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市是岭南地区的一座工业城市,谈到这个地区的人时,人们大都会提到擅长做生意、民风彪悍等。然而,陈恒表示他两者都不具备,他很有可能是个假的l市人。
在外人看来,l市是座小城市,在陈恒心里,这里却是他的天堂。
公园里的哈哈镜和滑滑梯,以及那满载着欢呼声腾空而起的旋转飞机,是他童年许多周末的娱乐项目;服装市场里的运动服浸润他幼小身躯的汗水,洗得脱色的t恤包裹着他发自肺腑的嫌弃;小区夜宵摊的云吞用爸爸的饭盒装着味道会更好,小商店的橙色冰棒冰爽每一个尚没有空调的夏天。
他自小耳濡目染家乡人们的辛勤,用自己一点一滴的努力打造属于自己的城市。耳畔的乡音或许粗犷,但胜在大街小巷的中药材气味最养人脾性。
陈恒就是在这样一个工商业气息浓厚的城市里无忧无虑长大的,虽然从小到大不是样样想要的东西都能买得起,但父母都会尽量满足他的要求。在一众小伙伴之间,他并不低人一等。
而在大人的眼中,他是个乖巧机灵的男孩,求学之路顺畅,即便高考考得并不非常理想,也好歹上了所211,算是对前十二年的寒窗苦读有了个合格的交代。
现在回忆起来,他的前十二年顺风顺水,大部分时间乐观开朗,给人朝气蓬勃的感觉。
但可能是初中时期阅读了太多青春伤感文学的缘故,他渐渐形成了一种扎根于骨子里的淡淡的忧伤……为人处事一副文人做派,简直就是理科生里的一股“清流”。
不同于身边那些抽烟喝酒样样精通的哥们,只喜欢泡茶喝的他显得有些另类。兄弟之间聚会时,他总是被揶揄没意思,喝点酒就脸红,最后连猜拳都要用雪碧充数,把一桌子气氛全给搞坏了。再后来,大家渐渐都有了自己的车子,也就原谅他了——捏,代驾有了。
大学时候的陈恒也是个阳光帅气的小伙子。那时的他还没发福,身材匀称结实,一表人材,不然也不会被长发飘飘的女神方默给看上。
方默来自山水闻名的g市,是学院里叫得上名字的美女。她身段婀娜,皮肤白净,一双杏眼只装着对陈恒的深情,因此总是被赵筱筱义正严辞地要求再去配副眼镜,以免看走眼。
两人认识的过程也是相当具有戏剧性。大一新生开学,班辅们都热衷于安排学弟学妹们搞联谊活动,学院外部搞完内部搞,美名其曰拓展人脉,增进校友感情。
陈恒和方默各自的班级就这样见面了,当时有个小活动,大家匿名把自己的手机号码写在纸条上塞进箱子里,然后每人从箱子里抽一张,良缘还是虐缘就此生成。
陈恒还记得当时赵筱筱抽中号码后要扔掉,然后自告奋勇去帮她打电话试试,结果电话那边传来一个中年男子的地方口音,他立马挂掉——不知道是哪个没有联谊道德的乱写了号码,真是浪费表情。
而在众人的见证下,陈恒拨打了自己抽到的那个号码,听到的是方默甜美的声音,抬头看到她的那一刻,他就沦陷了。
后来方默告诉他,她抽到的也是他的号码,陈恒说你骗人的吧?方默把皱巴巴的纸条拿出来给他看,他心中的欢喜立刻烟消云散——上面画着他上课睡觉流口水的样子,还写着一个“猪”字……陈恒觉得她也是挺无聊的,给他欢喜,又让他失望,如同他们后来的结局。
话再说回来,两人相貌家境相当,妥妥的一对璧人,当年着实让众人艳羡。
全院上大课挨着坐也就不提了,课后时间腻腻歪歪也不说,但宵禁前两个人在宿舍楼下难舍难分简直是男默女泪。
宿管大妈可不能忍,拿着铁盆在他们面前敲得咚咚咚地响:“女生要自爱,这里是公众场合啊,别一上大学就教坏你的同龄人,还让你们的师姐不得安生……”
那一刻,他们终于觉得自己是个成年人了。
腻歪归腻歪,两人还是积极向上的好学生,没有因为恋爱而耽误学业。每当陈恒想偷懒回寝室打游戏时,方默就会拧住他的耳朵,把他的头按在图书馆的桌子上,即便是睡觉,只要有书香浸润也是好的。
你问陈恒大学四年在图书馆学到了什么知识,他也说不出来,倒是那一本又一本的闲书让他印象深刻,他总觉得自己应该转到文学院去,学一学古代文学,编一编剧本,没准还能赶上影视行业的风口,迅速起飞什么的。
就这样过了大学四年,两人从热恋到分别,期间吵架、分手、复合,各种情侣可能会经历的都经历了一遍,到最后在现实面前,还是分了。
什么叫风水轮流转,陈恒可算是体会到了,当年的一众单身狗纷纷走进婚姻的殿堂,而他这个最先怀抱美人的得意书生,却仍旧是孤身一人。
他始终记得那个初识的夜晚,一群刚挣脱高中学业束缚的新生围坐在学校的大草坪上,弹吉他唱歌,表演武术和街舞,第一次接收到了关于大学的气息。
待活动结束,他邀请她到校门口的奶茶店喝果汁,两个人在黑暗的校道上走了很久很久,交换了开学后的学习心得,然后聊起各自的家乡,各自的高中,好像有聊不完的话题。
在奶茶店里,陈恒终于借着明亮的灯光真真切切看清楚她的脸,这又让他呆了一次:眼前的姑娘好白啊,就像擦了粉一样,竟然比黑暗中的朦胧美更好看。他当下更加坚定了要追到她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