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术法对决中,天才的师利维农,被红鹰军的罗兰法师击杀!
这个消息在三天后,才从都灵城北郊的乡村传回城里,消息一传入,就好像是陨石坠入了小池塘,掀起的波澜几乎将整个池塘都给打翻了。
一时间,都灵城的街头巷尾,无数人在讨论这件事。
大约半小时后,消息传到了费米尔森的耳朵里。
消息传到时,费米尔森正如往常一般,在批阅城里的文件,听见消息后,他手中的笔重重地在纸上顿了一下,在纸上搓了一个大洞,墨水撒了出来,滴落在纸上,又迅速向周围晕染出去,形成一朵不规则的墨水纹。
他看着纸面上的墨纹,一言不发吗,忽然,‘咔嚓’一声轻响,他手中的笔竟被生生给捏折了。
许久,他才开口:“你刚才说,这是三天前的事?”
他的声音极冷,就好像是锋利的霜刀。
传令官低着头,身体哆嗦着,他努力不让自己声音发抖:“是的,三天前,师利维农在北郊夜月河谷中战死。据说是中了一记强力的变形术,身体变形的厉害,几乎看不出原来的样子。”
“那为什么现在才传回消息?那些随军法师呢?那些保护他的战士呢?都死到哪去了?难道全都被杀了吗?!”
一开始,费米尔森还压着音量,但越说心中怒火越炽,声音也越来越高,最终变成了厉声质问。
‘噗通~’
传令官跪趴在了地上,哆哆嗦嗦地道:“大大师,随军法师和战士都都叛逃了。”
费米尔森怔了下:“叛逃?什么意思?”
传令官小声说道:“那些战士没没有回都灵城。”
“没回都灵?难道躲进山林当强盗去了吗?”
“也不是。他们他们是一路往北去的。”
“北上?!”
费米尔森心中一惊,随即又感到一阵心凉,就好像一盆冰水兜头浇下,一下将他心中的怒火浇灭了大半。
他执掌格伦麦近百年,深深地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这是人心走向的一个信号!
人心这玩意,很难把握,但却非常的重要,一旦把这玩意弄丢了,会非常的麻烦。
传令官絮絮叨叨地说着:“他们不仅北上,还一路宣传,说要加入红鹰军。对了,就是他们将利维农的尸体带出了山林,还把师的挂在路边的大树上。还在树干上钉上了木牌,说”
“说什么?”费米尔森的脸黑沉黑沉的,浑身法力涌动,金发无风而动。
传令官吓的几乎要尿裤子了,他从没见过这样的费米尔森,生怕自己说话重了,惹得对方怒气爆发。
“说说师利维农是格伦麦的叛徒,是光灵的走走”
费米尔森见状,强行压抑怒火,缓声道:“不要怕,我不会责怪你,你给我全部复述一遍!”
传令官稍稍心安,吞了口唾沫,继续说道:“是光灵的走狗。木牌上还说,罗兰法师是造物主派来的救世主,注定会赶走光灵,拯救格伦麦。”
费米尔森气地笑起来,咬着牙齿,笑声从牙齿锋利迸出来,也变得冰冷无比。
好一会儿,他忽然吐出一句话:“好一个救世主啊。”
说话时,他脸上反倒没了怒色,变得有些意味深长。
这样的变化让传令官感到不知错所措,他唯一能做的,就是紧紧趴在地上,蜷缩着身体,尽量让自己少一点存在感。
费米尔森并没打算为难他,说道:“好了,我已经知道了,你下去吧。”
传令官立即手脚并用地爬起身,匆匆对费米尔森躬身一礼,转身跑出了房间。
房间内就只留下费米尔森一个人。
他独自呆住了好一会儿,忽然站起身,踱步到窗前,目光眺望着窗外繁华的都灵城。
今天天气晴朗,阳光为这个南方大城镀上了一层淡淡的金色辉光,远远看去,彷如地上的天堂。
在这个城市,费米尔森生活了足足83年,占了他生命三分之一的时光。
按照帝国的法令,再呆上17年,他就能返回帝国和家人团聚,他本人会在帝国议会得到一个席位,且有机会得到太阳贤者的亲自指点。
但现在,他心中却生出一个预感:‘或许,我没法体面地离开格伦麦了。’
他可能会给继任者留下一个烂摊子,甚至甚至有可能成为最后一位驻守格伦麦的师。
当初,他听到红鹰军占据柏德亚的时候,心中好几次生出冲动,想独自去北地,将红鹰军的首脑抓回都灵城审判。
但因为摸不清北地的情况,加上自己伤势没有痊愈,本着安全起见,他始终没有将这个想法付诸实践。
不过,他潜意识里一直认为,只要自己肯冒点风险,活捉红鹰军的首领,并不是什么难事。
但现在,这份自信被事实给打碎了。
罗兰既然能杀了利维农,就说明他已经掌握了某种能对抗师的力量,或许这力量使用起来有很多限制,但足以对他费米尔森造成威胁了。
他如果单身前往北地,恐怕很难讨到什么好处,甚至有可能会死在那。
北地红鹰军的力量,比他想象的要强的多。
这力量不仅仅是术法上的,更有精神上、道义上的。
红鹰军一直宣扬要赶走他们,让格伦麦获得独立自主,并且还推出了《公民法案》,为每一个格伦麦人分配土地。
这些措施,让他们极容易得到普通格伦麦人的倾力支持。
如果再加一些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