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都市现代>现在我想做个好人>第三百一十六章【比之前新闻报道的更厉害】

第二天凯特-德雷克提出想看梁坤练歌,练习乐器,梁坤都痛快的答应了。

他经常练,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环球公司在燕京给他租了个单独的练习室,并安排助理李兴和经理人姜炳业在燕京负责他的工作。

梁坤只要提出要求,环球还愿意给他租豪华公寓。保姆车都有了,住的地方当然也不能寒酸。不过梁坤表示喜欢和朋友住在一起,人如果常时间自己待着,会变的有点孤僻。

他接的橙色任务内容需要配合采访,要让对方相信他真是个天才,在很多领域都很出色。所以梁坤会答应对方一切要求,只要不让他公布恋情就好说。

采访小组来燕京的时候,唐傿刚好回中戏报道上课去了。她大一下学期还得住校,平时衣服、日用品也都在徐珍珍家里。梁坤的卧室并没有男女同居的痕迹,他有女朋友这件事并不会被《时代》周刊的记者知道。

凯特也不像很多娱乐媒体那样关心梁坤的感情生活,《时代》不会以明星绯闻或恋情为杂志卖点,他们选的都是在各个领域极有影响力的人物。

梁坤进练习室热身后,唱了好几首高难度歌曲。面对外国友人,他选的也是英语歌,更能证明自己的歌唱实力。

梁坤有着“开口跪”的声线和惊人的气息。

他翻唱席琳迪翁去年的歌曲《i 潮部分比原唱席琳迪翁声音更洪亮,更厚实。他翻唱玛利亚-凯莉的《y all》同样轻松,还能模仿牛姐的唱腔。

凯特感觉梁坤唱功已是顶级,在飙高音方面完胜张學友、李客勤。

乐器梁坤会的更多,笛子、二胡都演奏的很精彩。练习室只有这两种乐器,凯特相信如果有其他乐器他也会。

晚上,梁坤邀请凯特等人到了自己家里,展现了厨艺请他们品尝中餐。

凯特爱上了梁坤做的肥而不腻的红烧肉,蓑衣黄瓜比较清口,别的菜和蘑菇汤也不错。

吃饭时,他们都赞叹梁坤的厨艺是高级厨师水准,比他们在外面饭店里吃的中餐味道好很多。

凯特也对康斯坦丁、梁爽等人进行了采访。大家对梁坤的评价差不多,他平时喜欢下厨,在家没事就玩音乐。和歌曲大概是因为他脑子比较乱,胡思乱想写出来的。

寻找灵感的方法?没那种事,他就是发一会儿呆,然后开始写。他在哪里写的?有时在家里,有时在学校里,上课写是他的习惯,老师都不管。

这些事以前是上过新闻的,梁坤的同班同学接受采访说过。凯特听了口述还是有些不敢相信,这实在是很奇葩。

晚饭后,梁坤的小型音乐会在家里上演,他坐在那架斯坦威高级钢琴前开始了演奏。

他先来了一首《七里香》找感觉,第二首演奏起了著名的曲子《野蜂飞舞》。没有人给梁坤计时,但他弹奏的速度惊人,手指都快出残影了。

这首曲子最适合展现手速。凯特觉得梁坤不比那些世界顶级钢琴演奏家弹《野蜂飞舞》速度慢,太熟练了!

获得掌声后,梁坤又来了一首舒伯特的《小夜曲》。这首是传世之作,他弹的非常好听。

这首曲子演奏完,梁坤和康斯坦丁聊了两句。康斯坦丁坐在了钢琴前弹钢琴,梁坤又拿起了小提琴。

康斯坦丁在法国曾练过钢琴,他平时在家里没事就做辅助伴奏,乐此不疲。水平稍微差点没关系,他的工作不难。

两人合奏了一曲《 the opera》。凯特和摄像师都是美国人,在美国很多人喜欢音乐剧《歌剧魅影》。精彩的音乐、浪漫的剧情、完美的舞蹈,让《歌剧魅影》成为了音乐剧中永恒的经典。

凯特听了以后,理解梁坤为什么说自己是玩音乐了。他在家里真的是随便玩,把曲子即兴魔改,可以算是重新编曲,小提琴拉的特别带劲。

梁坤的小提琴技能刚刚练到c级,但是他在辅助下几首曲子练的特别棒。

剧魅影》,梁坤又来了一首《勇闯夺命岛》的配乐《t,浴室走火引发血案时让人印象深刻,特别惨烈、悲壮。

梁坤也演奏了自己的曲子,用小提琴拉了一段抒情版的《妖精的尾巴》。原音乐是激动人心的战歌,是民乐金属风。他用小提琴演奏则变成了一首唯美的曲子。

凯特打算发文详细介是多么的灵活多变,即兴发挥。他的风格其实有一点爵士乐的味道。

晚上九点多,梁坤让助理李兴开车把采访小组送回了入住的酒店。

进酒店时,摄像师感叹:“他太厉害了,我觉得比之前新闻报道的更厉害,新闻可没说过他小提琴也拉的这么好。他说自己格斗水平高,应该也是真的。”

凯特点了点头,苦笑道:“我也觉得是真的,但他用那双演奏乐器的手去打拳击,简直就是疯了。”

摄像师问:“如果他想证明自己打拳很厉害,邀我们去拳击俱乐部玩一圈怎么办?”

“当然要阻止他啊!就说我们相信他很厉害了,采访还是干点别的吧,比如让他带我们去燕大参观校园,采访老师和学生。”凯特正色道。

她喜欢强壮的男人,却不愿看一个艺术家、演奏家打拳,无论梁坤伤了手或伤了脸,都是莫大的损失。他该给自己的手买保险,环球唱片公司的人也该阻止他打拳击才对。

梁坤没带他们去什么拳击俱乐部。不是因为他不想展示自己的战斗力,而是他和孙睿去年去过一次,对手弱爆了。梁坤害怕上台把这帮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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