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军事历史>租界往事>第48章两起官司谁赢谁输三

李老板案审结后,曲文魁告唐掌柜拐带夏明月案接着开庭了。

王巡长和曲文魁、唐掌柜、夏明月等一起被带到了法庭上,唐万财、黄愣子等一干人作为证人也出现在了法庭上。

照惯例,王巡长站着,原告、被告、证人等一众人跪在了大堂上。

王巡长开始陈述案情:“法官大人,租界居民曲文魁诉威海卫唐继业拐带夏明月一案,经巡捕房侦审,案情如下:去年九月,曲文魁之母黄氏从商人黄愣子手中购得婢女夏明月做丫鬟。期间,曲家雇工唐继业意外摔伤,曲母派夏明月前往唐家照顾唐继业。不料,唐继业的儿子唐万财看上了夏明月。唐继业为成全儿子心愿,自作主张,把夏明月带到宁海州,在曲家不知情的情况下,把夏明月许给了唐万财。夏明月主母黄氏去世后,曲文魁前往唐家追讨夏明月,唐家拒不放人,为此求告。”

王巡长接着道:“法官大人,此案起因在曲母出借夏明月;过结在唐继业借而不还;争议处有四:一是夏明月的身份是婢女还是养女?二是夏明月到唐家是借还是送?三是曲家不同意,夏明月嫁到唐家可还是不可?四是夏明月滞留唐家不归,是胁迫还是自愿?这四点原告、被告均有争议,且对本案如何处理关系极大。此案余下事实已调查清楚无误,相干人等已全部带到。请法官大人审理裁决。”

“原告曲文魁,你是否同意巡捕房的案情陈述?”法官问道。

“大人,本人同意巡长大人陈述。”曲文魁回道:“夏明月曾经是我娘买来的婢女,租界商人黄愣子可以作证。我娘出借夏明月到唐家去照顾唐掌柜不假,可当初说好了,过些日子就回来。却不料,唐掌柜未经我娘许可,拐带夏明月到了宁海。本人闻讯前去追讨,唐掌柜拒不归还。请法官大人作主,判决夏明月回到我家。”

“请证人作证。”法官道。

“大人,小的是租界居民黄愣子。小的作证,夏明月确实是黄氏托唐掌柜从小的手里买的婢女。”

“被告唐继业,你是否同意巡捕房的案情陈述?”法官问唐掌柜道。

“法官大人,小的不同意巡长大人的陈述。”唐掌柜道:“夏明月确实曾是主家的丫鬟。小的摔伤后,主母黄氏把夏明月送给了小的做丫鬟,所以不存在借而不还的问题。夏明月是小的私产,留在小的家里,是天经地义,与拐带无关。夏明月曾亲口告诉曲文魁,自愿留在小的家里,由此证明小的和犬子并未胁迫。”

“法官大人,本人不同意唐掌柜的陈述。”文魁道:“当初夏明月到唐家,我娘和唐掌柜说好了的,是借,没有赠送的意思。”

法官道:“原告,你有没有证据?”

“本人没有证据。”文魁道:“不过,夏明月到唐家的时候,我娘已将夏明月收为养女,这一点儿众所周知。夏明月既是自由身,所以不可能是唐家的私产。本人认为唐掌柜的陈述虚假,不可信。”

“被告,你可以重新陈述。”法官道。

“是,青天大老爷。”唐掌柜道:“我想起来了,夏明月到我家去以前,曲母黄氏确实曾收留夏明月为养女。不过,夏明月既然是自由人,她自然可以决定自己个人的去留。当初小儿看上了夏明月不假,可夏明月也看上了小儿,两人是你情我愿,并没有强迫。主家之子曲文魁上门追讨,是夏明月本人不愿跟着走,执意要嫁给犬子,本人无奈,只能如此。”

“大人,本人反对。”曲文魁道:“按大清律法,婚姻要有媒妁之言,父母之命。既然唐掌柜认可夏明月是我娘的女儿,婚姻大事理应先征求我曲家的意见。没有我曲家同意,断断算不得数的。”

“原告反对无效。”法官敲了下法槌道:“本法官警告原告,大清律法在租界无效。这里是租界的法庭,要按租界律法审理案情。被告继续陈述。”

“感谢青天大老爷。”唐掌柜道:“小儿与夏明月的婚事虽未经主家同意,可也有媒人引线,也经族人同意,合情合理合法,是正经婚姻,求青天大老爷成全。”

“法官大人,本人反对。”文魁抢白道。

“原告反对无效。”法官道:“现在证人陈述。”

“大人,小民是宁海州望山村唐姓族长唐青山,小民作证,唐万财求娶夏明月一事确实提交宗人会商议过。我等一致认为,两人是天作之合,并无不妥。”

“大人,小的是宁海州望山村村民李玉兰。小的应唐家所托,向夏父提亲,夏父欣然应允。当时,夏父征求夏明月的意见,夏明月也同意了,小的看不出有强迫的意思。”

“大人,事情并非如此。”曲文魁急了,站了起来,道:“大人,我母去世,我想请回我姐给我娘上坟,可是唐掌柜没有放手意思,这不合情理……”

“大胆曲文魁,在洋大人面前竟敢不跪!”没等文魁说完,威廉旁边的陪审突然发了话,摇晃着顶戴花翎,如同县令般高声喊道:“跪下!”

威廉敲了下法槌,道:“本法官提醒原告,不得扰乱法庭秩序。”

此时,两个巡捕走了过来,把住了文魁的胳膊往地上按。文魁挣扎了几下,还是被巡捕按住了。

“证人夏明月陈述。”法官道。

“大人,小民是自愿跟着唐万财的。”明月犹疑地回应了一声,便不再言语。

文魁被按在了地上,顽强地抬起了头看去,但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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