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擦黑,步行街的人正少,大部分都回家正做饭或吃饭。
拉着罗四的车刚到步行街南口,宋叔看也没看罗四一眼,说道“你下去吧!”
“哎”
罗四真有点不想自己的耳朵了,愣了一下神,随后推门下车,郝杰一加速走了。
宋叔赶紧给张凯打了一个电话,说是把罗四放在步行街南口了。
下车后的罗四,就跟中了宋叔的魔咒一般,他靠在一个小合同一面墙的侧面,不敢往前迈步,因为宋叔说,遇到危险之后往派出所的方向跑去,那样能得救,这意味着什么?有人想弄自己,但肯定不是宋叔,作为一个正常人的罗四,肯定觉得宋叔说得有道理,所以,罗四探出小脑袋,跟特玛的一只刚出洞的小耗子一般,警惕性极高,身体紧贴墙面,小眼滴溜溜乱转,看看周围有没有危险。
就这样,罗四躲在墙角足足五分钟没敢动一动。
人就是一种非常奇怪的动物,他有思维,一想多了,反而不敢做一些非常平常的事,在有人告诫自己有危险时,肯定总在想一个万全之策,接下来就一直犹豫。
若宋叔不告诉罗四有危险,那罗四肯定一下车撒丫子就跑了,而且能在一分钟之内跑得无影无踪。
又过了几分钟,罗四确信周围没有危险时,打算步行回家,刚一露头。
“啪”
主道上急疾一车,那车牌自己太熟悉了,那是姚圣手下的车,罗四再次一愣。
“嘎吱”
一声急刹,停在步行街南口的入口处。
随后,四个车门同时弹开,迅速下来四个人,虽没套头套,但个个戴着口罩,个个还手持尖刀,在黑夜中,明晃晃的,相当耀眼,这明显就是夺命的节凑。
“呼”
罗四倒吸了一口凉气,直接把小脑袋快如闪电般的缩了回来,这次他真验证了宋叔说的有危险,心中还在默念宋叔的好。
“玛逼的人呢?跑了?”一个马仔下车之后向四周看了一眼,嚎了一嗓子。
“这逼养的罗四肯定跑了,四周再看看,操他大爷的,跑哪儿去了呢?”另一个带班的马仔也在找。
躲在墙角的罗四一听,头皮发麻,原来是姚圣他们想杀自己。
罗四没敢多想,也没敢多停留,顺着小胡同朝派出所的方向一路狂奔,边跑边骂骂咧咧“操你大爷的,姚圣,老子替你卖命,你倒想找人杀我不对,姚圣这逼养的不敢杀我,肯定是他,我说老跟我姐吵架呢?”
罗四穿过小胡同之后,眼前就是派出所的大门,这个地方肯定就安全了,此时,罗四已经彻底相信宋叔所说的话,真特玛的有危险往派出所这边跑。
另一头。
张云霄接到明天开庭的消息之后,坐在地铺上,不停的抽着烟。
这特玛的咋会事呢?咋这么快就开庭?满打满算,进来也就七天的时间,这也太快了。想到这儿,张云霄才感觉到对方肯定是着急了,这明显就是要把自己往死干的节凑,这是快刀斩乱麻啊!但是宋叔他们应该有个眉目了,七天时间,该找关系什么的也该到位了?
张云霄托着下巴,有时一用劲,脑瓜子还很痛,因为开瓢的脑门那个地方绝对是敏感的地方,那是神经密集的地方,有时想多了,手直哆嗦,厉害时连烟头都拿不住,这并不是说张云霄害怕,而是极有可能脑瓜子受伤后,留下的病根,或许是大脑神经有点毛病了。
洪荒之神皇纪元
“全是为了父母吗?”张云霄反问道。
“也是,也不全是哥,我们一起走过四年,四年来我也惹了不少祸,但哥,你没有责备过我,小李子,黄毛,王占水都为了公司先走了,我顶雷,就比他们晚走两年多,比起他们庆幸多了,该牛逼的牛逼了,该泡的妞泡了,我值了哥,我走了你们在,公司还在,你们要是没了,公司也就没了,兄弟们吃啥喝啥啊?我顶雷,你们顶多是个帮凶,顶到头了判个15年,出来后40来岁,照样是一条好汉死一个人跟死三个人,哪个划算,哥,你再想想吧”李万三含着眼泪,语无伦次的说道。
张云霄一听,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上去一把搂住李万三的脖子,用手铐使劲的锤着李万三的后脊梁骨,彪子也跟着搂了上去。
“兄弟,我们不会死我相信宋叔,他能把事办明白,坚持到最后相信我,好兄弟,我们一起来,一起走不用顶雷了,昂首进,昂首出,走吧!”张云霄含着泪,断断续续的,跟生死离别没啥区别。
哥儿仨紧紧的相互依靠,似乎永远不想分开。李万三明显感觉到滚烫的热泪掉落在自己的脸上,内心无比伤痛。
“差不多了啊,到时间了。”比较仁义的法警,并没有过多的干预,只是提醒了一句。
“走,哥仨儿一块走!”张云霄小声的说道。
张云霄眼角挂着泪,迎风拾阶而上,头顶上的纱布异常明显,李万三和彪子也被剃成秃瓢,分别立于左右,紧紧跟随,这真是特玛的历史瞬间,可惜没有人拍下来。
法庭之上。
法官、律师、陪审、原告、被告等要素一应俱全,个个表情严肃,危襟正坐,似乎在昭示庙堂的威严与法律的公正。
台下,观众席寥寥无几,宋叔没出现,祥云和府的高层也没出现,被告亲人更没出现,只有极不起眼的鲁兵和他的女友杨花,静静的坐在极不起眼的一个角落里。后来,宋叔说,没有告诉相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