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布林的社会制度源于利益,在分配战利品的时候它们之间会互相抢夺,在交合孕母的时候它们会争相去媾和最漂亮的一个。而现在雷拉格所面对的这种魔狼之间的配合,却是互为一体的队伍,围住他的一圈魔狼,每一条都在策应着其他的魔狼。所以雷拉格要想脱离出去,根本找不到围堵当中的薄弱环节,只能选择最笨拙的方法,朝着任意一个方向拼尽全力,用硬碰硬的方式才能够杀出重围。
看着周遭环伺自己的几十条魔狼,雷拉格右手摆正长剑的架势,左手取出怀里的匕首,迎着其中一条眼冒绿光、大口流涎、低俯着前身时刻准备攻击的魔狼,从正面朝着它杀了上去。至于要换上匕首的原因,这种近战的情况下,雷拉格的火球术和火舌术并不比匕首更好用,这些能够通力配合的魔狼,如果它们当中的一条身上被火焰引燃的话,很可能会在狼人的指挥下,成为自爆兵种,带着身上的火焰扑杀到雷拉格身上,或者是大部队那边。
基于这种担心烧不死反受其害的风险,雷拉格还是选择了更为稳妥的物理攻击。
凭借着长剑和匕首的锋利,雷拉格强行突破成功了,但是他深知,自己这样不顾防御的打法后背空虚,就算是成功突破出去了,也很容易会被数量压人的魔狼伤到,这一个冲刺突破,实则是抱着受一些皮外伤的风险。
身穿重铠,手持巨剑大盾的盖伦及时赶到,帮雷拉格挡开了其他的魔狼。
“多谢了,盖伦二哥!”
“兄弟自己小心应对这边,吾去杀入敌后直取头目。”
艺高人胆大,盖伦竟是打算直接去找狼人,不过对于防御强大的他来说,这么做未尝不可,普通的小魔狼伤不到盖伦,三条大狼也都被留到了这里,所以盖伦自然是有信心去长驱直入。在这时候,战斗倾向于进攻的雷拉格,反倒因为防御力不足的缘故,在乱军战斗当中不能去过于冒险冲锋。
在军队战斗时,情况是与个人单挑相反的,这种情况下,只有防御力强大才敢去主动冲锋和进攻,攻强守弱的人,更适合防御待命和伏击,雷拉格不敢主动冲到对方面前,去硬抗对方的一波伏击然后再反攻,防御力不够的话根本扛不住对方的先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