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个相当著名的案例发生在1951年的佛罗里达州圣彼德,当事人名叫玛丽·. ),1951年7月2日房东卡本特太太(sy er)转交一封电报给她的寡妇租客里瑟太太,却发现房门的把手莫名地发烫,在两名油漆工人的协助下,他们打开了房门,发现房内布满浓烟,热力不断涌出。
后来,消防员到达检查现场,发现地板上有一处直径四尺长的烧焦痕迹,而原有一百七十五磅的里泽太太,只剩下不到十磅的残骸,包括一个烧焦了的肝脏、一只仍然穿着鞋的脚、一个缩小的头颅和一堆灰烬,四尺以上的天花和墙壁都铺满了一层气味难闻的油烟,四尺以下的则没有。
除了里泽太太所坐的椅子及旁边的茶几外,其余家俱并无损毁,一份在不足一尺外的报纸更安然无恙。
这个案子是一个重要案例,因为它是首宗以科学方法去研究人体自燃的案件,包括fbi、病理学专家、研究种火的专家及当地消防部门都介入了调查。
在之后的调查中,他们否定了漏电、涉及化学剂、闪电、自杀及谋杀等可能,最终当局也承认调查失败。
后面还附有一份享有“骨骼鉴定专家”声誉的克洛格曼医生调查玛丽夫人的死因报告是:整个室内找不到任何助燃化学物品,而只有经过华氏3000度高温,她的头骨才会成为那种样子。
没有发生火灾,整个室内找不到火源。房屋火灾最高温度一般为华氏1500度,而实际存在过的温度比这高一倍,在那种情况下,整个公寓都应烧尽。
夫人体重170磅,烧成灰后,整个楼内竟没有任何气味。头骨法医专家了解,能将死者脂肪组织烧尽脱水的高温应同时把头盖骨软组织全燃毁,使头骨破裂,而里瑟夫人却不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