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后,毫无战斗经验的他,经过多次激烈搏杀,还能活到现在,简直是一个奇迹。
他一个多月之前苏醒,刚从病床上坐起来,就被拽到城头上。
当时正在打仗,箭矢在眼前横飞过去,受伤的士兵惨叫着在地上打滚,到处都是乱糟糟的。
不知所措间,他发现一个老兵很圆活。
老兵名叫张有田,一条腿稍微有点瘸,大家都叫他张瘸子。他这种身体状况,肯定算不上精兵,随时都有可能被军队淘汰。但他真的很机灵,应对各种状况都是第一时间做出反应。补缺查漏见机行事的好手。
最关键的,他总能让自己忙活着,却不落入险境。
什么能比活着更重要呢。
陈牧决定,就跟着他干了。
他扛木头,陈牧就跟着扛木头,他抬石头陈牧就跟着抬石头。敌军撤了,如果留下尸体的话,他坐着吊框下去翻尸体,陈牧也战战兢兢地跟着去翻。
偶尔弄到些银子、铜板、胡饼、肉干,还令陈牧感觉到一丝小确幸。如果没捞到这些,抱着一捆箭矢回去,也算没白下来一趟。当然,白下去一趟,回来之后非挨骂不可,鹰视狼顾的典都尉逮住就会就会咆哮一声:咱们三营不养废物!
有一次陈牧正“全情投入”地翻一个敌军军官的尸体,“死人”却突然活过来了。
仿佛是出自一种本能,陈牧一刀刺过去,那军官喉咙喷血,挣扎几下才停下来。
这次肯定是死透了。
翻出军官的腰牌,上面全是弯弯曲曲的楔形文字,陈牧看不懂,拿回去给大伙看,这才知道,这个军官的级别相当于梁军的都尉。
刚杀人的时候,陈牧心里惶恐极了,久久不能平复下来。可是后来,得到了众人的夸奖,说他终于从小子变成了男人,而且还在功劳簿上给他划了一道横线。从那一刻起,他渐渐摆脱了负罪感,反而觉得那是一种荣耀。
——
那个百夫长中箭以后,他的尸体需要处理。
这次没等张瘸子动手,陈牧就站了起来,一手抓住百夫长的胳膊,一手抓住脚腕,背过去斜肩一扯,就给尸体扛在了背上,一抖,又把尸体颠到了肩头。
尸体扛多了,这套动作已经熟练。
这时身后传来典效忠的声音:“把他扒了,他的铠甲给你穿。他的尸体也不要放在兄弟们的旁边,给我丢到城下去。”
顿了一下,典效忠又扯开嗓子喊:“逃兵!就应该是这个下场!”
既然不用扛下去,干脆就地处理。
箭,已经拔不出来,只把他的头盔扯下来。
对于从来没穿过制式铁甲的新兵来说,拆卸铠甲还真不是一个轻松的活儿,各种扣子都藏在甲片的下面,绑得像粽子似的,一时间都不知道应该先解哪个扣子好。
陈牧摸索着拆卸,一样一样来,逐渐找到了窍门。
护项、护肩、胸甲、背甲、束甲绦、护腹甲、双代扣皮带、缺胯袍、大口裤、胫甲,皮靴,最后连里衣里裤一件不剩全扒干净。
扭头看了看典效忠,典都尉面无表情。
把白条鸡似的百夫长丢下城墙,听到“噗”的一声闷响。
陈牧蹲下来,整理那些遗物。
银钱上交典都尉,盔甲什么的就留给自己。
毕竟人家也是个百夫长,盔甲比普通小兵的皮甲强了不知多少倍。守城战中,盔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某种意义上讲,这就是给自己增加了几条命。
当陈牧整理盔甲的时候,不经意间瞟了几眼身边的人,在他们的目光中,看到了些许羡慕,又或者说是妒忌。
陈牧心中窃喜:“一个营只有三个百夫长,另外两个还没死呢,他们眼馋也捞不着。或许你们还可以等典效忠彻底‘尽忠报国’时,捡他的光明甲穿穿,那光明甲更好,整个头盔都是铁的。”
虽然这百夫长头盔大部分是皮革,好歹额头上有一块巴掌大的铁。
陈牧戴在头上,立刻闻到一股令人作呕的汗腥味。
而这个头盔原来的主人,刚刚被人射穿了脑袋,皮革上还留了一些血渍。
味道更浓了些。
戴好头盔,又开始翻这些铠甲零碎,竟然不知道先穿哪个好。
“来,我帮你穿。”
张瘸子笑嘻嘻地走过来,一边帮陈牧穿搭铠甲,一边说:“小子,这一个多月来,你表现越来越好。更可贵的是,你竟然还认识字。典都尉看上你了,让你穿百夫长的甲。这次战斗结束,如果你还有命的话,你小子就是二队百夫长了。恭喜你呀。”
陈牧苦笑自嘲:“恐怕熬不过今夜了。我也就是穿这一次,都不知道还有没有活着卸甲的机会。”
张瘸子安慰口气:“我打了大半辈子仗,多少次都是眼瞅着不行了,援军杀到了。”
陈牧扭头看了看张瘸子,在张瘸子低垂的眼角里,看到一抹想掩饰却掩饰不住的悲伤。
他今年已经五十二岁,两鬓已泛起白霜。
看着他,不禁让人联想起贺知章的诗句——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