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后的秋天,下着丝丝细雨。巍峨的火岩城矗立在南诏的最南端,这里是南胡人的天下,因为城主是南胡人,并拥有子爵的封号。阿巴斯城主是南诏王巴林顿的同父异母的弟弟,他的火岩子爵也是帝.国分封的,是实权子爵,不过,也是从属于南诏王的。
火岩城前是一片平坦之地,无一树木,唯有野草萋萋。远隔约五十里,便是兽人族的领地,他们也筑了一座城,叫血染之丘。因为这座城便是将一座石山挖空了,里面住着各族的兽人,这是一座向所有兽人开放的城市。
两城之间的野草之地,便是双方厮杀的场所。
在离血染之丘约二十里许处,一队兽人冒险者正喜气洋溢的朝着血染之丘走。领头的是狼族人,队伍中也多是狼族人,也杂有狮族人和牛头族人。
头领狼族的格拉非哼着小调,在他们的肩头上扛着十几颗血淋淋的脑袋,都是人族的。每颗脑袋,回到血染之丘上都可以换成钱币,可以大碗喝酒,大块吃肉。
双方的冒险者和佣兵,都过着这种纸醉金迷的生活。彼此相见,都只会称量对方的头颅能值几碗酒钱。
离城二十里,已是一个相当安全的距离,双方最危险,最惨烈的地方便是中间的十里处。他们已放松了警惕,闹哄哄的取笑调侃着。
突然,野草拽动,一个黑影蹿起,白芒一闪。兽人队伍最后一位狼人的头颅飞起,未等血柱pēn_shè,那身影已投入野草之中,闪而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