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凤至果然也展颜一笑,顿觉倾城倾国。她感觉失态,低下头来略掩饰下,轻轻说:“这是谁编排的话?那是什么世道?”

张汉卿嘻嘻一笑:“这是我写得,男人疼老婆天经地义,有个三从四德又有什么大不了?”

于凤至心中一动:能想出这样口号的男人,应该是一个多么富有爱心与柔情的多情人啊?难道当初对自己的一番冷漠是对自己的试探?这也不像啊!

她有心再行试探,“什么样的女子才有这样的福份追随公子?能‘上得厅堂、下得厨房’,那也要大家闺秀才能做到呢,毕竟‘礼出大家’啊。”

张汉卿心中暗想:“你这样的女子就够了。”嘴上却慷慨激昂道:“其实只要男女两情相悦就好,其它什么门第、金钱统统落了下乘。”想到此,自己在心中酝酿的妇女解放想法又多了一个章程:将来奉天省也会立个法令,只要男女亲自结婚登记,**就给予承认,受**法律保护。呃,想多了。

于凤至想得更多:这是个什么样的男子呢?瞧他于男尊女卑说得轻描淡写,一番想法跃于心底,应是真情流露。转眼又释然:他在省城上学,应该接受了很多新潮的东西,自然心里不愿接受我这‘村姑’,倒也不是故意针对我。只是你既无所谓‘门当户对’的观念作祟,又何必有这种城乡之歧视呢?

一念及此,她忽然说:“说到这里,我们这里倒有一个姓于的大户人家,家里的姑娘也是在省城读过书的,曾经定了奉天城里张大帅家的儿子为婿。可是那家公子发迹后看不上这里的‘村姑’,嫌门第不够高,订亲时连门都不愿进。你说,这样的放荡公子,究竟是你说的‘现代男人’、还是陈世美之流?”

这个问题不好回答呢,貌似说的就是自己呢。当然,是自己的这副躯体。不过既享受着这份荣耀,就要承担着相应的责任。眼前的美女美则美矣,却不如于凤至实实在在。为了讨好她不惜“毁掉自己名节”似乎也并无必要。而且自己大张旗鼓动地来定亲,迟早要被小镇居民周知,与其将来被她耻笑,还不如现在光棍一点,拿出多情公子的范来,输什么都不能输人好吧?因此他慷慨激昂、掷地有声:“这些都是以讹传讹,若是张家公子有所谓门第观念,又怎么会不远数百里、亲自来这里定亲?”

于凤至看着他清澈的眼睛:“那他为什么不辞而别,让于家在郑家屯闹出天大的笑话?”

张汉卿一动:“姐姐,这事,说得就是你吧?”

他又不是傻子,自己和一个陌生女子絮絮叨叨了这么久,店里一个人影也没有,连张作相他们都走得远远的,一看就是给自己创造条件。自己来订亲,若是和其她女子这样谈天说地,在这个时代,那是要起地震呢。张作相老成周到,不会在未来的丈人地盘这样失策。眼前的女子年纪不过十八九岁,卓绰正当龄,知书达礼却又向自己这样一个“陌生”男子随意搭话,殊为奇怪。于凤至自己的老爸也偶尔提过是“蛮对得起自己了”,想来容貌总不会太差。这年轻漂亮的女子变着法子引出自己对这桩婚事的看法,不会漫无目的的。自己虽帅,但没到那种被别人一见倾心的地步吧,倒是自己,对她是一见倾心呢。

于凤至被他看穿,脸上一红,却依然故我,她轻声说:“既然你知道了,我也不妨和你开诚布公地谈。我也曾在省城呆过,那里女孩儿不乏名门贵媛、大家闺秀,你是省城的高官子弟,更当找一个门当户对的良配。我只是一个小镇的商人之女,家父虽有少许产业和薄名,却难入你的眼。”

张汉卿大喜过望,早知道这个美女是自己未来的老婆,该早些娶进门才是。结婚,是一个男人成熟的标志。很难相像,年轻的、未谙人事、或者人称“毛都没长齐”的小张副旅长、剿匪军副总司令,会真正被上万勇兵悍将所真正降服。为了服众,为了显示他已成熟,更为了三十多岁的成年人心态与年轻的身子骨不再在夜里煎熬,自己也该赶紧把美人儿娶回屋。

虽然这桩亲事只要自己坚持,于家基本上没得选择,但征服女人,总得有个男人的样子,特别是眼前这个窈窕秀美,气质典雅的女人,自己要从心底让她觉得自己是她的良配。

于凤至还是那么不徐不疾,如怨如慕:“早先我做了一首词,本想托人送给你,又怕母亲怪罪。现在你亲来,我也就亲口把它送给你,何去何从,由你一言而定。

古镇亲赴为联姻,难怪满腹惊魂。千枝百朵处处春,卑亢怎成群?目中无丽人。海誓山盟心轻许,谁知此言伪真?门第悬殊难知音,劝君休孟浪,三思结秦晋。”

来了!张汉卿暗自叫爽,自己文学修养有限,唐诗宋词是背了不少,那也仅限于背,要说现场作诗写词,那是要了命了。不过好的是《中外爱情诗词大选》自己前生为了泡妞也下了一番脑筋,张于二人的情史自然也是收录了的,这《临江仙》一唱一和,却是信手拈来。

他极度热情地叫着:“姐姐,先前学良年少轻狂,轻慢了姐姐,确实是我的不对。不过我现在已经不是当初的张学良了(这可是真的!),这次我来郑家屯,一是赔罪,二就是恳请于老夫人将姐姐下嫁于我。姐姐有《临江仙》赠我,学良也有《临江仙》明志:古镇相亲结奇缘,秋波一转销魂。千花百卉不是春,厌倦粉黛群,无意觅佳人。


状态提示:第147章明心--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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