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罗松溪自动忽略了纸条下面的另外一排小字:“小伙子,你还嫩。”
罗松溪把纸条揉成团,扔进废纸篓,抽了抽鼻子,对常威说,“我在登达尔旅馆没看到你的脸。只是到你家问话的时候,我不用看也能闻到你身上那股西风匪的味儿。”
见常威疑惑地皱起眉头,他又凑到常威耳边悄声道,“别问我是怎么闻出来的,另外别再叫我小屁孩,我在荒原上有个响当当的绰号,叫做‘收割者’。”
“你是两年多前洗手不干的吧,让我想想……共和历122年,冬天的时候,我在虹光村干掉一个,在菲力镇干掉两个……还有一批笨家伙,被我带到了矿洞里,哈哈,他们再也没有找到出去的路。”
常威脸上浮现出不可置信的表情。他们曾经在荒原上追逐的那个瘦小身影,和眼前这个小屁孩渐渐重合了起来。于是他脸上的不可置信,转为了深深的畏惧。
荒原上有一批专门猎杀西风匪的赏金猎人,被称为“猎马人”。在所有的猎马人里,“收割者”不是实力最强的那个,但绝对是最神出鬼没、手段最为诡异的一个,也是令所有马匪心理阴影最大的一个。
毕竟马匪面对再厉害的猎马人,也敢于正面硬刚一把,却实在不想被“收割者”悄无声息地杀死在床上或者厕所里。
而他就是罗松溪讲的那批笨家伙中的一个,当时“收割者”杀了他们的一个同伙,劫走了大概价值几十万的贼赃,他们一个小队的人辍着“收割者”的尾巴紧追不舍,结果被“收割者”带进了迷宫般的矿道深处。
接下去的事情他简直不敢回想,一小队的人不用“收割者”动手就自相残杀殆尽。
只有他一个人运气好,脱离了队伍花了七天时间侥幸摸出矿洞,吃过烤蜘蛛,喝过自己的尿,无所不用其极才活了下来。这也是他痛下决心金盆洗手的原因。
尽管一开始不相信“收割者”居然只是个十五六岁的小孩,但一旦确定了对方的身份,他心里便蒙上了一层再也揭不开的阴影。
没想到逃过一次,最终还是折在“收割者”手里啊。
他认命地低下头去。传说“收割者”最擅长的就是匿踪与伏击,死在“收割者”手里的白银阶,他知道的就有三四个。自己居然还自信满满地蹑在人家屁股后面自以为劈出了雷霆一击?
在荒原上,“收割者”的身份信息起码价值五十万。可惜自己应该已经没有机会把这个消息卖出去了,常威颓丧地想道。
“好吧,我认罪,施耐特和塔科维克都是我杀的,你们还想问什么尽管问吧。”他说。
罗松溪见常威的气势已被自己“收割者”的名号所夺,心里未免有些小得意。他用手点指常威,喝问道,“说,祭坛在哪里?你的同伙又在哪里?”
“什么……祭坛……是什么?”常威茫然地反问道,“我杀他们只是因为他们身上带了八十万的材料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