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嫣说:“伤筋动骨一百天,他的左腿必须得到全面的休息,才能恢复如初,你也不想将来一辈子都落下病根吧。”
因此,纵然不喜欢,沈括还是撑着那对拐杖,每日出入于校园。
学校里永远不缺爱看热闹的好事之徒,而优秀者必定比平庸之辈更容易招来闲言碎语——
“你看他平时多牛逼,现在还不是变成了瘸子。”
“年级第一当了瘸子,这也太惨了吧。”
“会不会一辈子都当瘸子了。”
“嘿嘿嘿。”
……
沈括脚步微顿,不过还是头也没回,继续往前走。
这些乌合之众,还配不上他回头看他们一眼,更配不上为了他们耽误时间。沈括的时间,每一分每一秒都很宝贵,都是他未来的筹码。
他撑着拐杖走了两步,忽然听到身后传来一阵骚乱,男生们骂骂咧咧的声音响起来——
“你妈的,骑车不看路啊!”
“抱歉哎,我没看到人。”
清丽的嗓音传来,沈括脚步骤停,回头便看见穿蓝色背带裤装的陆嫣骑着她的自行车,出现在那堆男生中间。
她把刚刚出言不逊的男生给撞了,轮胎将他的小腿磨破了皮。
“这么多人,你说没看到?”被撞的男生气急败坏:“谁信啊。”
陆嫣无辜地眨眨眼睛:“我是没看到‘人’啊,只看到几只汪汪叫的畜牲,咦,是你吗!”
此言一出,被撞得男生气得脸上都冒了青筋。
陆嫣摆明了一副找茬的模样,不仅撞了他,还骂他是畜牲,这谁能忍!
沈括走上前来,将陆嫣拉到自己身后,面无表情,眸子里似结了冰。
这些人平日里是很怵沈括的,即便现在他腿受了伤,他们也只敢在背后说说闲话,不敢轻易和他发生冲突。
且不说沈括打起架来六亲不认的架势,就冲他年级第一的名号,学校要处理起来也绝对是偏向他多一些。
和他发生矛盾,怎么看,都是他们吃亏。
“老子不和瘸子打架,省得别人说我们欺负残疾人。”
“这次算你们运气好。”
男孩们一哄而散,陆嫣捡起地上的石头砸他们,愤然道:“你们骂谁呢!有胆子别跑啊!”
沈括忽然握住了她的手腕,稍稍用力,便将她手里的石头抖掉了。
陆嫣不解:“你...”
沈括望向她,眸子里泛着一丝无奈和宠溺:“没有必要为了我做这些。”
她是第一个帮他说话的女孩,也是第一个捡起石头帮他打架的女孩...沈括刻骨铭心,却也舍不得她做这些事。
陆嫣性子就是这样,一定程度上,还是继承了部分她老爸的冲动易怒,同样,也是爱憎分明。
她拍掉手上的泥灰,说道:“我就是不喜欢看见别人欺负你,他们是这样,陆臻也是这样,谁欺负你,我就对付谁!”
沈括牵起她的手,摸出纸巾,一点点温柔地擦拭掉她手上的灰尘,敛这眸子柔声问:“为什么?”
“啊?”
他那双漆黑深邃的眸子,深深地望向陆嫣:“为什么对我好?”
陆嫣眨眨眼睛,这个问题...她从来没有想过。
对谁好,还有为什么吗?
两个人近在咫尺,陆嫣甚至能感觉到他身体散发出来的热力,莫名的,耳垂有些泛红——
“我...我对陆臻也很好啊。”她顾左右而言他,紧张极了。
“你知道,这不一样。”
他是你的亲人,我不是。
沈括凝望着她,似乎不打算轻易放过。
陆嫣当然知道这不一样,怎么会一样,她对陆臻的照顾和耐心,完全是出于父女亲情,而且是相依为命的父女亲情。
可是对沈括...
陆嫣说不清楚,以前是觉得歉疚,想替陆臻做点好事,可是慢慢的...好像又不仅仅是歉疚,潜移默化中,似乎有什么东西悄然溜进了心扉。
总不能是...喜欢他吧。
陆嫣自己都被这个突如其来的想法惊到了。
她不是什么都不懂的纯情小女孩,上一世她高中的时候,也喜欢过班上的帅男孩,知道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
十八岁的沈括,沉默而隐忍,收敛了全部的锋芒之后,依旧耀眼刺目,帅得让人挪不开眼。
英俊而不自知、优秀还特别努力的男孩子,怎么能让她不喜欢。
在沈括灼灼目光下,陆嫣感觉少女心事似乎无处遁藏,他何等玲珑的心思,在迟钝的她还没有察觉之前,他就已经察觉到了吗。
喜欢就喜欢,有什么可耻,有什么说不出口,陆嫣不是扭扭捏捏的女孩,索性鼓起勇气,对他说道——
“沈括,其实我感觉自己好像有点...”
喜欢你三个字还没说出口,沈括忽然打断了她,别开了目光:“算了,我开玩笑的。”
陆嫣在他转瞬即逝的眼神里,看到了某种挣扎的情绪。
“可...”
“不早了,回去吧。”
沈括抿了抿嘴,撑着拐杖缓步离开了。
陆嫣望着他的背影,皱起了眉头,冲他喊道:“明明是你先问的啊!”
一句开玩笑,这算几个意思嘛。
沈括听见女孩憋闷的质问,可是他不敢回头,心仿佛被抛入了深不见底的寒潭,下沉,不住地下沉...
是,是他先问,也是他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