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军事历史>绛色大宋>第五八六节 那血染的沙场

距离五十步,奔牛弩离弦。

这不是木弓,而是精钢弓,比起传统的三弓弩来说只有不足一半大小。

奔牛弩离弦,带队的女兵队正高喊一声:“风。”

一百五十九名女兵齐声高呼:“风,风,风!”

暴风弩阵,五十步距离四连弩,六百只箭往空中飞去后女兵们知道她们已经没时间再挂一次弩了,全部拿起地上的钢矛准备对抗骑兵。

眼神。

观点的人看的清楚,这眼神是精锐的眼神,绝死之战时的眼神,或是会死,或是杀敌,但绝对不会退半步。

十只奔牛弩用的三棱破甲箭,十名扢叉被射穿。

铁浮屠又如何。

六百只箭将三百金军骑兵变成了落叶。

金军也有他们的骄傲,此时只有生死,没有胜败,只有冲,再冲。

郭厮敦部的骑军队正回头看了一眼高台,鹤翎一咬牙用红旗向前一挥。

她还是舍不得。

那怕她相信钢矛阵可以挡下没有被射死的金军骑兵,但她舍不得她最精锐的暴风弩阵有损伤。

骑军出战。

终于,对撞在一起。

此时,女兵展示出她的灵活,因为没有重甲在身,当自家骑兵对方拼斗之时,总是有让人不经意的位置有几根钢矛没有半点征兆的捅了过去。

从开战到结束,连一柱香时间都没有。

金军三队全灭,临洮军七队骑兵战死六人,重伤十五人,残三人。女兵战死两人,残十二人,重伤八人。

女兵没有重甲,一但被砍中,若是手臂真的会被砍断。

十二个落下残疾的,全是被砍中手臂的。

金军精锐,小盾挡不住金军全力挥出的战刀,那怕再加一副铁护腕也挡不住。

高台之上,鹤翎娇喝一声,提着鼓锤走到了战鼓前。

血的味道开始在战场上弥漫开来,同时被点燃的还是有临洮军的胸中的血性。

第二次抽签。

临洮这边出战,二马部,在北宋时这还是两个部落,称为大马小马两部,曹玮为他们请封过。

阿斯卡兰,当代少族长。

他骑着马加入了队伍,队伍中最末一骑退离。

郭厮敦部打出气势,那些女子被砍断一条手臂都没有退后半步,依然死战。这份骨气让二马部佩服,现在轮到二马部了。

阿斯卡兰骑着马在本部骑军面前走了一圈:“战至,最后一人。”

“战,战,战。”

阿斯卡兰长刀一挥,带本部三百一十人来到阵前。

吴扬这时对郭倬说道:“你郭家,已经没有先祖之勇。临洮军有骨气,打的就是最精锐,这次若不是各番部要求出战,我想临洮军几只真正的主力一定会让金人见识一下,什么叫铁打的骨头,此战之后,你会死。”

阵中,吴广披甲了。

吴广给部下的训话是,那怕是败了,有一个活着的,也要流干最后一滴血为止。

吴家,兴州,可以败,但骨气不能丢。

没有人去怀疑钱皓桁这样做是不是正确,也没有怀疑为什么不让赤帝军与秘密的王牌部队多民族精锐组成的狼骑军出战。

赤帝军就是火炮部队,狼骑军是借用封狼居胥之名,最好的马、最强的人、最优秀的装备组成的一支骑军,人数眼下只有七百六十一人。

这一战,打是骨气。

打的是临洮军敢于对抗金军最强重骑军的气势。

更打的是人心,打的是临洮军的聚集力,与敢于对抗金军最强军团的信心。

装备再好,打仗的还是人。

从清晨到傍晚。

血染红了沙地,临洮军十战全胜。

最强的是赵双塔的精锐重骑兵,只战死一人,伤三十九人,一重伤,一残。

最惨烈的默星部,对上完颜守一。

战斗结束,只有不足三十人还留在马上,战死一百七十人、无轻伤、无残、人人带伤。

从抽到完颜守一的那一刻起,默星部就抱着一条命换一条命的想法出战的。

完颜守一,绝对金军十队中最强。

正因为默星部第九阵,打断了金军的傲骨,打掉了金军的士气。赵双塔的第十阵,他强,面对士气已经低落,连拼命的勇气都缺失的金军,他战绩最好。

战斗结束,金军杂役还的文吏从兰州城北边离开。

辛弃疾提到郭倬就在战场上,亲手割掉了郭倬的脑袋。

晚上大宴,钱皓桁将第一碗酒捧到了默星部首领面前。

默星部首领接过大碗一口干,倒着将碗高高举起:“我默星部,还有三万儿男、四万壮妇,敢战!”

赵双塔一只手捧着酒碗,一只手拿着完颜守一的金盔,也来敬酒。

辛弃疾这时也捧起了酒碗。

在场参加这次恶斗的各支兵马的首领也捧起了酒碗。

这代表所有人都支持,完颜守一的金盔送往默星部,可以摆在默星部作为默星部的战利品。

第五个。

这是第五个死在临洮军手中的完颜皇族。

之前的四只头盔也依规则放在最大战功部落或是军中。

有时候,消息传的比人跑的快。

这个原因解释不了,但确实传的比人跑的快。

最先得到这消息的是金国的京兆府。

京兆府的守将虚了,他连续三份六百里加急请求中都派大将前来镇守京兆,他害怕临洮军东进,那么目标就一定是京兆。

凤翔、原州、鄜州等急需良将防御,需要增兵。

消息传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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