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是用语言无法说明的。”
“尸体原来就穿着西服吗?”
“是的,大衣是我们俩后来给他穿上的。”
“衣服里的钱包、名片夹子等物,是被告掏出来的吗?”
“不是,是康子掏出来的。她的用意可能是觉得这样一来,也许会被认为是强盗干的勾当。”
“后来被告怎么样了?”
“我赶紧开车离开了那里,在半路上用公共电话给康子打了个电话,告诉她进行得很顺利,并且告诉她,万一被警察看见可不行,我们暂时不要见面。”
“康子说什么呢?”
“她说一切照办。还说她自己也有舞台经验,不会做出可能招致让警察官怀疑的事情来的。我对她的话,只有相信。最后,康子悄声细语地用法语说着jett,向我传来了表示爱情的喃喃细语,我就放下了话筒。”
我在嘴里喃喃地重复着jett,虽然我的法语知识贫乏得很,可这句话的意思我还懂得。
“那是什么意思呀?”
堂堂的检察官,法语一定会比我知道得多。他这样故意进行反问,与其说是出自检察官特有的刁黠,倒不如说是想把人彻底整垮。
“意思是说——我爱,我爱你。”
“诚然,就是说你们非常相爰,相爱到甚至在刚刚干完杀人、尸体遗弃这种残虐的勾当以后,马上就在电话里这样甜言蜜语,等到事情稍停下来以后,再恢复那种不正当的关系。是这种打算吧?”
“当时没想到这些。我是为了爱情,为了救我所爱的女人而犯了罪的。当时我想,不管这种罪行被发觉与否,我们的恋爱算到此为止了。”
“哦,那是为什么呢?按说,一起犯了罪的一对男女,越是相爱就越是亲密,互相安慰,努力把罪孽忘掉,这才近乎人情。被告就对女人竟是那样无情吗?”
“可是,在我们两人之间,眼睛看得见也好,看不见也好,躺着一个死人的尸体呀!”
这句话真叫人感到凄惨,旁听席顿时骚动起来,爆发出一阵咳嗽、叹息、狂叫之声,整个法庭好象都在撼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