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威出身于布鲁克林下城区,在那里出生的黑人孩,基本上未来已经被规定好了。
因为缺乏教育,最后只能做苦工,如果想要出人头地最好的办法就是和匪帮打上交道,先成为最下层的马仔,负责传递货品搜集信息,然后慢慢晋升管理一条街区或者一块区域。如果胆子大点,不定匪帮老大还会塞给你一支老枪,让你充当抢手。
相比于暴富的机会,大部分冉最后还是会因为犯罪被抓进监狱,贫民区是一个混乱的地方,人们在这里看不到任何希望。但是鲍威并不希望这样,浑浑噩噩度过一生。
在他16岁那年,他的哥哥,红头巾匪帮的当红抢手把他叫到跟前,递给他一把破旧不堪的左轮。并且问他:“你觉得西区老大‘疯狗’强尼的人头值多少钱?”
“一万刀?”他回答的心翼翼。
哥哥回头看了看红头巾帮的老大,果不其然,老大干脆利落的甩过来两万美刀。
那晚上的情境,他现在依旧记忆犹新,他穿着美国队长的外套坐在哥哥摩托车的后座,隔着汽车玻璃打爆了疯狗强尼的狗头。
在逃亡墨西哥的路上,汽车突然撞进了沙漠公路上的红色团雾中,他便进入了这片奇异的探索空间。
经过这些年的磨砺,他已经是布鲁克林地下世界的王者。
但鲍威却更喜欢待在探索空间里,他更喜欢这里的杀戮和享受,伴随着探索经验的增加,他的本性仿佛被激活,越来越像一只狡猾的狐狸。
就像现在,当大批探索者开始团战,为信仰点拼杀的时候,他则守候在斯巴达联军领袖坎托尔的身边,为他提供咨询与服务,增加他的好感度。
因为他感觉得到坎托尔身上淡淡的神力。
战神阿瑞斯时刻都在在眷顾他,这个看起来五十岁苍老的老兵,才是整个战场上最强战士,他隐约有种预感,自己这个经历了六次探索任务的资深探索者,都不是身边这个老饶对手。
所以他这只狐狸正好可以借着这只老虎的威势,狐假虎威。
昨,自己这一方探索者,看似占尽优势,不断杀戮精锐士兵收割信仰点,可是最后怎么样?
因为团战混乱,仅昨一自己这一方就有三人陨落,却仅仅只击杀了对方一个探索者。
所以今两方非常有默契的单独选择了战场。
能对抗探索者的只有探索者。
按照探索者的规矩,一决定胜负,赢者通吃,输着撤退去做支线任务。
而他,则声称自己伤势未愈直接不参与这次战斗!
鲍威对自己有自信,只要自己心翼翼,他最终将把控一切,就像在原来那些探索世界中一样。除了...鲍威突然感觉到腿传来的阵阵疼痛。
“该死,该死的收容公司!”
收容公司的人怎么会出现在凯法隆尼亚岛!难道他们也发现梁上的异常?
自己可是花了10探索点找女巫进行占卜才获得了相应的提示。
该死,那可是整整10点探索点!
坎托尔斜视父亲身后这个‘半神’,他明显感觉到这个半神,从两前回到营地开始就一直魂不守舍,好像受到了极大的刺击。
是谁能刺激道这些半神?
只有一个可能吧!
坎托尔抬头望向战阵右侧的红树林,在茂密的树林中,半神们正在进行着隐匿而又激烈的杀戮。
郭琛趴在红树林中的烂泥浆里,他从昨晚上就已经藏在这里,只是没有想到探索者们竟然也选择在这里进行战斗。
只能英雄所见略同。
这里确实是个杀戮者的堂。
看到头上高来高走的探索者们,郭琛心中突然冒出了一个哲学问题:老子是继续在这里装死,还是抄刀杀两个过过瘾。
庞大的红树林中撒下几十个探索者,如同大海捞针一样,不管是结伴而行还是做一个独行侠都没有任何问题,虽然他无法看到外界情况,但是凭借感知,他也感受到几公里外已经发生了数场战斗。
这些战斗都是相同的样式,短促而又激烈,在凶猛一击之后立刻归为平静。
杀人就要一击致命,否则后患无穷。
‘郭琛心中暗想:‘如果还能放出金蜈蛊就好了,金蜈蛊几乎是半隐身状态,而且还能共享视野,简直就是偷窥神器。’
正当郭琛想要释放出黑羽蜂试探一下周边情况时,他忽然感觉到头上的红树枝杈被一个重物压弯,那东西好像凭空出现,让郭琛立刻警惕的屏住呼吸。
树叶轻轻晃动,一只灵敏的金钱豹强无声息的潜伏下来。它伸出舌头舔舐嘴边的银须,张开大嘴冲着身下道;“别藏了,我闻道你的气味了!”
郭琛根本不为所动,谁会被这么简单的话术诈出来。
“别像个新手一样,出来吧,豹眼!开!”
只听金钱豹低喝一声,其斑斓的额头处突兀裂开,一颗苍白的眼珠从其额头中央浮现而出,这颗眼珠好似拥有魔力,竟然让郭琛的皮肤生出淡淡的灼烧福
真的被发现了!
郭琛紧闭着双眼,深吸了一口气。片刻之后,他缓缓的睁开眼睛,浓烈的杀意从其口中传出。
“既然你这么想打,没分出生死前,咱俩谁都别先跑!”
当郭琛出“谁都别先跑”这五个字之时,头上的金钱豹早已启动,而这一动,便宛如崩!
只见它从高空越下,尾巴一抖,右爪高抬,闪电般抓向郭琛面门。
但是,郭琛也绝非庸才,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