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玄幻奇幻>快穿之疯回路转>第二百三十四章恐婚姐姐不怕事(54)

大姐吃完午饭去研究室观察新项目,不到晚上五六点怕是回不来,趁着大姐不在家,她去大姐房间搜查一番。

虽然这种行为不太好,也有碍道德,但也是无奈之举,等大姐回来,她再向大姐负荆请罪,赔不是

悄悄地从楼下取出备用钥匙,笑梓风偷偷摸摸地走上二楼。

“可恶!不要脸的贱人,早晚有一天不得好死。”愤懑地望着快速合拢的大门,胡鲜花气不过地从地上捡起石头砸在门上,破口大骂。

笑梓明这个狐狸精,长得不怎么样,心眼却坏得很,妖里妖气勾引这个勾引那个!

还有笑梓风这个王八蛋,没轻没重,折得她手都快断了。

咬牙切齿地狠狠踹了几脚门,大门紧紧晃悠一下,但……

哎呦喂,好疼啊!

胡鲜花面孔狰狞地抱着右脚,疼得眼泪鼻涕混成一团。

这家人,从人到门都坏得很,就知道欺负她!

啊啊啊!

“鲜花,你怎么了?”林晓玲挎着篮子经过门口,看见胡鲜花表情狰狞地抱着脚,好奇的问道。

鲜花不是不喜欢笑梓风,怎么会在她家门口待着?

听见好友的声音,胡鲜花立马收敛着表情,忍着疼痛放下脚,淡定的询问:“没事,脚有点抽筋。不过小玲,你干嘛呢!”

“我?还不是孩子闹得,老大嚷嚷着要吃肉,可家里哪有肉。但老大闹得不行,我只好去河边走一趟,看能不能逮个鱼回家。没想到今日的鱼有点傻,捉了一个估摸有一斤的鲫鱼。”

“鲫鱼?运气不错啊!”

“还成,大概是老天爷怜悯吧!”林晓玲重重地叹口气,眼睛无神地看向天空。

嫁了一个那样的人,吃没吃,穿没穿,似乎只要活得下去,便是上天的赠予。

“小玲,你怎么变成现在这样不死不活的模样?”

“你不懂!”

“切,我不懂?放屁,咱俩从小相识,可以说穿着同一条开裆裤长大,我有什么不懂?”

听着胡鲜花的反问,林晓玲无奈地摇了摇头,将挎在胳膊肘的篮子转到另外一只手臂,不怀好意地问道:“鲜花,你同你男人洞房了吗?”

“没呢,我怎么可能同他洞房?”胡鲜花不假思索地回答。

“没洞房?那他不生气,不打你?”

“生气,他敢吗?打我,他敢吗?他打小在村里无爹无娘,之所以活到现在,全靠我爹帮忙,娶我,是他的福气,还妄想奢求其他?”胡鲜花不屑地冷哼一声,轻蔑地说道。

她男人?

没有夫妻之实,也没有结婚证,算什么是她男人。

她的男人,只可能是……

抬头看向隔壁家的两层楼房,胡鲜花唇角露出势在必得的笑容。

她的男人,只可能是陆亮!

顺着胡鲜花的眼神看向陆亮甲的房子,林晓玲难以置信的问道:“鲜花,你不会还在想着陆亮吧!”

“对啊,我不想他想谁。从他救了我开始,我的心无时无刻不牵挂他!”

“可是你已经嫁人了?”

“小玲,你何时变得如此迂腐?就算我嫁了人又如何,又没有领结婚证,并且我也还是黄花大闺女。”

望着胡鲜花冥顽不灵的模样,林晓玲竭力想要劝阻,结结巴巴却又不知要说些什么!

“可是……”

“没有可是,从小到大,只要我看上的东西就一定属于我。”

“陆亮不是东西,他是人,活生生的人。”

“小玲,你以前不这样,怎么自打结了婚,你就处处同我唱反调?”见林晓玲一个劲同她唱反调,胡鲜花不高兴地质问。

小玲没结婚前,她们俩相配至极,她打人,小玲拿棍;她抢零食,小玲只管吃。

小时候的她们,是最佳搭档,干过很多轰轰烈烈的事,比如烧麦子,点柳絮,打小孩!

怎么她一结婚,就像是被唐僧附身,唠唠叨叨,废话说个不停,活像是在念经,烦人。

“我不是同你唱反调,而是我被生活打磨了菱角。快到做晚饭时间,一边走一边聊吧!”

听到胡鲜花真诚的问话,林晓玲苦笑着扬起唇角,目光无神地看向快落山的太阳。

年少轻狂,她做了许多错事,这也是她在结婚后才晓得的事情!

鲜花,是她年少时的唯一朋友,即使她只是她的跟班,但对她来说,鲜花就是她年少时追逐的光芒!

“你也知道,我结婚是因为家里需要钱,大哥要盖房,二哥要结婚,这都需要钱,可家里没有,要怎么办?”

“最好的方法是嫁了我,从中赚取嫁妆费,我本是家里唯一的女孩,但却一直不得爹娘喜欢,如今有这样便宜的事,爹娘怎么可能当过。”

“爹娘为了给大哥二哥凑钱,找我婆家要了很多很多彩礼,几乎是我婆家的全部家底!”

“我婆家三代单传,就我男人一个儿子,为了娶媳妇,他们也是煞费苦心。”

“娶了媳妇,家底却光了!彩礼钱全部被我爹娘拿走,可想而知,婆家对我会是什么态度!”

“鲜花,你知道两天吃一顿饭,一个月只用一碗菜籽油是什么感觉吗?”

“每次吃饭就像是在咀嚼野草,但腹内空空如也,饿得你根本没有脑力去思考饭菜是什么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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