邺城西郊的平寺,从主持到下面的沙弥,都是高伯逸的熟人。
有些甚至还是他当初留下来探听情报的密谍,乃是间接的手下。
到了平寺,高伯逸就像是到了自己家一样。
此时此刻,寺里从内到外都他的人,就算在这里杀几个人都能神不知鬼不觉。
平寺最大的一间院子里,真玉大师一身黑色的僧服常袍,用复杂难明的眼神看着高伯逸。
“师父为何这样看着徒儿?”
“剑术你没学多少,万刃却是大成了,为师惭愧啊。本想你少杀人,没想到你没脏自己的手,但因为你而死的人,倒是多了成百上千倍,唉。”
真玉大师感慨了一句,继续道:“今日是高皇后来,你……算了,为师管不住你。刘桃之跟我,陛下对此事极为关注,你好自为之,万万不要拒绝!
你现在已经是叱咤一方的大都督,可以救活千人万人,也可以杀死千人万人,都在你一念之间。
佛家虽然有云: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然而你最好还是别入地狱,多在人间做点善事吧,岂不闻能力越大责任越大?”
真玉大师的话,千言万语归纳一下就三个字:别作死!
高伯逸谨慎拱手道:“谨受教,师父请放心。弟子在荆襄也好,江州也好,都是霹雳手段菩萨心肠。此时更不会自己找死。”
真玉大师满意的点点头道:“刘桃之当初你将来必成大器,我还不信。如今看来,才知道他的眼光非我能比啊,难怪他那么早就自愿跟着陛下。
为师现在要去长安那边的山上,以后不用来这里找我了。”
去长安做什么?难道那边有你的老相好?
似乎猜到高伯逸的心思,真玉大师不以为然道:“为师出家几年,渐渐感觉做和尚似乎没什么意思,倒不如继续当道士来得快活。
以后再见,叫我真玉道长就行了。”
想当和尚就当和尚,当得不爽了回去当道士,这日子简直是爽到边,高伯逸羡慕得要死。
可惜人生在世,多处时候都是无法做选择。
现在所在阶段想要的东西得不到,当渡过那个阶段,同样的东西即使再得到,也是索然无味了。
比如年幼时的玩具,零花钱,即使工作后能拿到的钱千倍百倍于当时,也买不来那时的快乐和满足。
真玉大师的潇洒,他可学不来,确切的是拥有了太多,根本就放不下。
真玉大师走后,高伯逸来到当初跟李沐檀偷吃jìn_guǒ的那间禅房里,不禁回忆起当初的激情与甜蜜,心中黯然。
给我一份完完整整的爱情,有始有终的婚姻不好吗,塞给我一个没见过面,还离过两次婚的老女人什么鬼啊!
越想越气,高伯逸强忍着冲动,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
他劝自己,现在不是意气用事的时候,现在一个的举动,足以影响一堆饶死活,切不可冲动。
不仅是自己的前程和性命,还有李沐檀的幸福,长子高承明的安危,这一切都捆绑在了一起。
正在这时,高伯逸听见了金步摇的声音!浑身汗毛都倒竖起来。
来了!
门口一个金晃晃的影子出现在高伯逸眼前,几乎闪瞎了他的眼睛。
鲜红色丝绸的底,镶嵌着密密麻麻的金丝,上面绣着复杂而美丽的花纹。
头上插着的金步摇好似凤荒华冠,庄重又美丽。
那种纷繁复杂又难以企及的美。
举手投足之间,一股浓浓的贵气散发出来。
霸道而奔放。
这他喵穿的是金缕衣啊!高伯逸倒吸一口凉气。
什么是金缕衣呢?
就是以金丝编织的衣服,很有钱的大贵族才能穿,一直都是江湖传。
南朝梁的刘孝威在古诗《拟古应教》中:“青铺绿琐琉璃扉,琼筵玉笥金缕衣。”
宋代的崔公度在《金华神记》中写道:“女子笑曰:‘君怯耶!’即以金缕衣置肩上,生稍安。”
总的来,不是骚包爱美到了极致的女人,是不可能穿着金缕衣出门的。
再一般人也穿不起。
等人走近,高伯逸这才注意到对方的脸型和身段,当真是万中无一,倾国倾城,而且保养得极好。
饶是高大都督见多了美女,也被对方震慑了一下。
整体上,此女美得艳丽奔放,带着一种熟透聊优雅。
但细节上,每一个部位又是特别精致带有立体感,腰身比例让人赞叹。配合在一起更加凸显那种别具一格的气质。
只是那张未着粉黛的脸冷得像是刚刚从冰箱里拿出来的一样。
不仅白皙无颜色,而且还淡然如凝霜,缺少生气,像是雕塑一般。
单看样貌,此女不愧是让祖珽魂牵梦绕多年的女人啊!不怪那祖孝征好色,只能此女容貌还在李祖娥之上,艳压群芳。
难怪祖珽那色胚念念不忘。
可以想象,如果她的父亲不是高欢,母亲不是娄昭君,绝对有无数男人为了争抢她打破头。
就算是这样,她的两任夫君元修和元韶也绝非泛泛之辈。
高伯逸在看高彾的时候,感慨很多。
然而高彾看高伯逸,感想只有一个:这家伙未免年轻得太过分了吧?
高彾打听了一下,这位高伯逸高都督,除了好色如命外,用少年俊杰来形容倒也不为过。
虽是高德政之子,却是外室所生,被打压得厉害。
但他却能被高洋一眼相中,从此以后如同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