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城东一个杂草蔓生的废弃庄园中,大部分建筑物早因年久失修,风侵雨蚀、蚁蛀虫啮下而颓败倾塌,唯只有一间小石屋孤零零瑟缩一角,穿了洞的瓦顶被木板封着,勉强可作栖身之作。
迎着瑰丽的朝霞,两个唇红齿白的少年,从破烂的石屋之中走了出来。
这两少年原本都长相非俗,一个清秀,一个周正,只可惜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的痕迹,将什么好面相都给糟蹋了。
“咕咕咕……”
一阵不和谐的声音在两人之间响起,相识无奈的一笑。
“小陵,昨日里咱们的收货又给言老大那个狗日的抢得没剩下几个子,要不……”模样周正的那少年,挑了挑眉,一副你懂得的模样。
长相清秀的那少年叹了口气“还是算了吧,贞嫂她也不容易,万一又被发现了,肯定又会遭受老冯的毒打……就是薅羊毛,也不可能逮着贞嫂一个人薅啊!”
这是两名扬州城内的小混混,他们的父母家人均在战乱逃难中被盗贼杀了,变成无父无母的孤儿。
两名小子凑巧碰在一起,意气相投,就此相依为命,情逾兄弟。
年纪较大的寇仲今年十七岁,小的一个叫徐子陵,刚满十六岁。
“这样嘛……原本我又有点想吃贞嫂那对秀手弄出来的菜包子了……不过得对,咱们也不能老是给贞嫂惹麻烦啊!”寇仲摸了摸自己空瘪瘪的肚子,道“肚子啊肚子,看来只能委屈你了!”
“还是快点去找个肥羊,应付了今天的两顿饭再说吧!”徐子陵道。
“对!”走在进入闹市区的路上,寇仲道“最近扬州城内的肥羊似乎比平时多了一些,咱们好好挑选一个超有钱的肥羊,最好是一下子就能够让我们攒够去找义军的盘缠。”
“这次可别再找老人家下手了,有一次就是你这混蛋要找老人家下手,后来见人抢地呼天,又诈作拾到钱袋还了给人家,累得我给臭言老大揍了一顿。”徐子陵苦笑道。
“知道了,知道了。”寇仲晒道“那咱们这次就找那些衣着华丽,看上去故作英俊潇洒,实则草包一个的公子哥下手?”
徐子陵想了想,道“最好还是那种后面没有跟着几个五大三粗侍卫的公子哥,不然万一被发现了,那些护卫恐怕会比言老大还狠,打死我们都有可能!”
“对对对,最好是那种带着小丫鬟,看什么东西都带着好奇心的公子哥。”寇仲笑道“这种刚刚从家里出来见世面的草包,最好对付!”
两人刚刚在大街上转悠了几圈,忽然寇仲一叫道“哈!好的草包公子哥吗?”
徐子陵循着寇仲手指的方向看去,就看到了一个长相颇为俊逸的青年,看什么都带着好奇的目光,身后跟着一个梳妆着丫鬟头却比青楼头牌都还要漂亮一万倍的丫鬟,就是他的头发颇为古怪,短发,难道是还俗的和尚?
这不是没有可能,徐子陵知道,在大户人家,很流行一种叫做寄名的东西。
“寄名”,是指孩子出生满月以后,父母将婴孩送到道观寺庙,或请道士、和尚取一个道名或法名,从此在礼仪、象征的基础上将孩子托付给道观、佛门,从而缔结一种宗教和世俗的亲属关系,或直接让道观寺庙寄养。
因为古时候婴儿的死亡率极高。
人民将孩子寄名神佛,是认为道观、佛门都是超凡绝尘的神圣所在,把孩子托付给他们,自然要受到神灵、菩萨的保佑,妖魔邪祟、祸患灾疾不易侵凌。
徐子陵在听说书先生说戏文的时候,好像就听过,有的皇帝小时候都是在道观寺庙长大的。
因此遇到了一个刚刚从寺庙还俗的富家公子哥,是完全有可能的事情。
不过徐子陵打量了那位公子哥几眼,道“小仲,可是我没有看见他的钱袋放在哪里,你看见了吗?”
“没有!”寇仲兴奋的搓了搓手,道“不过我估计他是藏得有点深罢了,等我在他身上摸上一圈,就知道了。”
“小仲,要不……咱们还是换个目标吧!”徐子陵迟疑了一下,说道“我似乎有种不好的预感。”
“小仲你太多虑了!”寇仲摆摆手,道“你看他吊儿郎当的模样,像是什么厉害角色吗?身后还跟着那么漂亮的侍女……我看他啊,身体只怕是早就虚了!”
寇仲语气,不无羡慕嫉妒恨。
那种比青楼头牌还要漂亮的少女当丫鬟,他也就只能是在梦里面想想。
像这种狗大户,他们扬州双龙就是要替天行道、劫富济贫!
当亲眼看到那个公子哥买东西时候的豪气,寇仲眼珠子都要瞪圆了,出手就是一锭锭白银,还不要人家的找钱,简直阔气的没边。
想他们扬州双龙,连饭都吃不起,而这人竟然能大肆挥霍,人跟人啊,就是不一样。
寇仲有些酸了。
“就是他袖子里面怎么那么能藏钱呢?”仔细观察了一下,寇仲有些疑惑。
但是不管了,有钱就行!
古扬州虽然不像现代城市那么先进,可是细细品味起来,倒是也别有一番风味。
墨非就对某些隋时的新奇玩意和杂耍什么的,颇感好奇,还购买了一些,准备拿回去给前女友们发放纪念品,让跟在身后的祝玉妍拿着。
“这混蛋还真不客气!”祝玉妍满肚子都是气,老娘堂堂阴后,还真的当你的小丫鬟啊?
我还以为侍女只是个口头上的说法而已呢,结果真的让我帮你拿杂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