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来说,杰森这个小王八蛋是个杀人不长眼,吃人不吐骨头,从来不讲情义道义的混蛋。
他对有知遇之恩的金并都能毫不留情的下手,更何况他们这些本就没多少交情的人。
三日后的晚宴,必定是场鸿门宴。
十有八九,是想把纽约的黑帮大佬全都请到他的地盘,然后任由他宰割。
如果他们去了,就等于是就把自己的命,主动送到了杰森手上,可如果不去……
上帝呀,杰森可是个超能力者。
连托尼·史塔克那样的军火商人都搞不定他,更何况他们这些不入流的黑帮呢。
万一杰森发怒带人冲过来,仅凭手下这点人,这几把烂枪,拿什么跟他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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