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决斗,在有心人的推波助澜之下,立刻就成为了沥城的爆炸性新闻。
举城皆惊。
以至于另外一件大事,都被掩盖了下去。
这件大事,乃是朝贡遭劫。
朝贡遭劫,时有发生,尤其是在天荒大帝消失之后,变得日渐频繁。
天荒帝朝疆土辽阔,那些偏远之地,押送朝贡的难度非常之大。
穷山恶水出刁民。
这些地方,悍匪盘踞,马贼横行,而且还有元气教隐匿于其中,势力错综复杂,很容易遭遇不测。
所以,朝贡遭劫,并不稀奇。
稀奇的是这批朝贡,非同小可,乃是天涯派所出。
天涯派,也是平州的一个宗门,虽然势力不如青阳门,但是也有祭魂宗师坐镇。
长空万里,云卷云舒。
黄泥岗却笼罩着一朵乌云,阴风阵阵,令人不寒而栗。
空气之中充斥着一股浓烈至极的血腥味。
只见密林深处,尸横遍野,土地在鲜血的侵染之下,变成了暗红色。
这些尸体或伏或仰,面目狰狞,死状极惨。
野兽出没,发出低沉的吠吼,将尸体啃食得残缺不全,完全构成了一幅人间地狱的场景。
突然之间,一阵激烈的马蹄声传来。
然后密林之中就出现了大队人马,清一色身穿吏服,目光精湛,气血旺盛,散发出一股强横的气息。
这是朝廷“押运司”的人。
领头的是都尉吴友德,留着八字胡须,厉声喝道:“都是死人啊,愣什么,还不赶紧将这些畜生击杀?”
说着,胯下烈马扬蹄欲奔,但是却被一只大手挽住缰绳,稳稳的按回了地面。
这只大手的主人,乃是一个锦衣青年,剑眉星目,头角峥嵘。
“人都已经死了,留下尸体又有何用?不如让野兽吃个精光。”锦衣青年声音冷酷:“既然守不住朝贡,那就罪该万死。”
“吴都尉,去,将方圆百里之内的悍匪,马贼,都给我调查清楚了,列出一份名单来,然后按照名单进行血洗,片甲不留。”
“公子……”
吴友德大吃一惊,声音有些颤抖:“我们是不是先调查之后再行动?朝贡不一定是那些悍匪,马贼所劫,也有可能是……元气教!”
“宁可杀错,不可放过!这批朝贡来自天涯派,其中有许多贵重之物,必须要尽快寻回,否则你我都得掉脑袋。”
“押运司”,归巡察使掌管。
而锦衣青年,便是平州巡察使袁阔海之子,名叫袁烈。
“元气教,穷凶极恶,一般抢走朝贡之后,不会掩盖行迹,而是光明正大的与朝廷对抗,丝毫不怕。”
“而这现场处理得如此干净,只剩下押运队伍的尸体,因此我敢断定,这次劫走朝贡的并非元气教,而是另有他人。”
袁烈眼中智珠闪烁,几乎扫了一遍现场,就判断出了大致的方向。
“公子智慧无双,下官远远不如也!”
吴友德恭维了一声,然后立刻派人,以黄泥岗为中心,方圆百里进行调查。
“嗯?”
就在这时,袁烈目光一闪,似乎发现了什么,立刻翻身下马,拾起地上的一片树叶。
树叶之上有被踩踏过的痕迹。
他继续朝着林中走去,数百步之后,手掌向前一挥,顿时掀起一股狂风,将地上的树叶卷飞起来。
只见地上,赫然印着一排马蹄印,径直延伸到达官道之上。
官道之上,来来往往的商队,旅客极多,故而行迹十分复杂,根本分辨不清楚哪个是哪个。
“这个方向是到哪里?”
袁烈指着官道的尽头问道。
“沥城!”
吴友德不假思索的回答。
“走!去沥城!”
袁烈目光再次一闪,当即决定。
顿时一群人骑着烈马,朝着沥城狂奔而去。
与此同时,天涯派得知朝贡被劫之事,也派出了门下弟子前来辅佐,务必在最短的时间之内,追回朝贡。
一时之间,无数高手齐聚沥城。
周封看了战书之后,便将战书扔掉了,完全没有放在心上。
倒是周弘光一副提心吊胆的样子,忧心忡忡。
毕竟青阳门,对于他而言,乃是一个无法触及的庞然大物。
不一会儿,周远山,沈若云,周家众人,纷纷闻讯而来,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凝重之色。
“封儿,你什么时候废掉了江砚秋的一条腿?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沈若云依旧不敢相信这件事情是真的。
“的确是我做的,就在前往乌山矿场的那天晚上,江砚秋想要报复我,可惜技不如人,被我废掉了一条腿。”
周封淡淡的说道:“对了,爹,我给你的那件银丝软甲,就是从江砚秋身上抢的。”
那件银丝软甲,虽然拥有极强的防御之力,但是对于周封却是鸡肋,他有法力护身,根本用不上。
所以回到周家之后,就把银丝软甲给了自家老爹。
“什么?”
周远山大吃一惊,连忙将银丝软甲脱了下来:“封儿,这件银丝软甲还是给你穿上吧,以防万一。”
“爹,孩儿的实力你还不清楚吗?”
周封摇了摇头,然后对众人说道:“大家放心,有我在,周家不会有事的,这场决斗,对我来说没有什么。”
不过众人依旧心存顾虑。
他们并不担心柳少白,而是担心柳少白身后的势力,青阳门。
众人散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