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没喝完!”金发中年当当当地敲着桌面,被子里的麦酒洒的到处都是。
说完他又顺着侍者的目光看过去,正好看见黎朝着他走过来,丢下一双洁白的手套。
黎冷冷说道:“和我决斗吧,大叔!”
白手套是从皮特那里拿过来的,黎长剑矗立,等待着金发中年的回应。
岂料金发中年鄙弃地看了一眼被地面稍微有些弄脏的白手套,不屑说道:“低贱的平民,你有资格挑战贵族吗?滚回去找你妈妈喝奶吧!”
“我没喝过!”说着黎继而丢过来一双白手套,这回没有丢在地上,而是丢在了酒桌上。皮特买了很多白手套,不知道是用来干嘛的,反正现在派上用场了。
金发中年脸色一边,往后瞧了瞧,正好对上一个银发萝莉凶狠的目光,顿时背后一凉,战战兢兢说道:“你们该不会就是……丛林守护者要接的人?”
“如果你说的丛林守护者是一队精灵的话,那……”
“那你就猜错了,”派斯连忙出声打断,他眉头紧皱,话语倒是很轻,“我们不过是一队四处冒险的冒险者,怎么会和精灵有关系呢?”
“我就说嘛,你们这群低贱的平民,怎么可能和高贵的精灵扯上关系呢!”金发中年笑道,小指头一拨,白手套就被弹飞,和另一只躺在一起。
黎弯腰捡起弄脏的手套,正要义正言辞一番,派斯却走过来按住了他的肩膀,小声说道:“现在我们快去最好的酒馆——不,我们去领主的庭院!”
然后派斯叫上小队所有人,出了酒馆外随便问了一人,给过小费之后那人很爽快地指了一条路,说道:“顺着这条路一直走就是了。”
而派斯等人走后,金发中年立即对身边的人说:“鱼儿已经上钩,赶快通知领主夫人,让她准备行动!弟兄们开始干活了!”
其余人闻声而动,一拉腰间系带,化身为精英战士,大步流星朝门外走去。
金发中年也同时起身,将屁股下的皮毛抡了一圈,披在身上,立马从颓废中年贵族变成英俊潇洒的战士,特别是那把从空间戒指里面取出来的巨剑。特别是起身之后的身高,更有玉树临风的味道,酒馆里不少女性投来了爱慕的眼神。
不过我们的金发中年目不斜视,一心只有酒馆大门,没能瞧见隔壁桌搭在地上的斧头,一脚迈过去。
“biu——”地飚出一道血箭,金发中年脸朝下着地,一手捂着小腿,另一手在肮脏的地板上画出一条直线,哼都不哼一句,直接说道:“不要停下来!”
“是!”原本还有几个精英战士回头,想要帮他一把,这下全走完了。
听到脚步声渐行渐远,金发中年才慢慢爬起来,冷静地从胸襟里摸索出白绢,要紧牙关将伤口包扎好,才冷冷吐出一句:“疼死老子了,你个斧头磨这么锋利作甚!砍树吗?”
隔壁桌的狂战士一脸无辜像,手指头挠了挠脸,说道:“怪我咯!”
等金发中年一瘸一拐走到领主府时,发现他的弟兄们个个严阵以待,不敢有丝毫松懈。他很满意地点点头,可一时间又觉得哪里不对劲。
他找了个十分隐蔽的位置,蹲了起来,一蹲就是一晚上。直到黎明时分,小腿上的伤口都结痂了,他才一拍脑袋:“他们该不会是找不到领主府吧!”
金发中年蹲了一晚上,腿有些麻,想要出去走走,却意外发现他的弟兄们一个个都回去了,待他走进领主府,找到那些弟兄们,一问,他们纷纷回复道:“我们找你半天了,就是没找到,刚刚还和领主夫人报告说你失踪了呢!”
“……”金发中年双眼茫然,小声问自己,“是我藏得太隐蔽了?”
而另一边,绕着千灯镇走了大半夜的派斯一行没能找到领主府在哪。由皮特打过头阵确认没问题之后,众人在一家随机找到的旅馆住了一个晚上。
睡前,大艺术家派斯先生感叹道:“今天,总算是领略到了千灯镇的美丽夜景,不虚此行啊!”
灯火通明的千灯小镇,某个平民家里,一人躺着被窝里偷笑:“愚蠢的外乡人,你们的钱就是好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