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陵早从母亲那里听到了很多关于大舅的事情,听说他少年时便熟读兵书,勤练武功,颇有几分军事才能,虽然很想重用,但是又不由得望了母亲和外公一眼。
知子莫若母,苏氏哪里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便轻笑道:“陵儿你便遂了你舅舅的愿吧,他从小就想当个将军,如今总算有机会,你若拒绝了他,只怕他晚上觉都睡不着。”
苏天策也大笑道:“对,不过为了服众,这考核却是不能免的。”
苏文广拍着胸脯,豪迈的大笑道:“没问题,陵儿你便放心好了,大舅可不会给你丢人,什么考核来就是。”
苏维此时也说道:“表弟,你看我能够帮些什么忙?我虽然武功普普通通,也没读过什么书,不过封地大难,我也不能袖手旁观呀。”
众人都如此热心的要帮忙,方陵大为感动,鼻子都有些酸楚,从小到大,他在冷宫里便受着白眼长大,所谓的亲人就是十六年没来看自己一眼的父皇和自己有着同父异母的二弟太子,他们的冷酷和无情铭刻在心底最深的地方。
然而,母亲这边的亲人却完全不一样,因为封地有难,纵然身体才刚刚恢复亦要帮忙上阵杀敌,献上自己的一份力。
方陵深深的吸了口气,将这份感动埋在心头,同时暗暗发誓,为了最可爱的亲人们,为了这封地的百姓,这次草原之行誓要成功!
休息一夜,第二日清晨,方陵便踏上了前往北方草原之路。
大地北方的大草原不止和楚国接壤,亦和蔡国等其他国家有所接触,横跨于大地最北,以水草丰美着称的地域盛产牛羊马匹,尤其是传说中的汗血宝马。
为了夺取汗血宝马和这块丰饶的土地,大地南方的统治者和草原部落发生过数不清的战役,无数的战士葬身沙场,却也留下了一段段动人的传说,更将草原子民的彪悍传播到大地各处。
方陵一行人并不多,他只带上了宋影儿、鲁北和郝铁牛等侍卫同行,在出了北方边关之后第三天便来到了银哈城。
银哈城是建立在两地边境上为数不多的边陲小城之一,这里没有城主之类的官员,仅仅是提供两地商人交易货物的场所。
和大地上的其他国家不一样,草原部族都是游牧民族,起初并没有固定的城市,每每逐丰草而迁徙,以穹庐而居,只是后来在和南方各国的接触中,才渐渐建立了为数不多的城市,象这种用于交易的小城就是其中之一。
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城市,城内的一切都显得非常粗糙,不过却显得热闹非凡。
方陵并非是第一次来这里,这三年来为了购买到汗血宝马,他也屡次前往这里,所以这次过来倒也算是轻车熟驾了。
对草原人而言,凡是草原以南的人都被他们称为南人,而草原人和南人在外形上便大不相同,他们的个头都要比南方人高大不少,眼眶颇深,鼻梁高挺,大多蓄着胡须,头发扎成一条条的长鞭,穿着皮衣戴着皮帽,说话粗声粗气,无一不显得豪迈。
在银哈城里,南人的数量不少,草原人的数量也不逊色,一路上走过来,基本上都能五五分。
没过多久,一行人便来到了城中心的一个商铺前,铺子外一个蓄着大胡须的草原大汉正在和同伴闲谈,一见到方陵来了,立刻站了起来,带着爽朗的笑意说道:“方兄弟,真是好久不见啊。”
“确实有些时日了,萨大叔近来可好?”方陵也含笑打着招呼,这三十五六岁的大汉名叫萨东,是城里颇有些实力的马贩,封地里好多匹汗血宝马就是从他手里买过来的,所以方陵也算是他的一个大客户,虽然来的次数不多,不过每次来都是出手阔绰。
而萨东这个人在接触中也显得十分正直大气,遵守信诺,所以方陵对他也颇为信任。
“过得马马虎虎。”萨东大声笑着,一边招呼众人坐下。
方陵则朝着郝铁牛示意了一下,几个侍卫便将马车上带来的一坛坛酒抱了下来,放到了铺子里。
萨东毫不客气的打开一坛来闻了闻,顿时眼一亮,大赞道:“如此浓郁的酒香,定然是好酒,怎么,方兄弟如今改做卖酒的生意了?”
“我这次来是有事叨扰,这些酒是送给萨大叔的。”方陵微微笑着,草原之地并不种植高粱之类的作物,所以并没有酒,所喝的东西也仅是马乳之类的饮料,尔在后来与南人的接触之中,酒才成为了草原人下到平民上到贵族的必需品,尤其是烈酒最受性格豪爽的草原人钟爱。
宋影儿在一边甜甜笑道:“萨大叔,我家公子送给你的可不是一般的酒哟,这可是我们当地窖藏几十年的特制烧刀子,味极浓烈,入口如烧红之刀刃,吞入腹中犹如滚烫之火焰呀。”
萨东顿时喜上眉梢,大手一摆道:“烧刀子我是喝了不少,不过这窖藏几十年的特制烧刀子,那是一定要品一品了,来人,拿大碗过来!”
几个草原大汉一声吆喝,端着几个斗大的碗过来,一人盛了一碗,萨东拿着一碗递给方陵,笑道:“方兄弟,多谢你的酒,宋姑娘,你要不要来一碗?”
草原人的行事虽然看似粗鲁,但是这直截了当,丝毫没有勾心斗角的方法却又更加省心。
宋影儿听他这么问,便毫不犹豫的接了一碗过来,然后莞尔道:“我喝可以,但是这喝了酒,我家公子的忙萨大叔你可不能不帮呀?”
萨东不由爽朗的大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