这一战,对自家这位小将军那绝对是推崇到了极点。
孙可望正被团团包围着,被长枪和刀盾抵近着,人群忽然分浪而开,从人群之外走进一玄甲黑袍,胯下一匹乌黑战马的英俊小将。
小将的左面还跟着一位晃荡着链子锤的金甲将军,右面则是必胜把握下根本无需出场的红甲女将秦子佩。
这金甲的沐天波晃荡着链子锤追了孙可望那么远,孙可望当然认识,只是见面不需要打招呼罢了。
虽然都怪他yīn_mén阵才没摆成,输了倒也还服气,只是这个马万年,自他奶奶那辈儿论起,不是世交,而是世仇,起义军被秦良玉杀了几十万是有的,其中大西军又占了八成以上,因故孙可望一听到秦良玉或和秦良玉有关人物的名字,他上下牙都打哆嗦,不是气得,便是吓得。
“马万年,我还是大明的秦王,连你祖母也只是个侯爵,你没资格杀我!”
“杀你还需要资格?在你是秦王之前,你不是首先称呼自己是大行皇帝吗?从你的称呼上都把自己的身后事准备好了,还问谁有没有资格杀你?是你自己作死而已。哦,对了,你也不是什么秦王了,出征之前,皇后娘娘便有教令,命我等来剥夺孙可望的秦王爵位,派御林军马步营六万,将而诛杀之。”
孙可望怔了怔,心中暗骂芊芊下手这么狠,毫不留情啊!他又手指着马万年,“马万年,你厚颜无耻,我们都缴械了,你还要来我面前摆什么威风?”孙可望早已气急败坏了,对马万年完全没一点儿好语气和好脸色,这便是他另一个不该死的理由。
马万年也不恼,只是坐在鞍上,好整以暇的看着孙可望,“摆威风?不需要吧,我跟一个将死之人,摆威风有什么意思?我是要来拿你的血祭旗的,待会儿你最好先别死,等着自己的血流光,看着我们祭旗,那才是威风。
哦对了,还有,你的人头我也得借用一下,拿去给皇上和皇后娘娘观赏观赏,皇后娘娘喜欢在城墙上挂人头,八成会对你的人头也会很感兴趣。”
“马万年,什么时候,你们已经成了皇后那个狠毒女人的走狗了?你们是全天下男人的耻辱,更是士大夫的耻辱!”
马万年咯咯笑了,“呵呵,孙可望,你又不是士大夫,瞎跟着那些老夫子激动什么呀?你更不算个男人,谁愿意说,谁就说去吧,是万岁爷将我御林军的虎符交给了皇后娘娘,我们也自然愿意听从这位大明贤后的指挥,何况我们马家,也一直是我祖母大人当家。”
秦子佩在一旁第一次开口说:“还有,秦家也是祖母大人。”嫁给马万年之后,秦子佩也改口了。
这边秦翼明也深表赞同的点了点头,示意说:“嗯,没错!”
马万年说,“被女人指挥,我们早都习惯了,呵呵呵。”
马万年说的没错,他们早习惯了接受女人的指挥,这与那些要脸不要智商的天朝士大夫们比确实是不同的。
马家和秦家的不同,是他们非常认同女性,因为他们家便出了一个世界历史学家公认的,人类历史上最最牛x的女性。
如此他们自然也愿意接受一个大明历史上最嚣张,最敢于张扬从不知回避悠悠之口,只知为大明天下,为百姓做些实事儿的聪慧皇后的指挥。
“习惯了好,习惯了好,你们马家被女人指挥,行事自然也如同娘们一样,反复无常,所以你出尔反尔,要杀我,我也认栽。”
孙可望说着,忽然眼中露出一丝狡黠,说,“哼哼,不过我在四川时,便听到传言说你有个外号,叫做什么马一枪,不过你当时太年轻,也从未上过战场,你的名头并没多少四川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