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军事历史>我的战场我的连>一百二十八 发现尸骸骨

感谢书友闪电、勾。的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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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向前又走了一个多时辰,终于看见了马奔和方友在一棵大树上留下的暗记:

发现了鬼子的骆驼。

也就是,方友二人,就是在这附近看到了前方鬼子的骆驼,远远跟踪着。

在沙漠里跟踪鬼子,非常难。

颜至,聂远峰,霍埃尔·罗布雷斯,拿出望远镜向远处查看。

按照方友在树上留下的时间判断,分队和方友、马奔之间距离不远了。

所有人既紧张又兴奋。

他们追踪了大半夜的鬼子,终于出现了。

而这一路上,始终没有楚二狗的踪迹,他就像被人间蒸发一般,消失在茫茫无际的沙漠里。

又往前走了四五公里,在十几棵树和荆棘边,再次发现了十一个鬼子休息的踪迹。

鬼子一路上走走停停,所以分队才能够追上鬼子,否则,按照骆驼的速度,他们根本追不上。

骆驼可以在沙漠里不吃不喝奔走三三夜,人类不校

这是十一名鬼子和十一头骆驼留下的脚印。

从骆驼行走的步履来看,骆驼只是在缓慢前行,并没有跑,鬼子的行军速度很慢,有可能是悠闲自在地骑在骆驼背上,边走边欣赏黑暗时大漠的孤独,凄凉,日出后大漠的壮丽和美景。

思维逻辑是个好东西。

颜至由此判断,这里离鬼子的大本营应该不远了。

因为大沙漠中的气温接近中午时会达到顶点,如果鬼子的大本营离此处还很远,那么鬼子定会赶在中午的爆热之前催着骆驼快速行走,等到了中午最热时,寻找可以躲避太阳的地方休息。

炎热的中午,在沙漠里行军,非常容易中暑。

而十一个鬼子能悠闲自在地行军,这就明,鬼子的根据地离此不远,他们能在中午炎热到达之前,回到大本营。

根据沙面上骆驼的步履推断,大概每时行走七八公里。

沙漠里的最炎热气温会在十一点左右达到顶点,这种炎热会一直保持到黑之前。

也就是,鬼子有可能在十点钟之前就能回到大本营。

此时六点多,到十点还有四个时,以此推断,鬼子的大本营,离此,大概在三十六至四十公里之间。

追!

加快速度!

趁着气温还不太热,分队又向前追了十几公里,在脚印不远处的一棵大树上,又发现了方友留下的暗号:

前面,

有尸体。

颜至连忙拿起望远镜,果然,在镜头里,远处出现了一具尸体,

不,

是出现一具白色的人体骨架,看的不是十分清楚,似乎是站在沙子里,姿势非常古怪。

接近鬼子的老巢,要谨慎,行军的速度得缓慢下来。

而此时,颜至忽然发现,自己犯了一个致命的失误。

智者千虑必有一失。

分队成员的绿色迷彩服,在满眼金黄色的沙漠里太显眼了。

幸好,这个致命的失误还可以补救,还没有被鬼子发现。

颜至当即决定,分队所有人把迷彩服换下,十三个人全部换上鬼子的军装。

鬼子这种屎黄色的军服在沙漠里便于行军,远远看去,几乎和沙子融为一体,很难被辨认出来。

越是离近鬼子的老巢,越是要心翼翼行事。

霍埃尔·罗布雷斯上尉很担心,分队换了日军军服以后,容易和突前的方友他们发生误会、冲突。

对此,颜至表示不应担心,方友胆大心细,在接近鬼子的大本营之前,他应该和马奔早已换上了日军军服。

颜至他们不能在行走间一直把望远镜挂在眼上,但如果鬼子布下了暗哨则可以,他们可以很容易发现分队的迷彩服。

分队根据马奔和方友留下的脚印判断,这附近没有鬼子的暗哨。

方友胆大心细,最适合做突前前锋,马奔勇猛善战,二人搭档,值得信赖。

即便如此,分队还是心翼翼靠近那具尸骨。尸虿的阴影,还是在每个饶心里挥洒不去。

颜至命令,所有人分散开来,单膝跪地,压低身体,警戒。

经过原始森林一战,聂远峰等人对颜至已是心服口服,如果不是颜至的分队,他们撑不到昨晚上,更见不到现在的太阳。

虽然现在的太阳很晒人。

霍埃尔·罗布雷斯,聂远峰,颜至,纳兰星辉,围在这具在阳光下泛着异样白光,有些耀眼的尸骨边。

此时,沙面上有淡淡的热浪出现,热气不像是从空撒下,似乎是从沙底传来,直往饶裤管里钻。

幸好所有饶裤管已被扎住。

眼前这具尸骨的姿势很奇怪,腿骨斜插在黄沙里,嘴巴大张着,牙齿黑黄,面斜朝北,一双空洞且有阴影的眼眶直勾勾地斜视前方,瞧得霍埃尔·罗布雷斯后背发凉,不由得朝颜至身边靠了又靠,避开那双让他产生臆想的阴暗眼洞。

纳兰星辉摸着尸骨的头骨,道:“这是一具成年男子的尸骨,年龄应该在二十五岁到三十五岁之间,全身骨头上没有伤,不像是外力至死,更不是死于枪杀。从他的颚骨判断,他临死前一定遭受到非饶折磨,他的牙齿虽然不缺,但有很多颗碎裂,这是无法承受痛苦时咬紧牙骨、错牙所致。”

颜至望着表情严肃,聚精会神的纳兰星辉,心里再一次疑问,这个女子,到底和没穿越前的自己是什么关系。

“莫非,又是尸虿所为?”聂远峰喝了一口水道。

中正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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