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闻言,不说话了,黑夜里,静静的看着顾恋恋的脸,眼角全是失而复得的笑意……
好像她嚣张自信的声音,美极了!
顾恋恋怕妖孽老公框她的,急不可耐的从脖子里掏出一个从不离身的玉扳指,说:“我不信,我不敢相信,那你告诉我,这个玉扳指代表什么?如果你答得上来,那我就相信你。”
墨少臻好整以暇的盯着那枚玉扳指。
那玉扳指的材质是和田玉,很有年代感,像是男人戴的东西。
仅一眼,墨少臻便认出来,那是他拉弓扣弦时候用来保护手指的,他曾经戴了很多年,几乎从来没有离开过他的拇指,上面还有很多槽痕,都是拉弓扣弦留下的成长痕迹。
但在大婚当日,他摘下来,抓着她的手指,带到了她的无名指上,那玉扳指和她的无名指根本不相符,但他当时找不到其他的戒指,可以戴在她的无名指上。
只因为她说,在她的家乡,在大婚前,必须要有求婚仪式,男方要单膝跪地,说一句能够打动她,让她愿意以身相许的誓言,还要给她送一枚带钻石的戒指,戴在无名指上……
可是那时候,他连求婚钻戒是什么都不知道?
手中唯一能拿出来的可以戴在手上的,只有玉扳指。
墨少臻满心惭愧,幽幽道:“代表从今以后,我把命给你。”
啊啊啊,答对了,顾恋恋兴奋得想要尖叫,又忍不住鼻子一酸。
脑子里,依旧回荡着那时候,他将玉扳指呆在她的无名指上,朝她单膝跪地,对她说的话。
他说:“我现在向你求婚,只要你肯在今日与我大婚,从今以后,我把命给你!我霍情琛,说到做到,决不食言!”
啪嗒一声,眼泪直接从她的眼角滚落出来。
她捂着自己的嘴巴,看着那个后来真的把命给了她的男人,控制不住此刻的心情,双手紧紧地搂住了他的脖子,在他的颈窝里蹭了又蹭,蹭掉自己的眼泪。
她的声音都哽了:“我不要你把命给我,我只想你永远陪着我。”
良久,男人的大掌托着她的后脑勺,轻轻的揉了两下:“好,以后我永远陪着你,再也不会让你从我的身边溜走。”
“我也不会溜走的。”顾恋恋仰起头,脸上早已被泪水模糊。
她坚定地说:“我一辈子都不会溜走的,还记得你失忆后我跟你说的话吗?妻子就是那个就算你不记得我,我也想与你携手一生的那个人。”
墨少臻沉吟半响,嘴角一抹浅淡的笑痕划过:“我只记得你说,老公是那个就算忘记了你,不记得你是谁,也要相信你,大胆牵着你的手,与你一起听过人生最低谷,在风雨中继续前行的那个人。”
顾恋恋用力擦着眼角的泪:“对对对,你一直都是这样做的,还好我有先见之明,告诉你妻子和老公的定义,否则你被简晓姗那坨又臭又令人恶心的粪土拐走了怎么办?”
“胡说。”男人威严的声音,阻止她胡思乱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