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爷很热情,但曹吾还是一再婉拒了。
拦了辆出租车,曹吾来到了大爷所说的那家胖头饭馆,点了几样他店里的招牌菜,味道果然不错。
吃过了饭,曹吾问了下路人,就往大爷说的步行街那里溜达而去,散散步,化化食儿。
沿着穿小镇而过的河边小道走着,来来往往的行人脚步缓慢,面上带着微笑,并不着急。
走了两站路,忽然密集了起来,曹吾扫了眼,步行街已经到了。
街口正对着一个小广场,晚上纳凉休闲的人们熙熙攘攘,随意溜达着。
几个穿着轮子发光的旱冰鞋的半大小孩,在空地上扭来扭去,滑得好极了。
带着孩子的年轻夫妇在气球摊前问了下价格,虽然有些贵,但看在孩子渴望的眼神,还是掏钱买了一只。
十七岁的小情侣坐在长椅上,一起吃着一小袋糖炒栗子,无比甜蜜。
曹吾很喜欢这种环境,满是生活的烟火气。
忽然,一阵音乐声传来,曹吾看了看,朝着人群密集的地方信步而去。
人群围得里三层外三层,曹吾站在圈子旁,从脑袋缝中看去,却是一个留着长发,胡茬唏嘘的男人,正抱着一把吉他,站在话筒前。
他的身旁放着音响,面前有个琴盒打开着,里面零散的放着些零钱。
男人半闭着眼睛,没有看琴盒,随着音乐开口低唱。
“曾梦想仗剑走天涯,”
“看一看世界的繁华,”
“年少的心总有些轻狂,”
“如今以四海为家。”
男人的声音有些嘶哑,是酒吧歌手最喜欢的烟酒嗓,唱起这首歌的时候颇有些沧桑的感觉。
“n!”
唱副歌时,他仰着头,仿佛用尽了全身的力气般嘶吼着,歌声中有一种只有他自己能够体会的感觉。
人群中有小小的声音在随着他合唱,继而有越来越多的人加入,第二段副歌的时候已经变成了全场大合唱。
一曲唱罢,赢得了满堂喝彩。
男人喘息着,低声道谢。
好几个人上前往男人的琴盒中放了些零钱。
男人忽然看到一个戴着帽子的年轻人走上前来,往箱子里放了一张一百。
有些惊讶,男人看着他的背影道了声谢,但不知为何,他总感觉那个背影有点眼熟。
不过他没在意,看了眼就收回了目光。
每天在大街上唱歌,见的人太多了,难免有眼熟的,不过大多数是认错了。
今天的收获不错,一首适合自己的歌果然重要。
男人调整好了呼吸,准备开始下一首的演唱。
曹吾溜达进了步行街,每一家店都进去看了看,但什么也没买。
一家玩具店里有抓娃娃的机器,他一时兴起,花了一百块抓了一只拳头大的熊猫公仔。
虽然感觉有些亏,但看着公仔这么可爱的份上,也就算了。
逛得有些肚子饿了,曹吾看了看表,居然已经十一点多了。
走到了步行街的尽头,对面果然有一排小吃店,连着开了好几家米粉。
找了一家客人最多的,曹吾要了碗米粉,加了个牛肉浇头,吃得大汗淋漓。
时间差不多了,曹吾吃完后就出门搭了辆出租车,回到了酒店里。
吃饱喝足后上床睡觉,简直是人世间最舒服的事了。
给老妈打了个电话保平安,聊了会儿之后,曹吾便一觉睡到大清早。
昨晚的米粉没吃过瘾,他又开车杀会昨晚的那家店,吃了碗米粉,才开始上路。
今天他准备前往。
的风光是全国出名的,虽然离得不是太远,但曹吾还真没去过。
依旧穿县过市,专走乡间小道,虽然路不太熟,经常要停下来问路,但曹吾还挺享受这种感觉。
就比如曹吾正在行驶的这条乡荫小道,道路平整,一侧青山,一侧绿水,不远处稻田中还有耕牛在劳作,这是在城市中绝看不到的原生态美景,如果不是路比较窄,不太好停车,曹吾真想停下来好好拍几张照片。
开出去不远,曹吾忽然看到前方有一个背着巨大旅行包,戴着遮阳帽,拄着手杖前行的身影。
是个徒步的背包客。
放缓车速,曹吾驶到近前,放下车窗看了看,是个中年大叔。
“大叔!要不要捎您一段啊?”曹吾笑问道,他看到大叔已经满头大汗了。
大叔看了眼前面,略一迟疑,便爽朗笑道:“那就谢谢你啦!”
曹吾停下车,让大叔坐了进来,车里凉爽的空调让大叔不由得打了个冷颤,喝道:“舒坦!”
“您真有毅力,这么热的天还出来徒步啊?”
“嗯!”大叔掏出水**喝了口水,笑道:“我这才刚开始呢!我准备一路走到西藏去!”
“呦!那您可太有勇气了。”曹吾赞叹道。
“你呢?开车去哪儿?”
“去新疆,上大学。”
“自驾游?你也挺厉害啊!”
和大叔闲聊着,继续往前走,约莫过了二十多分钟,大叔便道:“差不多了,就把我放在这好了。”
“还有十来公里就到镇了,我把你放呗?”
“不啦!”大叔笑道:“能在你车上凉快凉快,我就已经很满足啦!我得趁着路好走,多练练脚力,不然什么时候能走到西藏去?”
曹吾停下了车,大叔下车道了声谢,却没关上车门,低身问道:“要不你也停下吃点东西吧?我带着吃的呢!”
想了想,曹吾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