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云海离开后,我将孙治和徐福龙叫到办公室。
孙治胳膊已缠上绷带,口中叼着牙签,鼻孔朝人,傲慢轻狂。而徐福龙身材矮小,面黄肌瘦,长长的刘海遮盖眼睛,低着头一言不发,我注意到到他的指甲内满是泥污,不知刚刚做过什么。
我将对秦明宇的抓捕计划讲述给二人,听完后孙治轻哼一声表示知晓,徐福龙却连抬头都未抬头。
我压抑着心中的火气,实在是不愿与他们两人多说,挥挥手示意两人离去,虽然他们的脾气秉性都令人难以忍受,但论起办案能力,却是一个赛一个厉害。
孙治是前两年从省里降下来的,据说曾卧底于某知名犯罪集团长达五年,并且利用集团内部斗争一举歼灭团伙老大,最后反倒使自己上位,混成了集团大哥!
就在数百名员工、属下以为他会带领集团再展宏图时,孙治却直接带领警察将集团内部清扫干净,臭名昭著的堂堂黑社会集团老大成了警察,一时间轰动整个警界!致使孙治节节高升,在省里多次受奖,风光无两。
本以他的功劳,未来仕途将会一片光明,可人算不如天算,进去省厅后因为他孤傲的性格暗地里遭人忌恨,抓住了他曾在集团卧底时的某些犯罪记录,将他一步步害到降职、罢免,最后调到牡市当个刑警队的小队长。
可以说孙治的警职生涯是一波三折,起起落落,辉煌过也悲惨过。
与他相比起来,徐福龙就要有趣的多,他大学时本就读的是建筑行业,后意外参与进室友被杀的一起案件,而且在警方之前凭借一己之力将案件破开,独自抓住凶手送到了当地警局。
因为此事他得到大学所在城市的公安局长赏识,将其培养,通过社招公务考试进入警界。
徐福龙本不喜警察这个职业,奈何他不善言辞,又无一技之长,毕业后要么只能选择去工地上班,无奈下他才进入警界,一晃便是七年,三十多岁的年龄,只是个小队长,还没有妻儿。
可以说他就是为了一份工资去破案,每天话不多说一句,不过能力却丝毫不比孙治差。
待得两人离开办公室后,我将腿搭在桌子上悠闲仰躺着,叼起一根烟仔细思考秦明宇的事情。
枫叶酒吧?
自廖云海提到此处,我突然很好奇那里是个什么样的地方,回忆着以往的案件,的确从未听说过这家酒吧的老板是谁,估计在牡市排不上名号吧!
中午我去饭店买了几样热菜带回病房,连明被白羽萱训斥的一愣一愣,不敢反抗,戚雅捂着嘴在病床上偷笑,气氛安宁祥和。
“连明。”
我张口叫道,连明闻声惊喜的转过头,挣脱开白飞燕的折磨匆匆逃到我身后,哭丧着道:“青哥,你可算来了,冷妞跟疯婆子一样,我是受不了了!”
“连胖子!你说谁是给疯婆子!”
白飞燕气冲冲的追上来,我侧步一闪,两人前后一追一赶出了病房。听着他们远去的脚步声,我心中明白,这两人是因为我回来故意离开的。
戚雅依然高兴的笑着,她很爱笑,好似在她的心里从没有任何不开心的事。
每次看到她笑,我无论多么悲伤,心情都会快速的好起来,她的笑有一种魔力,勾魂夺魄,令我魂牵梦绕、欲罢不能。
我走到床边,看着孩子熟睡的模样,轻轻捏了捏他的小手,柔软稚嫩,不由得更加疼爱。
“老公,我饿了。”戚雅娇柔可爱的声音传入耳中。
我连忙将菜放入餐盒,拿出筷子走到床边,一口一口的喂给她,她本想拒绝,我执意要求后戚雅脸上浮起一层幸福的晕红。
吃过饭,下午我陪着戚雅和孩子腻在一起,甚至不需多说什么,只是简单的依偎,看着窗外太阳徐徐降落,对我们来说就是最美好的风景。
戚雅与我商量多次想给孩子取个名字,我却迟迟没有决定,想着等回家后,找个算命的道士看一看,对于自己的孩子,迷信点也无所谓,只盼望他未来能够茁长成长,健康无病。
晚间白飞燕再次来到病房,这次打着的理由是取化妆品。当然,她为了给我倒出时间,自然而然就不舍的留在戚雅身边,姐妹间的话题总是聊不完,从衣服款式到化妆品,美容spa到婴儿奶粉......
我见两人打的火热,随便找了个借口离开医院。
连明开车早已在楼下等候,上车后连明将一份名单递给我,我大概扫了眼,共有十人,每一个在牡市都是风生水起,名声远扬。
“青哥,我通知时他们全部答应,但晚上能来几个不太好说,因为我看每个人都很忙。”
我冷笑着将名单递回连明手中,喃喃道:“放心,只要不是傻子,都会来的!”
连明憨笑,开车驶向正阳楼,此时已是晚七点,而我们定好的时间,是八点钟。
连明定的包房很大,足够容纳二十个人,我点好菜坐在椅子上等候,包房内铺着红地毯,有身着旗袍的服务员站在门口等待宾客,桌上摆着两名茅台,隔着很远就能够闻到酒香。
连明坐在我的身边望着门口的服务员眼睛溜圆,我笑道:“天天跟白飞燕那样的绝色美女在一起,还有心思看别的女人?”
连明回头对我猥琐一笑“青哥,可别提冷妞,我现在一想到她就浑身打颤,你看到我的耳朵没?再过几天,说不定就变成猪耳朵了!”
我哈哈大笑,连明的耳朵的确皮肤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