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丫鬟里,鹦哥的武功最好,而且从小就受过各种训练,能独自执行一些相当复杂的任务。林鑫语得到逃兵的小包袱后并不想惊动家族中的人,鹦哥自然也就是最适合提前去探路的不二人选。
就像林鑫语说的一样,那个地方并不难找,不过却并不在大齐境内,而是在邻国大楚境内,不过冒险者是不分国别的,两国现在又不是在打仗,鹦哥要过去并不困难。
那里也是一座大山,范围比天马岭要小得多,有很多野兽,自然也有很多冒险者,与天马岭不同,那里的冒险者以菜鸟居多,毕竟那里的野兽既不厉害,也谈不上稀有,草药和矿石也没有很多,没什么油水的地方是吸引不来精英冒险者的。
“美女,要不一起,我们正要进山,有一个不错的任务哦。”
鹦哥本打算在小镇的茶馆里打听下情报,才刚坐下就有人过来搭讪。
那是一个四人小队,一个刀牌手,两名弩手,为首的背上背着长剑,说话的正是这个背长剑的。
“咦,你也是用盾牌的,那正好了,我们只有一个刀牌手。这次的任务,有好的刀牌手可是完成任务的关键。不过也不用害怕了,我们都是配合惯了的,从来没失过手。”
“什么任务?”鹦哥有些心动,任务什么的不重要,如果有对当地熟悉的冒险者,要获取情报也应该更容易吧。
“是去猎杀猴鼠兽了。根本没什么大不了,战斗力甚至不如小孩子,只是数量多一些,比较麻烦罢了。每猎杀一只都能得到一两银子,猴鼠兽的皮也能换些零花钱,很不错的任务吧。得到的赏金平分,自己猎杀的猴鼠兽,皮毛就归自己。”
“听起来不错,什么时候动身?”
“当然是越快越好。要是你没什么需要准备的,我们现在就动身。哇,美女好高呀!”
路上自然没什么好说的。从小镇出发,步行大约只两个时辰不到就来到了猴鼠兽的活动区域。
也许之前就有其他冒险者来扫荡过,看得见的猴鼠兽并不多,五人小队很快就结束了战斗,清点一下,平均一个人都不到一只。
“不然我们再往里走走。”那个刀牌手显然对这样的收获很不满意,“为了这次我还专门借钱去买了新的盾牌,就这么点东西连还利息都不够。”
队长这个时候是不能有任何意见的,他要等其他人都说后才能开口。
“你是说要去地下吗?”两个弩手显然都不怎么愿意,不过其中一个还算沉得住气,另一个则明显是有什么说什么的主儿,“在地上我们还有优势,毕竟猴鼠兽的视力差是公认的,可到了地下,即便有火把,我们的视力还不是一样要受到限制,猴鼠兽至少还有嗅觉。你是刀牌手可以无所谓,我们哥俩可就遭了,难道等猴鼠兽冲到眼前才射击吗?”
鹦哥没参与到两人的争执中,也不打算参与,来之前她就将日记中的内容反复研究推敲过,猴鼠兽在这里只能算中等略偏上实力的野兽,它们长得很像猴子,却像啮齿动物一样门牙终生都在生长,别看个头不大,咀嚼肌却很发达,被它们咬上一口可不是闹着玩的,其中还有一些变异的个体,战斗力比普通的要强上许多。不过总体来说猴鼠兽实力一般,就算是在地下,至少对于鹦哥来说是完全没有威胁的,就是当初那个嫡次子小队也轻松团灭了大批猴鼠兽。
这时候,那个背长剑的觉得有必要展示一下自己的权威了,几人中他的武功最好,装备最好,经验最丰富的,每次出来狩猎的收获也是最多的,自然也最有话语权——至少他自己是这么认为的。
“没必要为了这种小事伤了和气,我们可是早晚要站上冒险者巅峰的人,区区猴鼠兽也让我们争执不下会被同行耻笑的。猴鼠兽的地洞我们还是要去钻一下的,之前我们只在地上活动,也是时候该在进一步了。再说了,盾牌的确是辉子在用,疗伤药水可是大家都需要的,老牛,伟仔,你们的箭矢也不便宜吧,不说别的,我这把长剑保养一次也是让人肉疼。为了这次行动我们准备了这么久,就这么回去可是说不过去的。对了,这位高小姐,如果你认为探索洞窟太过冒险,现在退出还来得及。”被大家叫做青龙的队长,见鹦哥长得高大,自作主张一直称她为高小姐。
“我是无所谓。”鹦哥决定继续跟着这个小队走下去,虽然一路上都没问出什么特别有价值的情报,不过也对本地有了一个更直观的了解,“既然要前往地下,火把还是要多准备些的,毕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出得来。另外,我和辉子要保护两个弩手,战斗的部分就要多拜托你们了。”打定主意要在小队继续混下去,鹦哥决定还是尽量不要过多的暴露自己的实力。
众人很快在一颗大树下找到了一处洞窟,洞口不大,一个人弯着腰勉强能够出入,洞口还被一大堆枯枝败叶掩盖着,只是猴鼠兽到底不像人那么聪明,掩盖得并不好,所以并不太难找。
洞窟里比想象的要大得多,进入后很快就发现了猴鼠兽的踪迹。几个人其实没有多少默契,配合也很糟糕,不过猴鼠兽到底实力不强,数量也很有限,众人一面前进,一面也就顺手解决了,气氛渐渐轻松起来,就连起初不愿进入洞窟的老牛,伟仔也有闲心不时说上几句俏皮话。
鹦哥只是做着分内的掩护弩手的工作,始终没有真正出手,却是几人中唯一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