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恒来到城里,在街边的早餐摊位前坐下来,买了两个包子加一碗豆浆吃了。然后就在街上蹓跶,左瞧瞧右看看,兴致勃勃,看什么都是新鲜有趣的。
街上这个时候很热闹了,街边店铺都开门营业了,门口人来人往;路边摊也是一个接着一个摆开来,争相吆喝着;行人络绎不绝,有挑担的货郎,有抱小孩的老妈子,有算卦的先生,有巡逻的官差等等。当然,苗恒主要是想看看街上的那些大姑娘小媳妇,挑选一个漂亮的姑娘来当自己的媳妇。
他走走停停,停停走走,街上行人很多,数都数不过来。但是漂亮的小姑娘却难见一个。要么就是胖得没了腰身,要么就是瘦得如皮包骨头;要么就是皮肤黑得像炭,要么就是死人白,也可能是粉抹得太多了;有一个女孩儿整个身形很优美,亭亭玉立,可是一瞧正面,塌鼻梁小眼睛,还有一脸的麻子,“哎呀,太让人失望了吧!“苗恒心说。
寻了半天,没有任何收获,他有点累了有点渴了,特别是他的两条腿,就像灌满铅一样,又酸又胀。初为人类,他还在练习直立行走的时期,所以现在还不太习惯连续走太久的路。
苗恒来到“好吃嘴饭馆”,蔡大哥与众伙计都热情地接待了他,蔡大哥陪他吃了一顿丰盛的午餐。吃罢午饭,他就辞别出来了,心里有事,片刻都不敢耽搁。
苗恒出来没走多远,就看到两位年轻的女孩子从对面朝这个方向走来。右手边这一位身材高挑,服饰华丽,像是一位富人家的千金小姐,而她身旁那位姑娘穿着简单朴素,应该就是这位小姐的贴身侍女了。苗恒定睛一看,虽然离这位小姐起码有100米来远,但是凭他超常的视力,已经把她的整个脸庞都看细致了。只见她约摸十五六岁的光景,略施粉黛,一双弯弯的柳叶眉下面是一双水汪汪大眼睛,黑白分明,灵动有趣。鼻若悬胆,樱桃小口,正在那里一张一阖地跟身边的丫头说话来着,好像讲到什么好玩的事,掩嘴而笑呢,整个人顾盼生辉,楚楚动人。
“呀,好生俊俏的一位小姐啊!“苗恒心说,欣喜若狂。
他径直走上前去,与这位小姐拱手行礼道:“小生苗恒向小姐问安,敢问小姐芳名?“
“您好,请问苗恒公子,您有什么事吗?“小丫头伶俐,把自家小姐护在身后,反问苗恒。
苗恒没有看小丫头,而是直勾勾地盯着小姐看,看得大小姐脸顿时红了,又气又恼,众目睽睽之下又不便发作。
“小生想问小姐,可愿意嫁与小生为妻?!“苗恒提升了一些音量继续说道。
苗恒此话一出,仿佛向众人抛出了一枚定时炸弹,把周围的人炸得人仰马翻,热闹非凡。“哇!“大家哗拉拉聚拢过来,凑个热闹。
“啧,啧,这是哪里冒出一个浑蛋二愣子啊,敢在大街上向唐家二小姐求婚。”
路人甲说。
“有种,大丈夫不拘小节!“路人乙说。他就是本地的一个地痞流氓小混混,外号”管事宽“,看到热闹总喜欢添一把火的。
“啊?你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你也不打听打听我们二小姐是什么人家的!“小丫头不敢相信地瞪了一眼苗恒,一双大眼睛就像两把弯刀,恨不能要剜死眼前这个非礼的男子。
“来人,快把这个登徒浪子拖走!“大小姐恼羞成怒,大喝一声。从两位姑娘身后,一下子冒出四个彪形大汉,恶狠狠地朝苗恒围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