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连不识字的,也认识红中、发财。
呸!
这是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纯粹就是手痒了,想着搓两把。
……
中午准备搞个排骨汤。
先用淘米水把排骨洗干净了。
这块排骨还算是比较新鲜的。
一个星期刚杀的,也没腌制。
就挂在厨房上面吹风。
点火,加水。
放上老姜和排骨,再点了点白酒去腥。
白稷做汤不喜欢焯水。
凑活着搞点差不多了。
拿两根玉米,切成块。
再搞点春笋,切成长条状。
春笋这东西好吃不好弄。
家里在乡村的应该都体验过。
特别是想要吃到嫩笋,那更是门技术活。
竹林里面会偏潮湿闷热,蛇虫鼠蚁这类的较多。
有些嫩笋还没冒头,就得看自己的经验了。
这是甜玉米,俗称的蔬菜玉米。
颗粒饱满,一粒粒金灿灿的看着喜人。
这是他带回来的!
如果没有这些,就算大秦的虎狼之师杀到美洲去也没用。
最早期的玉米那和稻穗差不多,俗称大刍草。
不论口感和产量,都远远无法和后世比。
炖了小半个时辰,已经能闻到扑鼻的香味。
至于胖子三人组?
他们在打牌呢。
一边打牌,一边聊天。
闻到扑鼻的排骨香味,秦大大是不住的沿着唾沫。
好香的肉汤!
哧溜!
李信擦了擦嘴,口水差点落下来。
他真不是贪嘴的人。
纯粹是白稷的手艺好!
浓浓的肉香味,谁受得了?!
“咳咳,仙师这炖的是什么?”
“玉米排骨汤啊!”
白稷理所应当的开口,头都没抬起来。
而秦大大则是歪着脑袋。
玉米?
玉米是什么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