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大节不亏,私德无损。在此一事上,未曾回避。有持身不检之嫌。
谓之“临财苟得,不避嫌疑,有玷文衡,偏招物议”。
罚停职、停俸,居家反思为期一年。一年后由内阁六部,再以表现议断贬斥、复职或勒令致仕。
李东阳、刘健等人倒是对于张仑的这个提法有些意外,但仔细想想似乎又颇为可行。
这个惩戒不可谓不重啊,而且还带着后续。但实际上可以操作的空间又很大。
一年时间足以看出事情走向,如果实在不行勒令致仕或者贬斥都可以。
如果风波过了,那复职也有说头啊!
这就是停职检查啊!尼玛!张仑心里撇撇嘴,别看你们都是阁老脑袋聪明。
可差着几百年的见识呢,自然是不知道这玩意儿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