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都市现代>重生之先赚一个亿>第三章捉奸现场【求推荐】

………………………

“涵涵,今天晚上就不要去祠堂了。我去守着爷爷。”

高老头死的突然,所以棺木是邻里用木板现做的薄棺材,就停放在灵堂,只等头七过后选时辰下葬。

高涵涵摇摇头,“我要和你一起去。”

没高哲说什么,她已经披上外套走了出去。

初春的夜晚来得比较晚,明明只是下午五六点钟,太阳才缓缓落下。

八十年代的村子没有城市的灯火通明,更别提有什么路灯了。

初春冬日的寒气还没有退散。

两兄妹一前一后拿着装满老式电池的铁制的大手电筒走在村子里的小路上,看着抓紧自己的衣服抵御寒风的侵袭。

两个人都没有开口,高哲是在想未来的对策,高涵涵则是在狐疑的跟在后面看着高哲。

祠堂倒是灯火通明,踏过高高的门槛,布置简陋的灵堂寂寥得可怕。

一个身着穿着花裤衩,上身就着一件打着补丁的棉袄的妇女正蹲在地上折着纸钱。

旁边是一个比高哲大几岁的青年男子在帮忙。

见到高哲和高涵涵两人走过来,他脸上露出爽朗的笑容,“高哲,你能走了?”

没等高哲回答,妇女就已经直起身来,狠狠剜了年轻人一眼,“你这叫什么话,小哲只是发高烧,烧退了当然就好了。”

训斥完年轻男子后,她转过头一脸慈和地看向高哲,“既然来了,给你爷爷磕个头吧,这是最后一日了。”

高哲能从她眼中看出不忍和同情,他点了点头,也没有问这女人是谁,快步走到蒲团前,跪下,重重三个头磕下。

冰冷的石板和额头碰触,一股子凉意从额头蔓延到整个大脑。

高哲的眼神从迷惘慢慢变得坚定起来。

爷爷,我保证这辈子我不会再虚度一场,我保证“高哲”这个名字会变成所有认识的人亲人朋友,乃至所有华国人的骄傲。

香案上的青烟打了个转,慢慢升腾到屋顶上方,随即慢慢消失在昏黄的灯火中。

“妈,我在路上听说,李胜那个婆娘,王金华为了高爷爷的年前买的那十几亩地上高家了!”

年轻人拉着妇女在一旁窃窃私语,但是祠堂太安静了,因此即使他们的声音已经很小了,高哲也听得很清楚。

妇女圆目一睁,眼中闪过一丝怒意。

“不行,我晚上回去,得和你爸好好说道说道。”

“就是,他算什么东西,一个副队长整天吆五喝六的,我早看他不顺眼了。”

“看我不打你的嘴,这话也是你能说的!”

高哲的眼珠转了转。

他站起来,默默做到了小板凳上,一张一张地折纸钱。

高涵涵显然外化得多,跪在蒲团前,哭得都抽噎了,絮絮叨叨地说着这几日的事情。

高家不是村子里的原住民,所以在村子里没有一家亲戚。

再比如,自家爷爷年轻的时候曾当过生产队的队长,后来因为某些原因退出了生产队。

还有两人的父母因为赌博,欠下了好几万块,抛下两兄妹,跟着黑船跑到香江去了。

高哲和高涵涵在祠堂里呆到晚上九点的时候,就被郑家婶子赶了回去,说小孩子身子弱,且明儿个就是下葬的日子,让他们赶紧回去休息。

在郑家人的帮忙下,下葬事宜进行得很顺利。

下葬后的第二天,晚上高哲让高涵涵先睡,自己一个人摸着黑出去了。

夜黑风高,夜风也似乎更凉了,高哲禁不住就打了一个寒噤。

也许是天意弄人吧,高哲重生一世,重生回到自家田地被夺之前。

还记得前世家里十几亩田地被李胜霸占的时候还发生了一件事。

前一世,李胜跟村子里汪家汪小苏之间的丑事。

这件事在汪小苏怀孕快生了,她挺着大肚子找上门,逼着王金花离婚,把李胜让给她。

王金花也不是省油的灯,但是两人撕逼的时候闹的不大,并没有传开来就被李胜压了下来。

现在是八十年代,若是道德败坏,那还只是局限于道德层面,不涉及国法,但阻碍社会主义进步的流氓罪,这罪名可就大了,真较真起来,那可是会蹲大狱的啊!

现在重生一回,这件事他要是不好好利用就对不起他重生一回。

眼见着村东头的谷仓近在眼前,夜色中高哲的眼底闪着一抹冷冷的光,他握紧拳头,咬咬牙。

“李胜,我准备好了,你们呢?”

这个时期的沙头角顺应全国的大气候,村里的一切都是公家的,包括谷仓。谷仓的人是李胜安排的,所以这里也成了他和汪小苏偷情的地方。

高哲小心的躲在谷仓门外了,隔着一层门板,从里头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夹杂着一种女人的呻、吟。

“……李胜哥,真好……”是汪小苏,高哲能听出来她的声音。

透过门缝,借着月光高哲看到他们俩的衣裳被凌乱地丢了一地。可见他们起性儿的时候是多疯狂了。

但时间紧迫,他得先把前期事儿做好了,后期才有好戏看。

谷仓因为是公家的,所以内中没有门栓,从李胜来当生产队副队长后,他就一直拿着谷仓的钥匙,每天下班回家,他就只想要把门一关,在从外头锁上就成了。

想想这对狗男女有多大胆,门没有插栓,他们也敢乱来。


状态提示:第三章捉奸现场【求推荐】
本章阅读结束,请阅读下一章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