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前世最后一次见到姑姑的时候,她刚有了个孙子做上奶奶。
“好嘞,我知道了!小月你做的啥,闻起来咋这么香?我一进村离老远就闻到了。还想着是谁家做好吃的,原来是你这小丫头,手艺还不赖嘛!”
凌秀说着,好奇的往小厨房里面挤,凌月侧身让开,拿锅铲子在锅里翻炒了几下,香气更浓了。
“姑,我做的酱爆螺丝,等做好了你给尝一下,看看好不好吃。”
“那感情好,我就等着啦!”
凌秀咽了下口水,探头看了看锅里的酱爆螺丝。说真的这玩意她还真没吃过,不过闻起来挺香,味道肯定也不赖吧!
“姑,这好几天没见你,你咋又变漂亮了?还有你这身上的裙子,可真好看,把你的脸和身材衬的更好看了!”
“是吗?姑真的好看了?可能是这几天没晒着。你这丫头,几天不见小嘴咋突然变甜了?”
凌秀听了凌月的漂亮话,满心欢喜的摸了摸自己的脸。
虽然对凌月的变化有些奇怪,但抵不住心里被夸赞的高兴。
往年农忙的时候,她虽然只是干些跑腿的轻松活,送送水送送饭啥的,但几天就能把脸晒的黢黑。
再说她本来长得不错,可就是差在皮肤不算白,一晒黑就觉得自己变丑了。
还好今年她学聪明了,及早便躲去县城同学的家里,而且还经同学牵线认识了那个人。
身上的这件连衣裙,就是那个人买来死活非要送给她的。
一想到这儿,凌秀的心口就忍不住砰砰乱跳,脸蛋也跟着红了几分。
“姑,我这不是前几天给摔了一下,脑袋开窍了!再说,我说的都是大实话,咱村里跟你同龄的姑娘可没几个赶得上你好看的。”
凌秀除了肤色随老爷子稍微黑一些,五官长得不错。
仔细看跟凌月有三四分相像,难怪有句俗语侄女随姑。
凌秀一米六五左右的个子,身材窈窕匀称有致,20岁的大姑娘正是花一般的年纪,浑身充满着动人的青春气息,咋看都觉得好看。
“咋回事?摔哪了?”凌秀看见凌月额头上贴着纱布,也不知道严不严重就关心的问了一句。
“从树上掉下来了,额头和脚上破了口子缝了几针,今天刚拆的线都已经快好了。”
对于这个姑姑,凌月并没有什么成见,在她有能力的时候曾经还帮过凌爸一些。
那时候小叔出事,也是她找人打的官司,将害小叔的那对狗男女绳之于法。
再次见到年轻时候的姑姑,心里还是感觉挺高兴的。
凌秀除了人比较懒一点儿,爱吃爱喝,爱打扮臭美之外,没有其他大毛病。
说话也没有老太太那般粗俗不讲理,并没有遗传到老太太那一堆臭毛病。
大概因为从小经常住姥娘家,被姥娘教导了几年,没有受到孙巧珍的影响和波及。
是个喜欢听漂亮话的主,就爱让别人顺毛捋,给点阳光就灿烂。
谁要是夸她几句,就乐的找不到北,准能好声好气的对你。
但要是谁跟她呛声,或背后说她两句坏话被她知道的话,那肯定跟你杠上,看你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
所以一直以来,傲娇的凌秀跟强势的冯爱英就不太对盘。
见了面不是眼神互相掐一掐就是嘴巴斗一斗,反正两人谁也不服气谁,看对方各种不顺眼。
冯爱英自打生了两个儿子后,就觉得自己为这个家做出了巨大贡献,应该是这个家的大功臣才对。
所以大家都该围着她转看她脸色,有什么好东西自然是她优先。
而凌秀作为凌红军夫妇几个子女中唯一的女儿,从小是备受疼爱长大的,她觉得在这个家里她才应该是被大家呵护的人。
冯爱英妄想夺走本该属于她的东西,已经严重威胁到她在这个家的地位。
再说爹娘都还在,这个家什么时候轮到冯爱英一个外姓人来当家做主指手画脚了?
才不惯她的臭毛病!
因此,姑嫂两人只要一见面,那就是暗潮汹涌,好像两只进入备战状态的斗鸡一样盯着对方。
倒是吴秋玲这个老实又不会耍什么心眼的大嫂,深得她心让凌秀愿意亲近,连带着对凌月和小雪这两个侄女也算不错。
说白了,姑姑凌秀就是比较单纯直白不会伪装自己的一个人。
就是因为太过单纯直白了,用他们这里的俗话说就是心眼有些不够头,简称缺心眼子。
假如按照正常人有十个心眼的话,她也就是有八个。
不过,凌秀倒是应了那句老话,叫傻人有傻福。
顺顺当当的嫁了个城里人,对象还是个吃公粮的在县里的肉联厂上班,这可是个来油水的工作。
婆婆良善,小姑子省事,小叔子懂事,丈夫忠厚老实。
结婚一年就生了个大胖小子,更得婆婆和丈夫的欢心。
后来随着经济发展,凌秀丈夫所在的肉联厂为了增加效益实行承包制。
凌秀和丈夫一合计,便凑钱承包了肉联厂的一间门市窗口,专门经营各种肉类产品。
两口子的运气和财气是真好,生意做的有声有色蒸蒸日上稳赚不赔。
没用几年光景就赚了个盆满钵满,很快便跻身于百万富翁行列。
在九十年代中期,个人资产超过百万可是很牛气的象征。
就算有了钱身价暴涨之后,凌秀的丈夫也没有学那些不好的风气在外面花天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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