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玄幻奇幻>浸血之冠>第七十四章 狂暴
帜没有,那是洛科威男爵的旗帜。”

“侮辱领主,就算是被迫也不可饶恕。”克鲁尔愤怒的说。

“我不是说这个——你下令打开大门,我出去杀掉洛科威男爵,这些辱骂领主的贱民你随便处置。”文森骑士不耐烦的说。

作为贵族,他对这些因为怕死而辱骂自己领主家族的贱民也毫无好感。

做出这样的事,这场领地战争无论谁胜谁负,他们都注定了悲惨下场——辱骂领主,就算是洛科威男爵赢了也不会容纳他们,变成流民就是他们最好的下场。

克鲁尔这才发现自己会错了意,有些尴尬的说:“呃,好的,大人,这就拜托您了。”

随着一阵刺耳的‘吱嘎嘎’的声音,莱斯特城堡的大门朝两侧敞开,全身覆盖银白色重甲的骑士策马而出,在他的身后,是五名身穿锁甲的骑士扈从。

六匹战马组成一个三角形骑士冲锋队形,从城堡大门的甬道中轻快奔出。

“哈哈哈哈——”

“如此愚蠢,竟然如此愚蠢!白狐萨里一世英名,居然有一个这样蠢笨的儿子,哈哈哈哈!”

莱斯特家族有四位骑士,其中三人追随莱斯特男爵征战在外,那么坐镇城堡的,必然是莱斯特男爵的继承人巴伦*莱斯特,七级骑士。

三角形的骑士冲锋战阵借助丘陵平缓的斜坡,向着丘陵下方列队而立的洛科威领士兵军阵,由慢而快渐渐加速。

虽然仅仅只有六骑,可在奔行之中,这小小的骑士阵列却队列严整杀气腾腾,带出一种一往无回的气势。

“唔,巴伦*莱斯特还是有些本事的,这个骑士冲锋阵列有模有样,是狠下过一番功夫训练——可惜了。”

阿姆斯*洛科威摇摇头,有些惋惜。

年纪轻轻就成为七级骑士的巴伦*莱斯特在北地四领中颇有名气,可是,这位走上骑士之道的年轻人有勇无谋,压根没有学到父亲的半分谋略。

从这六名骑兵组成的战阵来看,如果他保持这样的骑兵训练水平,那么巴伦*莱斯特带领的骑兵超过五十,就有可能冲破第一道军阵;如果他有一百名骑兵,就可能击溃整个军阵,冲到自己面前。

不过,只有区区六名骑兵,那有什么用?

光是第一列军阵中的一百名长枪兵就能把他们挡下来。

骑士很强大,铠甲很结实,但正面冲击长枪兵就等于自己往枪尖上送。

在高速冲锋的情况下,全钢骑士铠甲也挡不住枪尖。

除非长枪兵胆怯怕死,在骑士冲到之前,自己散掉队形四处奔逃,否则在骑士冲锋中,骑士和长枪兵的交换比例最多一换三——这还是在骑士使用骑枪的情况下。

像巴伦*莱斯特这样手持大剑冲击长枪兵阵列,完全是自己找死!

等等!

巴伦*莱斯特不是使用骑枪和链枷的吗?他怎么会手持一柄大剑上阵?

这柄剑!这套铠甲!这是——

洛科威男爵猛然瞪大眼睛,张大了嘴,脸色一片苍白,就连胡须似乎都软了下来。

“轰——”可怕的气爆声在军阵前方猛然炸响,残破的肢体飞舞崩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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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戴上全套附魔重铠,手持裂风大剑,骑在战马上冲锋的狂风骑士,和站在地面上的狂风骑士,完全不是同一个级别的战力。

骑士号称战士序列的最强者,就是因为高阶骑士的‘势’,可以把整个骑士战阵冲锋的动能化作冲击力——当然这是有限度的。

哪怕像狂风骑士文森这样的强者,也最多转化五十名左右的骑士战阵,这还是在全套附魔装备的帮助下才行。

可即使如此,骑士冲锋之力也远远超过人力极限。

任何一名扈从骑兵,连人带马加上铠甲武器,重量绝对超过半吨,一个人冲锋起来已经是地动山摇,具有可怕的冲击力,更何况一群?

在骑士战阵中,高阶骑士的‘势’更是可以将这些超过半吨重量的骑兵高速冲锋的动能统合起来,化作惊天一击,就算是踏入传奇的战士也要退避三舍,不敢正撄其锋!

所以只有高阶骑士,才能拥有自己的骑士名号!

但这种威力无穷的冲锋,高阶骑士在短时间内只能用一次。

不是骑兵只能冲锋一次,而是高阶骑士毕竟不是传奇,他们的‘势’还不能凝化为近乎实质的领域,想要承载转化骑兵们冲锋的动能并非易事,需要仔细调节其中的种种环节。

文森的这一套秘银附魔重铠中具备的种种魔法技能,就是起这个作用的。

被安德击碎了其中一个法阵,功能不再完整,这套附魔重铠功能最少下降了三成,所以狂风骑士文森才如此痛心疾首。

如果单单是修补铠甲所需的秘银,虽然昂贵还不至于让他这样失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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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匹战马组成的骑士战阵还未接触到严阵以待的长枪阵列,狂风骑士文森的大剑就向前一指,骑士战阵一路冲锋裹挟的气流如同攻城巨锤,轰然爆发。

整整四排长枪兵化为漫天残肢飞舞,鲜血喷溅中,将一方天地染成血红!

在这血红的天地中,狂风骑士文森一声怒吼,掌中大剑高举过头划出一个圆,随着刚才这惊天一击而崩散的‘势’,在他的怒吼中,随着裂风大剑猛然回转——虽然不能再次凝为一体,却可以化作漫天血色风刃席卷切割!

每一道风刃中,都蕴含着一丝文森的狂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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