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提到的帕特里克.尤因,新秀就签了10年3500w的合同;
还有大鲨鱼奥尼尔,
在92年被奥兰多魔术队以状元签选中以后,双方签了一份7年5000万的合同。
在当时,绝对的顶薪合同。
但奥尼尔留了个心眼,签的是4+3的合同,第五年是球员选项。
96年如果不是魔术队管理层的骚操作,大鲨鱼也不会游去太平洋,
当时奥尼尔还是很喜欢魔术的!
李默知道76人队是没法截胡大鲨鱼的,魔术队不可能将其交易到东部的球队。
当然,让联盟制定这个新秀合同规范的还是因为另一位状元:
“大狗”格林·罗宾逊!
1994年,格林·罗宾逊参加了选秀,以状元身份被密尔沃基雄鹿队选中。
林.罗宾逊向雄鹿队说:“没有上亿的薪水,我不上场。”
雄鹿队:“没问题,可以谈!”
然后双方就谈出了一份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新秀合约——长度10年、总薪水6800万美元。
次年即出台了新秀工资上限规定,以避免再出现罗宾逊这种情况。
最后就是98年的劳资谈判,将新秀的合同彻底规范下来,也就是我们今天看见的大致范本。
正当约翰.卢卡斯执行着他为76人队精心制定的各项计划的时候
李默已经登上了前往丹佛的航班。
迪肯贝.穆托姆博已经答应了和李默会面!