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的云城,两道旁都是合欢树的影子,纤细如羽,绿荫如伞。
放学后,学生蜂拥而出,小孩子会跑过去会将飘落的合欢花捡起来,夹在书页里。
日落而合,日出而开,合欢花便是如此。
到了夜里,只剩下头顶郁郁葱葱的绿冠,斑驳陆离的月晖从树缝里透出,树下一片阴凉。
弗陵走得累了,坐在公交车站牌前歇息。
招财气喘吁吁地趴在地上:“小笙,我们到底要去哪里?”
半山别墅,也是周笙过去的家。
弗陵拧开矿泉水瓶,想要喂它喝水。
招财幽幽怨怨地说,“小笙,你变了,我问你什么你都不说,性子好闷,我知道你现在没钱了,咱们得露宿街头,可要不是因为这样我也不会跟着你,你说你这些年究竟发生了什么?”
因为自己没钱才愿意跟着自己,是想来体验生活?
弗陵取过肉肠撕开外面包装喂它吃:“夜里别嗷嗷了,像深闺怨夫。”
一只手猛地便从身后方伸出来将其擒住,还未待她回神,肉肠飞了出去后,被路边接二连三开过的的汽车碾得四分五裂。
弗陵,“:)”
招财怒了,“你有病是吧?那是我的晚餐,一根还要五块钱呢!”
姜哲松开她的手,盯向古牧。
“你知道这人是谁就随便跟人离开,你知道她给你吃的是什么就随便吃,还真想被人给买到狗肉馆里?”
“我的事不用你管。”
“回家。”姜哲直接将古牧抱在身上,既然它不肯乖乖跟自己回家那只能用最强硬的方式。
招财不愿,冲着他的手臂张开獠牙,可刚一把他的手臂给含在嘴里,唾弃十足地说道。
“都是汗,臭死了,滚开。”
从姜哲手上挣脱下来后,又跑到弗陵身后躲去,抱她大腿,紧抓不放。
“小笙,叫阿金过来杀了他。”恶狠狠地盯紧某人,在触及他冷冽的目光后,又哑然。
阿金是周笙过去的保镖兼司机,周怀隽从拳台上带下来的,对周家尽职尽责,忠心耿耿。
不过当年为了保护她免于校园暴力,在遵循不能对手无缚鸡之力的学生动手的前提下,被一根钢棍击中后脑,当场死亡。
弗陵神思怔了怔,脑海中又被灌入了原主的一段回忆。
当初那个钢棍原本是有人趁乱落在周笙身上的,阿金是受了无妄之灾。
招财看着她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小笙?”
姜哲动作微顿,眉心紧紧地拧起,语气和缓了几分。
“不是我不让它吃你给的东西,将军腿脚受过伤,胸腹做过手术,现在还在康复期,不能跟你无休止地赶路,更不能吃这种劣质的加工肉。”
招财忿忿然:“我饿了,吃屎也香,管得着嘛你?”
姜哲目光斜睨了它一眼。
这只蠢狗今日对自己的敌意这般深大抵是自己在那件事的决策上真的戳到它了。
可终归有一日它能够明白,自己做了那么多终归是为了它好。
姜哲清冷的脸色淡漠如雪的声音再次传开。
“我不知道你要去什么地方也不知道你还要走多久,但将军黏着你,我使唤不动,可我没办法看着将军不管,你要去什么地方我送你去,但到了后你得把将军还我。”
没有回应。
又是没有会应。
她是真把自己当成死人?
姜哲眉心越来越皱,拧成一个川字,脸上也越发地阴沉了下来。
招财逡了逡弗陵的面色,内心深处其实是有些动摇的,“小笙,要不,让他送我们去想去的地方。”
见她没任何反应,招财舔了舔唇,“小笙,姜哲虽然性子坏,脾气臭,但好歹也是警察,不会冒着违法犯罪的危险害你。”
原来是警察啊!
那更加不可能,云城的警察当初是怎么对周笙说的。
“警察也是受害者,受害者自然会帮受害者……”
弗陵置之一哂。
可他这都已经跟了一路,这锲而不舍的架势是真的要把招财要回去。
招财见她的脸色淡漠,抿嘴的嘴角轻轻地颤着,似乎是在隐忍着些什么。
当即横眉冷对千夫指,怒不可遏地朝姜哲道。
“小笙喜欢走夜路就走夜路,不用你假好心相送,大半夜不滚回家睡觉,谋财害命啊?”
弗陵掂量着包里的东西,十来块钱,还有卡内的一万块。
养自己绰绰有余,可养个毛孩子却杯水车薪。
弗陵屈膝,蹲了下来,“先跟他先回去,吃饱喝足后再出来找我。”
招财狐疑道,“你又要把我扔了一走了之?”
姜哲脸色阴沉了下来,目光闪动带着让人头皮发麻的锐利。
“凭什么让我把它养的白白胖胖后再给你送过来?”
弗陵拍了拍它的头朝姜哲:“先让它跟你回去,日后它要想来找我请你也别拦着。”
姜哲哂笑:“你一副理所应当的样子哪来的?我回去后就把它关在大笼子里焊起来。”
招财忽然怒了,“你丫的,你要是敢把我关大笼子里我就咬到你狂犬病发作。”
弗陵:“......”相爱相杀,感情真好。
弗陵抿了下唇后,把视线落在了眼前这个身子笔挺的男人身上。
“手机。”
姜哲抿了抿唇,脸色还带着几分埋怨地将手机递回去。
弗陵一边看着手机上的信息,一边朝招财摆了摆手,便走了。
瘦瘦小小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