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图孟克看得清楚,狼王的人带的都是弓弩,箭身比起射他的那支羽箭,要短小得多,不可能是她的人做的。
难道是他军中的人下的黑手?
也不对,草原上的人崇尚武力,怎会做出打断比试的事情?
他正蹙眉沉思着,只听“呜轧”一声,嘹亮高亢的号角声,穿破了重重浓雾。音色带着铜乐特有的铿锵之感,与鞑靼骑兵所用的兽角大不相同。
那是明军的号角!
呜轧!——
呜轧!——
号角一声接着一声,从四面八方传来,隐隐形成了一个包围的趋势,只有东侧尚存了一个缺口。
马上的少年对着巴图孟克,焦急地喊了一声“爷爷”。
巴图孟克无奈地望了狼王一眼,见她的人已经火速围成了一个战圈,竖好了盾牌,架好了弓弩,做好了死战的准备。
这块硬骨头,一时半会儿怕是啃不下来了。他们的援军立刻将至,多拖上一刻,对他的情势反而不利。
他不再恋战,退了回去,翻身上马,对无羡道,“狼王,只要你愿意投靠在我的麾下,草原任你驰骋——我等着你!”
说完,他勒马转身,带着手下,向着还未收拢的东侧突围而去。
无羡拿出狗箫吹了两下,随即也在村民的带领下,向着涧子村退去,在村口时遇上了等候她的胡勒根等人。
“主子,您没事吧?”
无羡摇了摇头,问道,“刚才的号角声,是你们吹的吗?”
“一开始不是我们吹的,我和狗蛋听到时,应和了一声。”胡勒根答道。
“撤回来多少人?”无羡又问。
“一百二十四人,四人遇难,九人负伤,村名全活着,仅有两人受了轻伤。”
村民可是向导,没有他们,无法在迷雾中辨别方向,所以,是队伍重要的保护对象。
“带着负伤的兄弟和村民,回到乡绅的宅子疗伤。援军应该立刻就能到了,未免意外,让村名将火都烧起来,若是敌兵再次进发,绝不手软。”
胡勒根刚要领命退去,便听见马蹄声声自浓雾内传来,影影绰绰的,像是有不少人马。
一行人就近隐蔽入村民的家中,炸药包全准备好了,灶头上的热水也烧了起来。
在一百多支火铳的瞄准下,一队人马从迷雾中走来,进入了村子。
他们的身上穿的不是皮袄,而是甲胄。
他们是明兵!
援军终于到了!!
无羡放下了手中的武器,打开门,像是一只撒欢的兔子,冲了出去,兴奋地喊道,“爹!——”
“诶!”李霸笑眯着眼,勒马而下,将她抱了一个满怀,真想同她小时候那般,将她高高地举起来啊!
无羡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前前后后地检查了李霸一圈,目光落在他左臂缠着的绷带上,“爹,您没事吧?”
“你爹我是谁啊,那可是出名的飞将军,万军丛中过,片甲不沾身。就这点小伤,能有什么大碍?”
说着,他哈哈一笑,将左臂抬了起来,本想加强点说服力的,却是让自个儿疼得呲牙咧嘴。
无羡瞪了他一眼,忙叫来柴胡带他去乡绅的宅子包扎伤口。
同他一起来的还有大同总兵王勋、太监张永和朱寿的亲卫文宜。
三人见到朱寿前来,激动地翻身下马,跪在了地上,“参见大将军!”
“都平身吧!”
“谢将军!”
“你们共带了多少人马?”朱寿问道。
“三万。”张永答道。
“还是差了些……”朱寿皱了下眉,又问文宜,“辽东参将萧滓、宣府游击时春何时能到?”
“末将担忧将军安危,带着先锋部队先行一步,大部队还在路上,下午能赶到一万,还有两万稍慢些,最晚明日也能赶到。”
“好!”朱寿双眼一亮,“留下一千人留守村子,其余的人随我出征!”
“不可!”文宜反对道,“大将军切勿以身犯险,敌军足有五万之众。”
朱寿答道,“小王子巴图孟克就在附近,如今他陷入迷雾之中,还没与大部队汇合,机不可失。”
无羡也明白,这个机会可谓是千载难逢,朱寿怕是不会放过的。
那一千人,是他留下保护她的,但是此刻,他比她更需要人手。
“不必留下人来,我有我的狼煞军就够了。你将人全部带去,记得活着回来。”
朱寿定定地望了无羡一眼,将她脸上的担忧收入了眼底,唇角微微翘起,勾勒出一道自信的弧度,“等我回来同衾!”
张永的目光带着几分暧昧,在他俩的身上转了几个来回,把无羡臊得耳朵都红了。
那个朱寿还真是什么话都能说出口,幸好她爹已经被柴胡给带走了,不然,她都不知道该如何解释了。
作为罪魁祸首的朱寿,留下了一串爽朗的笑声,策马消失在了迷雾之中。
那一日,各家的炊烟不绝,家家户户灶头煮着热汤,时刻准备着迎敌。
断断续续的厮杀之声,自村外传来,时而东,时而南,刀枪与剑戟铿锵不断,痛呼与惨叫不绝于耳。
村民虽然心中害怕,却对村中仅百人的狼煞军,抱着十二万分的信心,井然有序地忙着自己的事情。
激烈的喊杀声,一直持续到了入夜时分,朱寿方才回到了村子。
无羡见他身上没沾染什么血迹,想来文宜等人应该将他保护得不错,没让他冒着性命之忧,去冲锋陷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