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便拿这条命拼了就是。”狄咏说出了一句无畏之语,这是他身为狄青之子的骄傲。
甘奇点头,却道:“没有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只有胜利。十几万草原各部,若是优势,这些人必然龙精虎猛,若是稍稍劣势,受到了压力,便不会团结一心,只要这场乱战真的给到了他们压力,敌军必溃。”
“就怕他们溃了又来。”狄咏担忧一语,大宋敌人的骑兵就不存在溃败这一说,溃了就好像是战略性撤退,聚在一起,又回来了,反正谁也追不上他们。
“所以,要有足够多的拒马,把这大同附近所有的树都砍光也在所不惜,让城内所有人都造拒马,给钱让他们造。待得我带兵去夜袭,你们就把这大同城外用拒马摆出一个巨大的口袋,还要派人往敌军阵后与阵中冲进去,把拒马摆得到处都是。让马匹没有一处可以迈腿,搏命,便是用命去搏,到时候,我要这大同城外,都摆满拒马。人可以跑,马匹一定不能有可走之路。”甘奇是真的有些疯狂了,他不仅想着要用拒马做一个大口袋,还要用拒马堵住袋口,还要把拒马送进敌人之中。
甚至甘奇还想着用投石机把拒马扔进人群里。
他要这大同城外,没有一处马匹可以动弹的地方。人会爬,马不会。
狄咏听得甘奇这一番话语,攥紧了拳头:“大哥,我便负责带人堵住袋口,也带人往敌军里冲!”
“嗯,就如此说定。回去,把大同附近所有的树都砍光。”甘奇说道。
“大哥,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狄咏是真的有最后一个问题没想明白。
“说。”
“为何大哥非要在大同城外做这个口袋?别处不行吗?只要咱们夜袭之后把他们引过去就可以了。”狄咏想不明白的是这个问题。
甘奇答道:“莫要小看了耶律乙辛,也莫要小看了任何人。别处设伏,十有八九会失败,耶律乙辛乃是一个沙场老将,越是好设伏之处,他越是不会轻易中计。咱们唯有一路飞奔回大同城,他才会兴冲冲追上来,因为大同城外地势平坦,难以设伏。更因为咱们一旦真的想入城躲避,便是他破城的机会,这么好的机会,他一定会跟上来,等着咱们主动开门,等着与咱们的骑兵一起冲进城。”
甘奇于人心,想得太多,难怪想得他彻夜不眠。
狄咏此时脸上泛起了崇拜的神采,说了一句:“大哥,便是他耶律乙辛再如何高明,也不会想到咱们的骑兵奔大同,不是想进城躲避的,他便是再如何了得,也猜不到大哥要在这大同城外的平地上伏击骑兵。大哥如此奇思,值得起一句用兵如神!”
“妙计不是得胜之法,搏命才是重点。”甘奇答了一语,这场仗,看起来是运筹帷幄。真正决定胜负的,还是最后那场搏命。
“大哥,我必百死!”狄咏在马上,拱手一礼,面色坚毅非常,浑身散发着野兽一般的凶戾之气。
甘奇点着头,不再多言,而是暗暗咬牙,他知道,自己也要百死一回了。他这一身金甲,就是军魂,他这一身金甲在场,众多军将士卒便能多一些百死之勇。才是战斗胜负的关键。
甘奇不是犯傻,而是充分分析了敌我优劣之处。
敌人优势,就在来去如风的健马。所以得把敌人的优势拿掉。
而己方的优势,就在于一身厚重的铁甲,刀枪利,弓弩强。所以步战,阵地战,才是己方真正的优势。
以己之强,攻敌之劣。再加上百死之勇,才是这场大战的关键。
所以一路回程,甘奇后槽牙一直紧紧咬着,似也在给自己打气。他也是个人,也有恐惧之心,勇气,就是恐惧带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