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这位山东大儒的确对‘女子三十二乐坊’的买卖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大家却对店铺里的商品,仿佛要更感兴趣一些。
东市,这里是一片富人区,相比起西市来说,东市虽然及不上西市十分之一的繁华和热闹,店铺数量上更是远远比不上西市,然而,住在这附近的人,无论是消费能力,还是身份地位,大多都不低。
本来,‘女子三十二乐坊’在这里开铺,就让不少人很是充满了疑惑,之后,又有了一位山东大儒作为招牌,此时,这店铺的知名度更是闹得几乎整个辰都东半片,大家都知道了。
原本不少人也以为,‘女子三十二乐坊’,遇上了这样的麻烦事,那生意肯定是做不成了,然而没想到的是,数日后……
这里不单单变得生意十分火爆,与此同时,整个辰都的风气,也是一瞬间忽然有了些许的变化,其中,最大的变化,便是开始看到有不少人把香丸直接佩戴在手上、脖子上。
而且,这些香丸被做成了一些精致的饰品的模样,看上去既好看,又能散发出阵阵的香气,这种奇思妙想,一经发现,立刻便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贵族之家中,开始了一传十,十传百,而关键是,这些佩香卖得并不贵,几乎每个大家闺秀都能消费得起,这让传播的速度变得更快。想来想去,最终,夭夭还是决定走薄利多销的路线。
如今,是市场扩张期,她们更需要的是占领市场,以及获得声望,这种类似于把香做成饰品,然后售卖的方式,你说它真的难度很高么?根本不见得。
别家发现了以后,也是随时都能够仿制的,但夭夭需要的就是,在其他人还没有快速反应过来的时候,大家就已经用上了她们的佩香。
而且不得不说,因为她们的香配方的独特性,所以,往往也是比市面上所售卖的,要好一个档次,香的质量好,而且样式好看,佩戴在手上、脖子上,又方便。
这些种种并不算突出的细节,却往往成了它成功的关键,再加上夭夭有着远大的战略目光,十天后……‘女子三十二乐坊’的佩香便卖出了超过两千份。
甚至,此时还有很多人还没有买到,没买到怎么办,只能转而把目光投向其他的商品,比如说焚香,而焚香当然没有佩香那么方便、时尚了,但因为其质量好的原因,所以,不少人在试了一下以后,都多多少少买了一些回去。
当然!最幸运的,应该便莫过于那位敢第一个踏入这店的姑娘了,这位姑娘,是前朝王公贵族的子女,因为前朝灭亡了,但北辰在统一后,依然厚待这些人,其中,有不少还有官职在身,甚至俸禄也不比一般的官员差,更别说,他们往往在前朝的时候,便已经是积累下大量的财富,这些人自然是有钱的,这位姑娘在进店了以后,吸引她的却不是那些佩香,因为这些东西都太小,太不显眼了,这位姑娘第一眼看到的是与绮菱当晚表演一模一样的那套衣服。
红色的衣服,左半边,是用类似于乌鸦的羽毛缝制而成,十分有胡人风,而这个时代,北辰上上下下,都有习胡之风,一来,传统的衣裳太累赘了,谁会穿那样的衣服出门啊,而胡人担却是十分简洁、方便,二来,这是一种时代的审美,胡人的,就是最帅的。这或许也与民族大融合有关,尤其是,这个大融合,直到今天,已经差不多有超过两三百年了,那种风气,早已根植民心。
这位姑娘便是如此,她虽然没有看到前些天中秋的那场表演,但是,这一身衣服一出现在她的眼前,立刻便深深地吸引了,“这衣服要多少钱!?”她不失豪爽的声音,让守着铺子的从百文斋临时派过来的一位看店伙计,都差点抖了抖。不过伙计还是调整好情绪,说道:“姑娘好眼光,这是我们店里的镇店之宝,这件衣服,姑娘你看看这用料做工,我们掌柜的说了,低于五十贯不卖。”
“什么!?”便是这位姑娘,在听到了这价格以后,都不禁大吃了一惊,“这衣服要五十贯!?”
“对的!”伙计继续道:“不瞒姑娘说,这衣服整个辰都,不,应该说整个北辰,只有两件,你绝对不可能再看到第三件。”
“你说只有两件,绝对不可能再看到第三件是什么意思?”那姑娘便问道。
“因为这件衣服,有含义!它是绝版衣服!姑娘你这个样子,一看就没?”
“那又怎么了?”
“这一身衣服,第一次亮相是在当今圣上面前,而且就连当今圣上都说好!”
“是吗?”
“更重要的是,这衣服,还有着很深很深的含义!”
“什么含义?”
然后,这伙计便把木兰诗给背了出来,饶是这名女子已经觉得自己巾帼不让须眉,马球打遍天下无敌手,而且还长得玉面琼花、fēng_liú倜傥,然而,对比这诗中的木兰,还是感觉自己差了一截,“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好!这句话说得好啊!”
伙计便又继续道:“姑娘一时间若是拿不出这么多钱也没事,我们掌柜的说了,本来,这就是用来撑场面的,所以,也根本没想过要卖出去。”
“我要了!”
“啥?”
“我说,这衣服我要了!”不就是五十贯嘛,实在是太便宜了!这姑娘紧接着又说道:“对了!这衣服又是多少钱?”然后,她又看向旁边那件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