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斯人这次敢于进犯岛屿内陆,他们必然是有备而来。
他已经转身在走,被哈肯的侍卫拦住。
“怎么?不让我走?逼我作战?”
“不。你可以走!但是你的私兵全部交出来。”哈肯恶狠狠道。
“为什么?那是我的人。”
“你?你觉得现在不把人交出来,能活着离开t?听着,哥特兰的懦夫会被大家斩杀。没有人会同情懦夫。”
斯维拉凝视着所有的高贵者,他赫然看到被哈肯这番吓唬,有意逃跑的人也纷纷表示留下来战斗。大家似乎团结在了哈肯的周围?不!大家只是抱团取暖。
微妙的气氛感染者哈肯本身,不只是那根线搭上了,哈肯突然大声吼道:“维斯比危在旦夕,各个家族的财富都在这里,罗斯人出动了所有的人,要夺走我们的财富。我们只能和他们拼命,现在我希望你们都承认我是首领,就让我带着大家,聚集所有人的力量,把罗斯人打败。”
“嗯?”斯维拉大吃一惊,带着怒气质问:“到头来,你要学着丹麦人称王?!”
“为什么不呢?”哈肯缓缓笑出声,又拔出自己的剑,“我要去南边的祭坛,我要血祭奥丁,让神赐予我们胜利,让神赐予我哥特兰之王。”
“就你?你也配称王?”斯维拉没有再走,他转过身笔直站在哈肯面前鄙夷道:“我可以是懦夫,而你,妄自尊大。你只是比大家稍稍有钱,你凭什么……”
“就凭这个!”斯维拉话才是说一半,一把锋利的匕首即凿穿了他的下巴。
是哈肯,他的左手刚刚的瞬间拔出切肉的小刀,给予斯维拉致命一击,此举惊到所有人。
血溅了哈肯一身,斯维拉睁着眼睛死在土地上,鲜血仍从伤口处不停涌出……
哈肯仍不罢休,他躬下身子啐了口唾沫:“逃跑的懦夫就是这个下场。”
本来主张战斗的人就是多数,毕竟岛民以渔民为主,三年来罗斯人的疯狂劫掠,岛民不但死了很多男人,现在普通人的生活都变得拮据。万恶之源就是罗斯人!他们不死,大家早晚都得饿死。
哈肯举着紧握长剑的右手,将沾血的匕首扔掉,“兄弟们,现在我就是哥特兰王!我今天就去祭坛,我要给神献上十名奴隶,我会用自己的血祈求奥丁赐予胜利。罗斯人的确可怕,但是我们集合所有人的力量,就能战胜他们!”
恐惧中的人们需要一个政治强人站出来为他们带来光明前景。
哈肯是这样的人吗?也许是的,至少此人的果决让人信任。
维斯比就是围绕着石船祭坛扩建成的大型定居点。
如今,最初的祭坛之地已经建成了巨大长屋,每一扇木门都有着精美的雕刻,里面的立柱亦是被羊皮包裹,并有墨绿的松枝、晶莹的琥珀点缀。长屋里一直弥漫着熏香,一群以烧红的匕首破坏掉全部的毛囊让头发不再长的祭司们,他们秃头而穿着素袍,就以纯粹的白色代表绝对虔诚,崇拜着他们的神。
失败的消息很快被哈肯称王这件事取代。
所有人内心里需要一个英雄带领大家度过这场灾难,人人都知道遥远的丹麦人不能立刻解除燃眉之急,现在他们必须依靠自己。
富贵者与贫贱者清一色的支持哈肯,哪怕是质疑者,为了避免落得斯维拉的下场,他们反而叫嚷“战争”是最欢的。
浩浩荡荡的人均把石船祭坛长屋围着了个水泄不通!
布利斯诺斯家族的十名奴隶在惊恐中被祭司用镀着金纹的大斧头斩杀。
长屋里,一尊粗略铸造成苍老面孔的青铜塑像,就是哥特兰人心目里奥丁的形象,神像的眼睛目睹着祭品的死。
哥特兰岛的人文环境有一点奇妙,祭坛里竖立的只有奥丁的塑像,商人家族里还都摆着象征财富的弗雷塑像。
如今生死存亡之际,商人们纷纷化作战士。
哈肯闭着眼,以刀子割伤自己的手,将血洒在纯金的盘子里。
被砍掉头颅的奴隶被倒着吊起来,而奴隶的血将室内的石船祭坛彻底染红。
富贵商人与村子的首领齐刷刷跪在长屋内,他们是整个血腥祭祀的参与者、见证人。
同样,一名特兰岛的头戴鹿角盔(鹿角比罗斯祭司的要小,但有纯金的箍边)的男性大祭司,他一阵诡异的抽搐后,郑重宣告两件事:
只要哥特兰的男人女人团结起来,就能彻底击败罗斯人。伟大的奥丁宣布布利诺斯家族的哈肯成为哥特兰岛的大王,并带领人们击败敌人。
没有人对这样的安排有异议,因为时间有限,根本不许他们有任何的异议!
称王的哈肯没有任何的快意,他成了梦寐以求的大王,但他也是非常清醒的。
各家族之所以支持,完全是需要他履行王的责任,带着大家打败敌人。同样的,为了未来的战斗,王所在的家族也必须大肆撒钱,已让岛民敢于拼命。
这一夜,斯多克家族被维斯比本地人洗劫!
因为大王说了,背叛岛上的兄弟们的懦夫没有权力活着。
斯多克的斯维拉被杀,他的儿子们也纷纷惨死,他的女眷虽有反抗,还是全部成了可以随意处置的奴隶。不过,这个家族本身豢养的私兵和旧有的奴隶,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