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的红日早已西沉, 驿道上的燥热却依然未褪。在这样的天气里赶了整整一天的路, 人人都是风尘仆仆, 面带倦色。眼见着前头那座城池已越来越近,凌云扬声问道:“这是哪里?”
领路的小乙回头笑道:“这就是望都城了, 往北再走五十多里就是上谷郡,算起来今日咱们已经走了三百多里,不出意外, 后日定能赶到涿郡的郡城。”
后日就能到了?凌云心里一松, 微笑着向他点了点头:“今日有劳你了。”——这少年着实机灵,得知要为他们引路,便先去挑了两匹好马, 一人双骑,不时换乘, 竟也没比这些大宛马慢上多少;待到凌云编了个三日内要赶到涿郡与人决斗的事由后,他更是急了起来, 与人交涉不遗余力, 就怕耽误了他们的工夫。
这一路上,他们在赵郡之内固然是畅通无阻,就是到了被好几股山匪分割盘踞的博陵郡, 也没遇到太多阻碍。有小乙的卖力分说在前,凌云遇到盗匪往往只要露上两手, 那些人便会知难而退;偶然有非要过招的, 在凌云的速战速决之后, 也不会再来纠缠——若非如此, 他们这一日无论如何也赶不了这么远的路。
想到这里,凌云看着小乙的神色自是愈发温和。小乙被她这么含笑一谢,心里也是一阵火热,恨不得再带他们多跑一百里地才好,只是刚要加速,就听凌云又问道:“不知前头可有能过夜的地方?”
这就要歇息了么?小乙心头好不遗憾:自己赶夜路的本事还没施展出来呢!想了想,他还是答道:“往前十几里有家老店。”
玄霸脱口问道:“没有驿舍么?”说完才觉得有些不对,他们如今可都是江湖中人,如何住得了驿舍?何况他们这一路过来,经过的驿舍都是门墙破落,显见已被劫掠一空,倒是寻常邸店还有门窗紧闭,屋舍完好的,按小乙的说法,那是店主原本就跟各大山寨有些交情,给过孝敬,此时自然不会太难为他们。
小乙却没多想,只是笑道:“这种老店,自然都是挨着驿舍开的。这家邸店的老板听说跟驿舍的驿长还沾亲带故,两下都没隔开几步。”
玄霸笑了笑,没敢再说什么,倒是何潘仁饶有兴致地问道:“这一路的邸店,小乙可是都住过?”
小乙哈哈一笑:“郎君说笑了,我是什么人,出门办事哪敢随便住店?除了那几家信得过的还能进去落落脚,别的地方,我倒宁可在外头风餐露宿。不过这时节若不是蚊虫太多,在外头睡着其实比屋里更舒爽。”
何潘仁赞同道:“没错,这种暑热天气里,在外头枕着露水,吹着夜风,比闷在屋里自是强上百倍,若无虎豹豺狼,便是给座宫殿也不换!蚊虫倒是好说,多用些药粉也就是了。”
同行了这一路,小乙早已知道,何潘仁乃是贩马的胡商,碰巧才与凌云等人结伴而行,不过他生得俊得上道,不由得连连点头:“正是正是,如今这大官道边自是不会有什么豺狼虎豹的,若走的是小路遇到了林子就要当心了,有一回也是这天气,我赶着去滏口……”
如今既然已不用急着赶路,两人便你一句我一句的说起了露宿的见闻。旁人听着也就罢了,玄霸却是越听越觉向往,忍不住低声跟凌云道:“今日这般闷热,咱们要不要也露宿一回?”
凌云愣了一下还未答话,一旁的小鱼“扑哧”一声便笑了出来:“你听他们说得容易呢,这露宿可不是找块地方躺下就成的,咱们眼下什么都没带,别说豺狼虎豹,就是蚊虫蛇蚁,也不是闹着玩的。”
何潘仁闻言也转头笑道:“如今咱们轻装简行,的确不好露宿,回头待得三郎事了,倒是可以来我们商队瞧瞧。在塞外,我们时常几千人露宿荒原,以天地为铺盖,以篝火为灯烛,纵酒狂歌,卧数星河,这样过上几夜,回头再瞧这世间的城池殿堂,都不过是那么回事罢了!”
随着他的描述,众人眼前仿佛也出现那星辰与篝火遥相辉映的辽阔画卷。凌云忍不住轻叹了一声——这样的场景,其实师傅曾不止一次地跟她描述过,也不知什么时候,她才能亲眼目睹了。
玄霸自然更是悠然神往,想了片刻却忍不住问道:“那你们商队真的遇到过狼群,真的去猎杀过头狼?”
他居然还惦记着这事?何潘仁不由得哑然失笑:“自然是遇到过,狼群最是凶狠狡诈,若不杀了头狼,一路都会纠缠不休,防不胜防。”
玄霸紧张道:“那岂不是危险得很?”
何潘仁摇了摇头:“这算什么危险?塞外的马匪可比狼群要危险得多,更别说还有黑风、流沙、暴雪这种种的天灾,若遇到了这些,整支商队尸骨无存也是有的。”
玄霸不由“啊”了一声,只觉得之前瞧见的那张美好画卷顿时都化为了灰烬。
何潘仁笑着瞧了他一眼:“这世上,万事万物都有价钱,要挣最多的金银,过最舒心的日子,自然就要冒最大的风险!哪有平白就能得手的道理?”
玄霸哑口无言,凌云心里也是一动,隐隐间仿佛想到了很多事。只是还没等她理出个头绪来,前头的小乙突然大叫了一声,指着前头道:“哎呀,不好了!”
众人随着他指的方向看去,心里都是一惊:前面山路的尽头,原本应是驿舍邸店的地方,如今竟是只剩下了一片烟熏火燎的残檐断壁!
众人忙催马到了近前,却见那原是驿舍的地方,已被烧得一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