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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蝼蚁终究是蝼蚁。”天魔狰狞而笑,三丈的距离,他瞬身便到,森然的魔爪,漆黑无比,比蒲扇还大,要抓碎叶辰头颅。
叶辰不傻,自不会站着被天魔抓,一个侧身,遁出五六丈,直奔鬼狱城而去,因为接下来的大战,会很血腥,动静也会很大,可不想凌风他们,遭了波及。
值得一说的是,他手握的玄雷剑,其剑尖,还连接着雷电,叶辰走到哪,雷电就跟到哪,通过玄雷剑,传输雷霆融入他体内。
而且,有雷电助威,他的度身法,竟被先前,快了不少,一眼望去,他身如闪电,快到了极致。
“哪走。”天魔紧追不放,身形如黑影,追着叶辰进了鬼狱之城。
身后,剑圣和刀狂等人,相互扶携,踉跄的起身,想再去助战,奈何有心无力,走出两三步,便又倒下了。
“从未觉得自己这般废物。”上官玖又咳血,乱世刀狂的名号,在今日,成了一个天大的笑话。
“至今都未看出,那到底是个啥东西。”杨玄支撑着站起,一句话说话,便喷了血,一头栽倒在地。
“太强了。”其他武林人,亦震惊的无以复加,是对天魔,也是对叶辰,竟能遭雷劈而不死,还能引雷入体,颠覆了他们的认知,武林的神话,太妖孽,而比他更妖孽的,是那尊天魔,通天的魔力,打的叶辰无力翻身。
在场的,尤属凌风较为淡定些,昔日独霸武林的独孤剑圣,虽一日输了两次,但并不觉得丢人,因为那败给的那两人,皆非凡人,不是同级别,自是斗不过。
这一瞬,凌风的心境,有了莫名的变化,那是对仙的敬畏,是对未知的向往,叶辰和天魔的存在,让他仿佛看到了一个名为仙人的世界,那里,才是世间的巅峰,凡人终生都难触及到。
这一瞬,他迫切想踏上那条路,去看看那天外天。
鬼狱之城中,魔风呼啸,煞气滔天。
自进了城,叶辰便如鬼影,窜来窜去,并非不敢与天魔一战,是因他有重伤在身,需借助雷电,愈合伤痕,也需天降的雷霆,积蓄足够的力量,去屠戮天魔。
这雨天的雷电,于他而言,的确神助力,配合自创的心法,可引雷入体,浑身的血壑,也在以肉眼可见的度,一道道复原着。
或者说,他此刻的状态,正从凡人,逐渐蜕变成一尊半仙,只因雷电是天地间的力量,能借天地的力量,便是一只脚,踏入了修士。
他,只需具备半仙的状态,便可灭了天魔,他有那个自信,那是有我无敌的信念。
“你逃不掉,你逃不掉。”天魔的嘶吼,比雷鸣声更响亮,叶辰满城的乱窜,他满城的乱追,以他的眼界,自能看的出叶辰到底要做什么,他能清楚的感受到,叶辰的力量在攀升,他怕了,怕叶辰越过那道天堑,从而真正具备灭他的战力。
可惜,有雷电助威的叶辰,度太快,饶是他,都难追上,偶尔追上那么一两次,对叶辰造成的伤害,也近乎忽略不计。
“还差一点,还差一点。”天魔追的疯狂,叶辰也逃的疯狂,一边引雷霆入体,一边将太虚步施展到极致。
不知何时,他才定身,又一次伫立在石台。
此刻,他浑身上下,再无半点伤痕,一丝丝纵横交错的雷电,在他身躯上似隐若现,他的眸,深邃无比,亦有雷光闪烁,连那飘荡的黑,也一缕缕染上了雷电。
最主要的是他的力量,因雷电,攀升了一等级,此刻的他,已是一尊半仙,限时的半仙,雨天雷电一停,便又会堕落成凡人。
所以,他必须在这段时间内,屠了天魔。
“杀。”天魔怒吼,一步跨上了石台,魔煞汹涌,杀意滔天。我的僵尸老婆
挨了一刀,叶辰哪能不还回去,一剑捅穿了天魔,此乃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打法,没办法,时间紧迫,他不能耽搁了。
啊!
天魔咆哮了,蹬蹬后退,身上的血洞,有鲜血喷薄。
叶辰不顾伤势,迎面扑来,手握玄雷剑,管他鼻子还是眼,一阵乱劈。
天魔也疯了,手握魔刀,出招毫无章法,叶辰斩他一剑,他便劈叶辰一刀。
血腥,斗战的确够血腥,染红了雨水。
电闪雷鸣中、瓢泼大雨下,两人都成了疯子,一个披头散,一个面目狰狞,刀光剑影中,伴随着鲜血,雨水洗都洗不净,直欲打到一方倒下才罢休。
天魔怒到肝肠寸断,却也惊到无以复加。
对面这个凡人,他的顽强,刷新了他震惊的底线,一次次被打到,又一次次站起来,逼的他魔性的心智,都忍不住要自我了结了。
叶辰的眸,在攻伐中,已是血红,可那一道坚定之光,自始至终,都未曾磨灭。
他必须战,也必须赢,纵不为苍生,也要为转世的秦雄。
当年,那个凡人将军,也如大楚英魂那般,拼死为他护道,助他圣体大成,他欠大楚的,也欠秦雄的,关乎转世人的生死,怎能败了,那是滔天的血债,输给谁,都不能输给天魔。
“杀。”
“战。”
又是一声嘶吼,两人再次攻向对方,生生将雨水,染成了血水。
不肖多时,雨停了,轰隆的雷鸣,也湮灭了最后一缕雷电。
城外,凌风等人,终是有了些气力,踩着泥泞的水路,一步一趔趄,踉踉跄跄而来,合力推开了鬼狱城的大门。
入眼,他们便见了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