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娇娘看见王希咖领着郎那多回来,还以为是王希咖买了条狗送给她,别提有多高兴了。搂着郎那多又亲又抱的,还给郎那多起名“来福”。
直到郎那多开口打招呼,王希咖又对郎那多的种族做了解释,孟娇娘才把郎那多当作一个人,而不是一只宠物。
王希咖给郎那多找了一身衣服,郎那多变好身出来,大家这才第一次看到他的人形态。棕色皮肤,大眼粗眉,眼窝比一般中国人要深一些,看起来像南美那边的混血人种。
王希咖突然想到郎那多的名字有点耳熟,就在地上写了“ronaldo”几个字母,问他的名字用英文是不是这么写,郎那多点头称是。
王希咖一下子兴奋起来,在他那个年代,凡是叫这个名字的都意味着踢球踢得很好,那时候ronaldo这个名字通常被翻译为罗纳尔多。
在山上的时候王希咖就跟彭连虎说下山以后要开展足球运动,这下郎那多来了,王希咖兴致更高。他一天的时间就把足球,球场做好了,虽然没有球网,但那也无所谓。
王希咖把以前经常打篮球的村民叫到一起,改踢足球。果然不出所料,虽然郎那多以前没有接触过足球这项运动,但是一学就会,速度又快,力量又足,非常有天赋。反倒是一直在吹自己“脚比手灵活”的彭连虎技术非常一般,带个球经常带着带着就丢了,好在彭连虎体力好,跑不死,球带丢了总能自己找回来。
在篮球场上叱咤风云的阿森,在足球场上的表现也不错,速度快,协调性很好,假动作总是做得特别真,射门的角度也很刁钻。这阿森,简直是古代艾弗森和马拉多纳的结合体,个子不高天赋高,说话不多技术多,王希咖相信,要是郎那多和阿森到了现代,一定会是拥有万千粉丝的体育巨星。
可惜这里是古代,光凭体育无法获得必要的生活物资,大家还得从事生产劳动。阿森除了打球平时一直帮刘木匠做事情,装个房梁盖个房子什么的,手艺也不错。彭连虎也有自己的学生要教,还有地需要种。只有郎那多每天在村里闲游浪荡,除了逗村里的姑娘就是逗村里的狗,什么正事也不干。
为了避免被人说闲话,王希咖出了点钱给郎那多买了块地,又让刘木匠和阿森给他盖了套房子。王希咖的意思是让郎那多多少种点地,省得被人当作好逸恶劳的二混子而看不起。但郎那多明显对种地没啥天赋,送给他的地庄稼长得只有别人的一半好,不得已只好把地改成球场,每天在那里练颠球。
王希咖只好又安排他去放羊,这份工作倒是符合郎那多放纵不羁爱自由的性格特点。可能是因为他会变狼的缘故,郎那多跟动物之间的交流比一般人深刻许多,村里的狗都怕他,更别提羊了。郎那多让那些羊往东走,那小羊绝不敢往西迈一步,没几天就把小羊放得又肥又壮,也没啥动物敢来偷狼人放的羊。
看到郎那多在放牧方面比较有天赋,王希咖又买了些牛啊,马啊,驴啊什么的大牲口让郎那多去放,郎那多也弄得井井有条。很快郎那多在村里就摘掉了散漫分子的帽子,变成了人见人爱的放羊倌兼兽医——只要是动物方面的事情,就没有郎那多搞不定的。
把一个狼人,一个足球天才培养成为一个放羊倌,王希咖心里也挺不是滋味,总有一种用牛刀杀鸡埋没人才的感觉。可是对于这个时代来说,踢足球真的比放羊更有意义吗?王希咖并不知道。
在穿越到这个时代以前,王希咖除了经商赚钱,最喜欢的就是修炼铁布衫,想要提升自己的ròu_tǐ战斗能力。他想要看看渡劫之后的世界是怎么样的,为此不惜买了一颗核弹来渡劫。如今来到这个时代,认识了新的人,有了新的,年轻的身体,他也不知道这算是渡劫成功了还是失败了。
如今到了古代,毫无科学技术,按理说这个时代用来修炼是再好不过了,王希咖一门心思想的却是想把这个时代的技术提升到他来之前的那个时代,他想玩手机,想打篮球踢足球,想看高水准的职业比赛。也许人就是缺什么就追求什么吧,在科技发达的时代就想要修炼,在科技不发达的时代又想要科技。
郎那多对于放羊这项活动的喜爱迅速超过了踢球,每天一大早就赶着羊放着牛出门了,经常好几天也不回来。王希咖想找他打球都找不到,不禁有些后悔干嘛要给他安排工作,每天陪着踢球不好吗?自己又不是养不起。
这个时代低下的生产效率和王希咖对于体育娱乐的需求产生了巨大的矛盾,村民们首先想的就是吃饱饭,然后才是玩。虽然村里靠卖酒挣了点钱,但也远远不够养活一支球队每天啥事不干就是踢球打球。
首先要提高粮食的产量,上河口村的主要作物是水稻,但是这些水稻明显没有经过长时间驯化,都还比较原始,估计亩产也就是150-200斤。自家种的地就刚好够自己吃,稍微多出一点也卖不了几个钱。
村民们的生活质量想要提高,首先就是要提高亩产量。王希咖在现代听说过“杂交水稻”的名头,但因为他是个城里人,不太熟悉具体是怎么个杂交法,从感觉上知道是选择优秀的稻种来进行培育,可真正开始的时候才发现这个“优秀稻种”也不好找,附近种的水稻看上去都差不多,王希咖只好在某天碰巧见到郎那多的时候给他派了个任务,让他天涯海角去寻找所见到的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