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记的事?随你,在哪儿留都行,只要你高兴。宫墨遥将潇瑶一头长发揉成了鸡窝,小女人不开心地挥开他的手,捧住他的头很郑重地道:我没有在开玩笑哦,我要的印记啊,是留在最私密的地方,你懂我的意思,就是说我要留在你这里……她细长的小手往宫墨遥腹部探下去,这一探,又把某位男人弄得把持不住了,握着潇瑶的腰肢又上演了一回春宫戏,可谓大战了三百个回合啊,直到把宫墨遥这只饿狼给喂饱,宫墨遥才开始在她私密处留印记。
你轻点,要是疼的话我就一脚把一踢开!潇瑶趁宫墨遥没有开始的时候恶狠狠地警告他一番。
本来她是让他用刀的,这样要方便一些,可是宫墨遥就是坚持要咬,没办法,她只好忍着疼让他咬。
男人抬眸看了她一眼,低头张嘴咬下去,疼得潇瑶龇牙咧嘴,妈的,真的好痛,还不如刀来得痛快。
宫墨遥你个混蛋,好痛。
这一咬,可是用了一盏茶的时间,男人抬头的时候,嘴角沾着些许血丝和毛发,他抬手将嘴上的东西擦掉,心疼地捧住她的脸颊陪她一起疼。
潇瑶呜咽了好久,这才缓过劲儿来,骂他没良心,骂他是大混蛋,宫墨遥都乖乖地点头答应事,后来潇瑶也给他留下了印记,似乎因为这两个印记,两人之间又紧密了一分。
而这两个印记,在之后的事情给了宫墨遥很大的帮助,当然,这是后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