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设立辽东南郡巡察司。
巡察司置监御史一名,属僚若干,
由文登县令刘仁瞻出任首任辽东南监御史,其职缺则由复宁州观察使韩观接替。
监御史主要职责有四点:
一是监督各州县官员履职情况,并反馈各地政令落实上的实际困难;
二是监察官员以权谋私、执法不公、懒政怠政等行为;
三是限制大户发展,打击州县官员与地方大户相互勾结;
四是采集民情风俗,推进辽宋两地民风混同;
其实,设置监御史一职,并非临时起意,
之前同舟社改组时,徐泽就有这方面的想法,
只是彼时,同舟社极度缺乏治理地方官员。
徐泽也不能确定哪些官员会留下来,手下根本就没有合适的人选。
第二,有计划地推进治下各地官吏交流任职。
不仅仅是基层一线的地方官,还包括社务部各曹官员,
条件允许的话,除少数特殊岗位外,其余得最终都要轮岗。
同舟社治下各地基础不一,民风迥异,经济差异极大,
不深入一线了解实情,获取最真实的信息,
就只能坐而论道,闭门造车,所有的政策必然会浮在面上。
这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事关同舟社事业的成败,必须坚持。
第三,制定年度发展计划。
各部、曹都要制定,一年、两年和三年的计划全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